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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判刑400年竟是冤案! 蹲苦牢34年後還回清白

西德尼(Sidney Holmes)在1988年6月19日發生一起搶案被錯誤只認為嫌犯同夥,遭判400年有期徒刑,苦蹲冤獄34年後,遭法院改判無罪,獲得清白。(圖/Twitter/@Naija_PR)

西德尼(Sidney Holmes)在1988年6月19日發生一起搶案被錯誤只認為嫌犯同夥,遭判400年有期徒刑,苦蹲冤獄34年後,遭法院改判無罪,獲得清白。(圖/Twitter/@Naija_PR)

美國佛羅里達州(Florida)1988年一名23歲男子因涉嫌武裝搶劫案被捕,最終遭法官判刑400年有期徒刑。不過近年當局重新調查案件後,發現男子極有可能遭到指認錯誤,終於在苦蹲冤獄34年後,遭法院改判無罪,獲得清白。

綜合《abc NEWS》、《CBS NERWS》報導,佛羅里達州(Florida)勞德代爾堡(Fort Lauderdale)1988年6月19日發生一起搶案,2名男子持槍搶劫一對男女,並偷走對方車輛後逃逸,而當年僅23歲的西德尼(Sidney Holmes)遭誤認為接應2名嫌犯的司機,遭到警方逮捕。

不過2名嫌犯至今仍身分未明,西德尼也在當時也因為有前科被法官視為慣犯,最終在1989年4月判處他400年有期徒刑。直到2020年,西德尼向佛州布洛瓦郡(Broward County)檢方定罪完善小組(Conviction Review Unit)提交申請,表示自己是無辜的,當局便對該案件重啟調查。

經過警方調查後發現,當初目擊者指認的證詞很有可能是錯誤的,而西德尼當時開的汽車也與2名嫌犯偷來的車有著明顯的差異。重審結果出爐後,獨立調查小組6名成員中有5人投同意票認為西德尼是無辜的,該案的受害者也表示,他們認為西德尼應該無罪釋放。

最終在西德尼坐了34年冤獄後,於3月13日被改判無罪並重獲自由,對此西德尼也表示「憑著我的基督教信仰,我不會有仇恨,我只需要繼續向前看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