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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妻分居2年「名下多雙胞胎兒」!人夫怒告通姦竟獲不起訴

(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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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一名劉姓人妻因和江姓人夫不合而離家,和余姓男子外遇同居,2人在2018年11月生下一對雙胞胎,江姓人夫向苗栗地院提出否認婚生子女訴求,在去年接獲裁定書,便向劉女與余男提告通姦與相姦罪,但桃檢認為,江男在1月和劉女離婚時,就已知道雙胞胎非其親生,當時並未提告,卻在延遲近1年後才提告,已超過6個月法定告訴期,因此20日偵結予以劉女、余姓男子不起訴處分。

根據《ETtoday》報導,31歲的劉姓女子和江姓男子於2007年結婚,但2人感情不睦,2017年時,劉女便離家與37歲的余姓男子外遇同居,2人還在2018年11月生下一對雙胞胎兒子;去年1月間,江男與劉女辦理離婚登記,發現名下多了一對雙胞胎兒子,江男告知戶政人員雙胞胎並非他親生,且向苗栗地院提出否認婚生子女訴求,要求親子鑑定。

去年12月6日,江南接獲苗栗地院否認婚生子女裁定書,便向劉妻、余男提告通姦與相姦罪。江男表示,去年11月19日,親子鑑定結果顯示雙胞胎非其親生,才發現劉女與余男有婚外情,所以向2人提告。但桃園地檢署認為,去年1月江男和劉女辦理離婚登記時,就已經知道雙胞胎非其親生,但當時沒有提告,反而拖延了將近1年才提告,已超過6個月法定告訴期,因此偵結予以劉女、余姓男子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