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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回家「滾床拍激戰片」被發現 北市議員主任聯手小三痛打正宮

黃瑞廷(左)、陳炳甫(右)。(圖/翻攝黃瑞廷臉書)

黃瑞廷(左)、陳炳甫(右)。(圖/翻攝黃瑞廷臉書)

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陳炳甫的服務處主任黃瑞廷,將曾參選里長的洪姓女子帶回家性愛,期間拍下影片,不僅如此居然還與洪女聯合在街上痛毆吳姓正宮。士林地院審理後,依傷害、恐嚇維安等罪判黃男拘役60日,通姦罪則判3月徒刑;至於洪女分別依傷害罪、相姦罪,判拘役50日、3個月有期徒刑。

黃瑞廷與曾參選北市某區里長的洪姓女子因關係密切,讓吳姓正宮起疑。吳女2018年3月24日便騎著機車,尾隨在黃瑞廷車子後方,果然發現他親自接送洪女,因此上前攤牌;雙方爆發肢體衝突,黃瑞廷與洪姓小三聯手,在市民大道上痛毆吳女,造成對方臉頰、嘴唇等多處擦傷,還引起路人圍觀。

不倫的2人根本不管吳女死活,直接開車離去;之後黃瑞廷變本加厲,把洪姓小三帶回家滾床,還錄下了性愛影片,成通姦鐵證。原本吳姓正宮想選擇包容,沒想到黃瑞廷竟嗆「我要準備一個針把妳嘴巴縫起來」、「把你殺了」,讓她心灰意冷決定提告。

士林地院審理後,依傷害罪、恐嚇維安罪判黃瑞廷應執行拘役60日,得易科罰金6萬元,通姦罪則判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至於洪女則依傷害罪判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相姦罪判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