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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汗警察1/限制超勤被迫吞加班黑數 員警控警署訴諸忠誠搞情勒

公服法修正條文本意在保障警消健康權,降低員警執勤時數,不料卻在正式上路後引發基層反彈。(圖/報系資料照)

公服法修正條文本意在保障警消健康權,降低員警執勤時數,不料卻在正式上路後引發基層反彈。(圖/報系資料照)

年初上路的《公務員服務法》修正案規範警消人員等需輪值公務人員上班時數,本意是希望減少警消人員的加班時數,行政院與內政部也配套制訂《輪班輪休人員要點》將值勤人員原本的每月超勤時數上限100小時下修為80小時,其餘內勤人員在沒特殊必要下每月最高60小時,且每日上班時數扣除8小時正常時間外,不得加班超過4小時,雖立意良善,但實行起來對基層員警而言就是扣薪水、白加班,引發強烈反彈

此外,為落實大法官釋字第785號中的「加班合理補償」,行政院也建議各地方政府,將警消原本加班費上限由1.7萬元調高至1.9萬元,看似增進員警福利,實際上卻看的到領不到,因此新制施行後瞬間引爆基層員警怒火。

因為儘管上限天花板調高,但卻不是人人都能領到超勤費1.9萬元,除得看地方政府是否有預算可以撥付,主因在於員警的「本俸過低」,只有年資超過20年的資深員警才可能領的到1.9萬元,而這些資深員警又多已成為管理階層,不須進行輪班、夜勤。

行政院建議各地方政府,將警消原本加班費上限1.7萬元調高至1.9萬元,看似增進員警福利,實際上卻看的到領不到。(圖/報系資料照)
行政院建議各地方政府,將警消原本加班費上限1.7萬元調高至1.9萬元,看似增進員警福利,實際上卻看的到領不到。(圖/報系資料照)

至於必須輪班、夜勤的基層員警,以目前剛畢業投身警職的菜鳥警員來說,加班俸點一小時僅有150餘元,在輪值深夜勤沒有多餘加給的情況下,若依舊制最高可報100小時的超勤時數,雖然離上限1.7萬仍有一段距離,仍不無小補,且以前若加班超時還可轉為補休或請領行政獎勵,雖然實務上大多無法真的補休,「但至少是個心理安慰,如今連這個都要剝奪,誰能服氣?」

反觀看似人性化的新制,人力支援沒有變多,基層員警除日常站崗、交整業務外,在有績效壓力的情況下,新制上路後加班時數活生生被剋扣20小時,等於一個月加給就少了至少3000元,卻還被迫超時加班做白工,要基層員警如何不跳腳。

一位資深員警坦言,公服法修正的目的就是希望能夠減少公務員的上班時數,而超勤時數上限80小時的規定,也相對寬鬆,「法律規定沒有問題,有問題的是執行單位」。

公服法原為降低員警爆肝,但在現有勤務量不變、人力也未增補的情況下,為符合超勤80小時之法規,超過的時數等於直接被抹煞。(圖/報系資料照)
公服法原為降低員警爆肝,但在現有勤務量不變、人力也未增補的情況下,為符合超勤80小時之法規,超過的時數等於直接被抹煞。(圖/報系資料照)

他強調,基層不滿的是在勤務量沒有減少的情況下,上層又要求績效,在擔服日常勤務的同時還要搞專案,而人力又無法補足,加班勢必會超過上限80小時,而這些時數一旦超過80小時都將成為加班黑數,「上個班還得偷偷摸摸,若被發現你就是違法,這是什麼道理?」

他也忍不住怒批,警政署在公服法修法初期明明有3年時間可以商討研議,但卻怠惰完全沒有動作,等到修法期限將至,無法拖延之時才倉促上路,完全不管基層死活,更以警察工作的特殊性與忠誠度對員警情緒勒索,強迫員警打落牙齒和血吞,被迫成為義警,難怪這股怒火會迅速延燒。

針對基層員警的反彈,警政署表示,警察人力至1月底尚有900餘缺額,已自保總人力調派支援,並不至於出現人力無法支援勤務的狀況,對於深夜超勤加班費的部分,警政署已兩度建議加成調高,但行政院需考量所有公務員狀況,故並未同意,警政署仍會繼續爭取。有關目前服勤時數,主要以10小時為度,必要時可延長至12小時,主要目的就是為了處理突發狀況所保留的彈性;至於偵辦案件與重大刑案,雖然可依規定放寬,但大原則仍以3個月不超過240小時為度,希望各單位可以適度調度人力,同時兼顧治安與員警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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