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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商浩克「在美國早就被槍斃」?美警逆風揭真相

超商浩克被制伏後遭警員持警棍暴打濺血,引發執法過當爭議。(圖/翻攝畫面)

超商浩克被制伏後遭警員持警棍暴打濺血,引發執法過當爭議。(圖/翻攝畫面)

桃園朱姓健身教練昨(20日)變身「台版浩克」,大鬧中壢超商與襲擊到場處理的2名員警,但朱男被制伏後,卻遭其中1名員警持警棍抽打,掀起執法過當甚至私刑爭論。部分民眾認為,這事件「如果在美國,早就被警察開槍了」,但遠嫁美國華盛頓州的部落客克萊兒引述州警老公觀點,強調「警察的工作是執法,不是懲罰」。

克萊兒在臉書粉專「《州警夫人克萊兒》華盛頓生活」發文,直接點破「要是在美國,警察早就開槍」迷思,表示這想法大錯特錯。類似事件對丈夫和其他美國警察來說,幾乎是每天要面對的日常,處理過程不外乎觀察對方精神狀態,如果沒傷人、沒武器,神情還算清醒,就會嘗試溝通處理,反之若可能威脅其他人,便會控制行動並上銬帶走。

克萊兒表示,老公看完影片後「認為浩克坐在超商外的時候,情緒看起來算是冷靜」,且就算是美國警察,若拿警棍連續攻擊沒持有武器民眾,「絕對會惹上麻煩,而且很可能會被開除」,警方不能在沒正當理由情況下毆打民眾,而浩克在片中似乎只是坐在地上,未有挑釁行為,「警察自身也要有所覺悟,警方的工作是執法,而不是懲罰」。

克萊兒也以丈夫上個月處理「疑似精神失常男子,手持巨斧坐在校園圍牆外」事件,表示老公獨自上前並保持距離後,氣定神閒但認真聆聽與回答對方,結果這段「今天天氣很好」開局的溝通,成功說服對方放下斧頭。她指出,一旦有了「警察是來找我麻煩」想法,嫌犯就越容易被激怒,更容易造成一發不可收拾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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