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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車禍頭部重創亡! 父母氣炸提告:業者沒教他「安全帽怎麼戴」

告訴被駁回。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pixabay)

告訴被駁回。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pixabay)

台中一對詹姓夫婦不滿車料行業者販售安全帽時沒有講解使用方法,導致兒子在車禍中安全帽脫落、頭部遭重擊身亡。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安全帽都有附說明書,且距離買安全帽的時間已超過1年,仍未習得如何使用雙D環型頤帶扣法,不符合常理,因此駁回訴請,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詹姓夫婦的兒子2015年間到車料行購買一頂全罩式安全帽,後來於2017年2月16日在台灣大道上與人發生車禍,因未正確配戴導致安全帽噴飛,造成頭部受到嚴重撞擊,送醫搶救後仍身亡。對此詹姓夫婦很不能接受,向車料行提出70萬賠償告訴。

詹姓夫婦主張,兒子與車料行買安全帽時,車料行未講解安全帽配戴使用方法,亦未附使用說明書,導致兒子不知道如何使用,而未正確配戴安全帽,造成車禍發生時安全帽脫離,未起保護作用,致頭部受創嚴重死亡;他們認為,業者涉有疏失,因此求償撫養費、精神慰撫金各35萬,總計70萬元。

業者則表示,安全帽已通過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驗證合格,領有檢驗標示碼及證書,證明出售給詹姓夫婦兒子的安全帽是安全的;車禍發生後,安全帽「頤帶」及「雙D扣具」均未見明顯拉扯、撕裂等物理破壞痕跡,因此應是對方未正確穿戴安全帽,導致脫離,非設計製造有瑕疵。

法官審理後認為,詹男使用安全帽長達一年,不太可能未習得安全帽的使用方法,與常理不符合,且業者寄了同型號的安全帽,頤帶上確實有說明書;再者,詹姓夫婦「未附使用說明書」之主張縱屬真實,也難認定具有因果關係,因此駁回告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