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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荒嬤撿2串衛生紙「慘賠18萬」 失主再提告求償359萬…法院判決出爐

高雄一名拾荒嬤,因為撿拾衛生紙被告。(示意圖,與本文無關/中華民國老人福利關懷協會提供)

高雄一名拾荒嬤,因為撿拾衛生紙被告。(示意圖,與本文無關/中華民國老人福利關懷協會提供)

高雄市一名60多歲林姓拾荒嬤,因為撿拾李姓婦人放在機車旁的2串市價798元的衛生紙,遭到對方提告索討18萬賠償金,上訴期間李婦又提出民事求償359萬,如今法院判決也出爐了。

事情發生在2021年8月19日凌晨2點多,林姓拾荒嬤騎腳踏車行經鳳山五甲地區,發現路邊花盆旁放了2串衛生紙,以為是沒人要的垃圾,便順手撿回家。李婦發現後報警,她主張衛生紙是放在機車旁,而非花盆旁,並非無主垃圾,事後林嬤歸還衛生紙並賠償100倍金額,共79800元。

林嬤遭李婦索賠求償。(圖/高市鳳山警分局提供)
林嬤遭李婦索賠求償。(圖/高市鳳山警分局提供)

雙方簽下和解書,不料李婦半個月後又索討10萬律師費,還恐嚇「不付10萬元,要讓妳被關5年」,林嬤因為擔心坐牢,總共付了180598元,但害怕對方再度上門要錢,在好友的建議下提告李婦恐嚇取財,李婦也不甘示弱提告。法官僅依竊盜罪處罰金1000元、緩刑2年,對此李婦不服上訴。

法官發現李婦曾涉多起竊盜案,明知林嬤沒有賠償「100倍衛生紙價格」義務,仍出言恐嚇貪取不法利益,判刑1年並沒收179800元的犯罪所得。沒想到審理期間,李婦另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向林嬤索賠359萬2000元,還要求她在全國版報紙頭版連登3天道歉啟事。綜合相關事證,法院認為李婦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無理由,最後判她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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