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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協剝皮大法1】公僕掩護狠宰官署 撈錢細節大公開

投訴人趙安華以電腦繪圖說明整個美傑仕盃,體育署、台北市體育局與網協之間的補助關係。(圖/黃威彬攝)

投訴人趙安華以電腦繪圖說明整個美傑仕盃,體育署、台北市體育局與網協之間的補助關係。(圖/黃威彬攝)

中華網協前副祕書長趙安華13日前往台北地檢署按鈴,檢舉告發網協舉辦的「美傑仕盃OPI青少年網球錦標賽」分別向體育署及台北市體育局重複申請補助,於2018年及2019年涉嫌詐領補款約70萬元,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

美傑仕盃自2012年首辦迄今已有8屆,是國內青少年網球比賽最高等級的A級賽事,頗受各界好評,培育了不少青少年網球好手,根據趙安華指控,前6年,美傑仕盃舉辦所需開銷支出約22至25萬元,而收入則有2項,一是報名費約17萬多,二是向體育署申請補助約12至15萬元,而這2項相加也足以支應各項花費,甚至還有少許剩餘。

但2018年及2019年則截然不同,根據體育署及台北市體育局提供的賽前預算表及賽後核結的結算表比顯示,這2年的開銷支出均高達90萬元,是往年的3倍多,以2018年為例,體育署補助12萬元,北市體育局則補助37萬7千元,兩者相加,不到50萬元,算上報名費收入也不夠92萬多的支出。

由於北市體育局規定補助金額不能超過總支出的3分之1,因此趙安華認為有理由懷疑是中華網協為了拿到該項補助才偽造預算表,將預算拉高才方便申請補助,但也因此在事後核結時,為補漏洞而出現的種種不合理之處,但在關鍵之處卻完全找不到違法嫌疑。

所謂關鍵處,指的就是體育署與體育局都有補助的項目,如補助裁判工作費、保險費,只要網球申報確實將投保後的發票及給裁判的簽據等備妥即可,至於其他非補助項目則任意表列,甚至輕忽到漏報或多報,但對體育署及北市體育局而言,只要針對補助的項目審核確實就不會有違法的問題,然而,其他涉嫌虛報或灌水的項目卻直接影響到補助的比率(3分之1),真的沒有問題存在?

投訴人趙安華向北檢提出相關美傑仕盃的弊端檢舉告發。(圖/報系資料照)
投訴人趙安華向北檢提出相關美傑仕盃的弊端檢舉告發。(圖/報系資料照)

對於趙安華指網協A補助款自肥一事,體育署業務主管科長謝奇穎表示,美傑仕盃2017年和2018年的體育署補助都是12萬元,並沒有因為賽事規模的擴大而有所不同,而且補助的項目也都一樣,核結時也都需要相關單據的原始憑證,至於2019年目前仍在核結中,體育署願意配合司法調查。

台北市體育局科長羅國偉則稱,美傑仕盃補助都是依據「民間體育團體申請補助活動辦法」的相關規定辦理,一切合法,網協申報核結時也必須將補助項目的發票單據正本附上。

中華網協祕書長劉中興回應指出,指控網協從中取利並不是事實,網協盡心為國家培育人才不應受到不實指控而影響聲譽,至於補助帳目的細節,既然已進入司法程序,就交給司法調查。

劉中興說,美傑仕盃是國內青少年4大最高等級的A級賽事之一,也是網協近10年來的努力成果,希望能繼續持續舉辦下去,不要受到不公平的報導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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