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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攜子公司宣主權!她肉身擋車...婆婆「當眾推打媳婦」怒嗆:臭女人

婆婆最後須賠償2萬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pakutaso)

婆婆最後須賠償2萬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pakutaso)

台中一名傅姓女子遭婆婆當街推打,甚至被辱罵「瘋女人」、「臭女人」等不堪字眼,氣不過怒提起告訴;婆婆則辯稱,媳婦不爽小三帶小孩到公司,跑到辦公室大吼大叫,情急之下才會做出這些舉動。台中地院審理後,判婆婆須賠償傅女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傅姓女子表示,2019年5月9日在丈夫所經營的廠區車道遭婆婆徒手推打,導致她左手與右手擦挫傷,甚至還被大聲辱罵「臭女人」、「老女人」等貶損名譽及社會評價的言語,造成她精神上承受莫大痛苦,要求對方要賠償100萬元撫慰金。

婆婆則在法庭上辯稱,自己的兒子與邱姓小三外遇生子,當天傅姓媳婦得知小三帶著孩子到公司探視,沒想到情緒就失控,跑到辦公室不斷哭鬧;當時邱女欲要開車離開,結果媳婦用肉身擋道,怕雙方衝突再擴大,情急之下才會徒手推打對方。

法官審理後認為,傅女被確實因為婆婆的傷害行為,導致左右手擦挫傷,加上在丈夫公司內遭婆婆當眾辱罵,其精神上受有痛苦乃屬當然;考量婆婆年紀70餘歲,因此判須賠償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