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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立法列「10種可食用動物」!違者最高可處43萬

(圖/翻攝微博深圳大事件)

(圖/翻攝微博深圳大事件)

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延燒,而中國懷疑病毒可能是因民眾吃野味而感染。對此,深圳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駱文智決定將《深圳經濟特區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納入今年立法計劃,並優先進行安排,加快立法速度。

深圳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駱文智表示,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已經將《深圳經濟特區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納入今年立法計畫,並優先進行安排、加快立法進度,爭取盡快完成立法工作,並頒布實施。該條例將制定頒布《特區可食用動物名錄》,並明確規定,任何人不得食用或者組織食用《名錄》以外的動物及製品,名錄中包括豬、牛、羊、驢、兔、雞、鴨、鵝、鴿、鵪鶉,違者最高可處人民幣10萬元(約台幣43萬)的罰款。

雖然新冠肺炎病毒是因食用野味而導致的說法,目前尚未被證實,但過去人類從動物身上感染的疾病,包括2004年爆發的禽流感、2009年的豬流感以及2003年由蝙蝠和狸貓所導致的SARS病毒和伊波拉病毒,可以看出人類大多數新型感染病毒皆來自野生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