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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女同事杯中下藥欲性侵 男最終被判1年10個月

圖說:高雄一名陳姓保險業務員假借討論公事之名,邀請公司一名女同事到家裡,他將安眠藥摻入女同事的咖啡和水中,女同事喝了一口之後察覺有異,報警送驗後發現遭下藥,氣的她決定提告。(示意圖/pixabay)

圖說:高雄一名陳姓保險業務員假借討論公事之名,邀請公司一名女同事到家裡,他將安眠藥摻入女同事的咖啡和水中,女同事喝了一口之後察覺有異,報警送驗後發現遭下藥,氣的她決定提告。(示意圖/pixabay)

高雄一名陳姓保險業務員在110年3月某日,假借討論公事之名,邀請公司一名女同事到家裡,竟接續將安眠藥摻入女同事的咖啡和水中,女同事喝了一口之後察覺有異,報警送驗。橋頭地方法院審理後,依藥劑強制性交罪將陳姓男子判處1年10個月有期徒刑、緩刑5年,另需服240小時義務勞務以及2場法治教育,全案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陳姓男子110年3月以討論公事為由邀請女同事到家中,過程中趁女方不注意,將含有Clozapine成分之安眠藥暗中加入她的咖啡及飲用水中,起先女同事不疑有他喝下飲料,安眠藥效發作之後女同事察覺有異便拒絕飲用,她將飲料倒掉之後留存部分當作證據並趁機離開陳姓男子的住處。事後女同事將飲料送驗發現遭到下藥,她氣得報警提告。

法官審理後認為兩人是同事關係,陳男竟藉職務之便欲對女同事下藥性侵,雖最後並未得逞,但仍對女方心理造成不可抹滅的創傷。念及陳姓男子犯後坦逞犯行,且與女同事達成和解,加上女方對法官表示願意原諒陳男並請求從輕量刑,遂決定判處陳姓男子1年10個月徒刑,宣告5年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