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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法人買房「免經許可」 建商喊話:應提早自都更單元畫定開始

(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4項子法將預告至5月15日,正式上路在即,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公會全國聯合會昨(3)日號召全台各縣市公會理事長,討論相關子法的建言。其中焦點在於私法人購屋的「免經許可」項目,建商喊話,應放寬只要是都市更新單元、或更新地區畫定時,購買舊屋整合,即可「免經許可」,以免妨礙都更整合,避免政策矛盾。

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公會全聯會今天早上就平均地權條例相關子法草案,邀集理監事及各市縣公會理事會舉行研討。

全聯會理事長楊玉全表示,今天聚焦重點,在於私法人購屋改採許可制,已綁住都更危老及合建案,形成重重障礙;建商喊話,私法人購屋「免經許可」的九大項中,只要是都市更新單元、或更新地區畫定時,購買舊屋整合,即可「免經許可」,不要等到公開展覽程序才能「免經許可」,以免妨礙都更整合,避免政策矛盾。預計近日匯整完成後,向內政部提出說帖和建言。

楊玉全指出,私法人購屋未來免經許可條件,在內政部草案中,對於都更案一直要到公開展覽,才能免經許可。不過,進入公展階段,都已取得8、9成以上同意,再談購買整合已經太後面了,實益效益太低,更形成多一道行政審查障礙,無異阻礙都更之路;而且另外需整合的1、2成,買賣經常都是高價忍痛取得,但是實價登錄的結果,反而讓先前的同意戶產生誤解,勢必影響都更的安定性。

有建商大歎:「政府才是最大的釘子戶!」因此全聯會號召全台各縣市公會理事長開會,將向內政部提出相關子法的建議說帖。

另外,預告子法中,只有迅行劃定更新地區免經許可,楊玉全指出,對於優先劃定地區仍須經過許可,出現政策矛盾,如果造成公司只能用借名方式購買舊屋,衍生的爭議,「只能說政策殺人!」

公會建議,私法人購屋「免經許可」的九大項中,應放寬只要更新地區或更新單元內的舊屋買賣,就不用經過許可,以免妨礙都更整合,避免政策矛盾,而不要等到公開展覽程序才能「免經許可」。

全聯會秘書長于俊明表示,全聯會就平均地權條例子法草案蒐羅同業意見,於預告期間提陳內政部;另外,私法人購屋許可制,事涉違憲事宜,將研訂通稿供會員或民眾運用;至於修正條文第81-3條最高5,000萬元高額行政罰、第47-5條禁炒房的連坐規定,勢必影響會員權益甚鉅,全聯會將研訂強化法遵,避免建商受罰措施。

平均地權條例修法是在今年1月10日三讀通過,相關九項子法,上周已預告四項,在4月25日至5月15日公告20天後,經內政部部務會報同意,報請行政院核定實施日期。

針對建商認為爭議最大的私法人購屋改採許可制、且五年內不得轉讓的限制,引發業界強烈反彈,認為將宣判都更死刑,堵死都更整合這條路。

經過連月的喊話、業者座談後,日前,內政部透露,針對以都更為主的私法人購地,擬予以鬆綁,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報核後,在主管機關審查時,公開展覽期間即可開始購地、規劃,不必再每次申請許可,納入「免經許可」項目

可是,建商還是認為內政部在狀況外,因為,內政部只同意進入公開展覽階段的都更案,可「免經許可」,不過還沒有進入公展階段的整合、收購過程,就得統統送審。

建商指出,其實,進入公展這個階段,都已經取得8成以上的都更戶同意了,此時再來談免經許可購屋整合,不但實質效益已經太低,更形成多一道行政審查障礙,無異阻礙都更之路。

因此今天全聯會號召全台各縣市公會理事長開會,將向內政部提出相關子法的建議說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