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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通過公視法修正案 公視基金會:藉經費對台媒體發展帶來正面影響

公視董事長胡元輝(右)、總經理徐秋華。(圖/公視提供)

公視董事長胡元輝(右)、總經理徐秋華。(圖/公視提供)

立法院今(26日)三讀通過公共電視法修正案,讓我國公共媒體發展擁有更為妥善的法制基礎。公視基金會對於積極推動修法的文化部、行政院及立法院表達誠摯感謝,並期待藉由後續的經費支持,對台灣媒體及影視生態發展帶來正面且顯著的影響。

本次公視法修法重點,包括刪除公視9億元經費限制、公視董監事選任門檻從4分之3下修為3分之2。此外,修法新增多元族群、國際傳播頻道服務等條文,在取得明確法源後,公視目前受委託,以採購方式承辦的客家電視、TaiwanPlus,以及獲補助辦理的公視台語台等頻道,未來營運穩定性獲得保障,頻道經費也得以落實,對於多元族群文化傳揚、台灣觀點之國際發聲都有助益。

公視法自1997年通過,歷經4次修正,距2009年最後一次修法,已逾13年未修正。公視基金會表示,此次修正能夠因應公視族群服務、區域發展及國際傳播等業務的擴增,強化公視的內容製作及數位服務,有助於公廣集團永續發展,並呼應國際公共媒體的轉型趨勢。

全球公共電視正積極轉型為全方位服務的公共媒體,國人也都深度期待公視能夠成為台灣影視產業發展的推手。公視基金會董事長胡元輝表示,這些任務的完成需要更為充裕的經費支持,公視董事會希望公視法修正通過之後,政府能夠擴增捐贈預算,而公視基金會亦會妥善運用經費,合理配置資源,致力為公眾提供符合數位時代需求的公共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