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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約炮網友!攜友「開房埋伏」 破門嗆:行情價50萬

阿輝和少女約炮卻被仙人跳,只好找父親出面處理。(圖/Pixabay)

阿輝和少女約炮卻被仙人跳,只好找父親出面處理。(圖/Pixabay)

高雄一名男子阿輝(化名)與一名少女在網路上認識並相約開房間,但少女找來友人,在關鍵時刻衝進並恐嚇要付50萬元,嚇得阿輝立馬找父親籌錢並出面。少女辯稱,自己說要約砲只是開玩笑,都是阿輝威脅自己才會前往飯店赴約,最後雙方鬧上法庭。

判決書指出,阿輝與少女在2018年間認識,少女認為自己說願意和阿輝上床是玩笑話,但阿輝卻一再要求,還恐嚇若不遵守約定,就要將兩人之前的對話記錄外流。少女提出對話記錄,指控阿輝威脅「該還的本來就要還」又說:「你自己說的最好是說的」,結果少女主動說:「約出來講,你高雄那裡?」阿輝問她要講什麼,她竟回:「阿不然勒,賴X癢,想打炮。」

少女與阿輝約定11月17日下午4時許,在高雄市美麗島捷運站外碰面,再到一旁中正四路上的飯店,而少女的友人李男、劉男則事先和她謀畫好,按照計畫另開一間房,之後衝進少女的房間,恐嚇阿輝:「現在還有3 台車的人在樓下等」、「今天不可能空手回去台北」、「台北處理這種事情的行情價大約是50萬元」、「要叫人上來扁你一頓」等語,並作勢要毆打阿輝。

阿輝找來父親,李男、劉男直接表明已經拍下阿輝的照片,而且知道阿輝住哪裡,若不付錢就要在附近貼出照片。阿輝父親提出和解金10萬元,但李男堅持要36萬6千元,否則「無法對樓下兄弟交代」,最後阿輝父親離開飯店籌錢,有人提醒這是仙人跳,他才報警處理。

高雄地院審理此案,依共同犯恐嚇取財未遂罪累犯,判李男、劉男有期徒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二審也維持原判。李男、劉男不服,再次上訴,案件目前上訴到最高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