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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為「這事」狀告大學女兒討每月6600元 法院判決出爐

(示意圖/達志影像)

(示意圖/達志影像)

大陸河南省濮陽市一名張姓男子近日出車禍,希望上大學的女兒回來陪護,不料對方女兒拒絕還將其封鎖,氣得他起訴女兒,要其每月支付贍養費人民幣1500元(約新台幣6600元)。女兒稱,自己還在上學,沒能力支付贍養費也沒時間陪護,且家中有2個哥哥,封鎖父親是因為對方一直抱怨,最後獲得勝訴。

《每日經濟新聞》報導,張父指控,自己出車禍後,在病房給女兒打電話,想讓她回來照顧,誰知對方每次都不接,他只好改發信息,然而女兒一次也沒回,後來甚至把他的電話封鎖,無奈之下才訴至法院,請求法官判令女兒每月支付贍養費1500元。

對此,女兒回應稱,「我現在還在上大學,一沒有能力負擔父親的贍養費;二也沒有時間回去陪護。況且家里還有兩個哥哥照料,也不用我回去。再說拉黑父親電話也是無奈之舉,因為其所發短信均是抱怨,讓本來學習就很緊張的我,身心更加疲憊。」

法院審理認為,《民法典》第二十六條規定:「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四條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本案中,張父發生交通事故後,要求女兒照料和支付贍養費系合法合理的訴求,但張女正在接受大學教育,沒有時間回去陪護,也沒有收入來源支付贍養費,故張父的訴求法院不予支持。判決後,承辦法官跟進釋法說理,勸導張女理解父親的不容易。在完成學業的同時,多關心多問候父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