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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姦日記簿」每次做都記下來 渣夫辯:看200部A片寫的幻想文

人夫三本「通姦日記簿」內容詳實,辨稱都是幻想文。(示意圖/取自Unsplash)

人夫三本「通姦日記簿」內容詳實,辨稱都是幻想文。(示意圖/取自Unsplash)

高雄市一名洪姓男子,將自己與小三徐姓女子發生性行為的日期、次數都記在筆記簿中,而且還有三本之多!洪妻發現「通姦日記簿」之後怒向洪男和小三提告,洪男辨稱自己狂看200多部A片,還特別寫下心得,筆記簿中都是自己杜撰出來的幻想文,並非自己外遇記錄。高院高雄分院審理此案,不採信洪男辯詞,判他和徐女應連代付30萬元給洪妻。

判決書指出,洪男與妻子結婚40年,但從2011年起,他就和徐女在外同居,直到2018年5月,洪妻發現了三本「通姦日記簿」,還用螢光筆特別畫出「第一次性交」、「開房日期、開房257 次 、性交410 次」等字句,將兩人性交的詳細時間、地點、次數及過程、方式與感受,甚至連徐女的生理期日期,全部都記錄得清清楚楚,次數至少300次以上。

洪男辯稱自己觀看200 多部A片、色情小說及圖片後,為了舒壓才會將腦中的幻想全部寫出來,與徐女無關。徐女則否認與洪男同居及上床,自己只是為了向他推銷健康儀器,才一起唱歌、吃飯。

高院高雄分院審理此案,依照洪妻提出了多間摩鐵、飯店的訂房繳款單和相關事證,再加上洪男曾向女兒坦承一切,並簽下切結書表示想私下和解,認定洪男與徐女間有性交行為,雖不能證明他們有性交行為,但確實踰越一般男女友誼分際之交往,判兩人應連帶付30萬元給洪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