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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遭毆打怒脫高跟鞋反擊 把對方打成「8級傷殘」被判3年賠87萬

女遭毆打怒脫高跟鞋反擊,把對方打成「8級傷殘」被判3年賠87萬。(圖/翻攝自南國早報)

女遭毆打怒脫高跟鞋反擊,把對方打成「8級傷殘」被判3年賠87萬。(圖/翻攝自南國早報)

大陸一名盧姓女子多年前被一名男子毆打,遂用高跟鞋將對方打成八級傷殘,後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還要賠償對方人民幣20萬餘元(約新台幣87萬元)。時隔7年後,盧女和家人湊齊20萬餘元,於近日來到南寧市西鄉塘區人民法院,一次性支付完賠償款。

《南國早報》報導,,盧女2016年間經營一家店鋪,某天肖姓男顧客在店裡和她發生爭執,用高壓鍋蓋將玻璃店門打碎,盧女隨即報警,2人被帶回派出所調查。在乘坐警車去派出所途中,2人繼續爭吵,肖男拳打盧女,她脫下高跟鞋反擊,導致肖男眼部、頭部受傷。因事發突然,車上的民警未能及時阻止。經鑑定,肖某的傷構成八級傷殘。

最終,盧某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同時,法院還判決盧某賠償肖某醫藥費等共計20萬餘元。判決生效後,服刑的盧某未支付賠償金。2017年底,案件執行過程中,法官發現盧女名下有套房在貴州貴陽市息烽縣某小區,隨即對該房產進行了查封。去年該房產的查封限期即將屆滿,執行幹警再次上門,見到了刑滿釋放的盧某。

「該坐的牢我也坐了,這件事肖某也有錯,怎麽不執行他?」心有怨氣的盧女不想支付賠償款,經執行幹警解釋後,情緒逐漸平靜。今年5月上旬,盧女和家人將20萬餘元的執行款交到了法院。盧女表示,還完這筆錢,心裡也踏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