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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海尪「回家就要」丟錢羞辱:妳在家很閒 妻忍淚給洩慾換生活費

法官判准離婚。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pixabay)

法官判准離婚。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pixabay)

新竹一名陳姓男子在鴻海上班,生活品質不錯,但居然會對林姓妻子家暴,只要求歡被拒就不給生活費報復,逼得對方只能滿足性慾來換錢,最後竟還當著2個孩子面前丟錢羞辱,讓妻子忍無可忍提起離婚訴訟。新竹地院審理後,判准離婚,陳男需再支付473萬元財產。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林女聲淚俱下表示,自己原是小學老師,後來成為全職家庭主婦,沒想到丈夫卻認為她在家很閒、屢屢求歡,只要不給就會拖延生活費、發脾氣在小孩身上或者動手動腳,更可怕的是還限制她的社交生活,不讓她出去,最後更當著孩子面前將錢、提款卡丟到地上要她撿。

陳男法庭上辯稱,絕對沒有對妻子家暴,經過這次爭執後,已經知道妻子的感受,且夫妻吵架難免,希望對方能再給他一次機會。

法官審理後認為,陳男嘴巴上說不想離婚,但實際卻無挽回妻兒的具體作為,因此判准離婚,2個小孩的監護權歸女方;審酌陳男年薪200萬、財產2000萬,因此需支付3.6萬扶養費到孩子20歲為止,且剩餘財產分配應再付給妻子473萬元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