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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眼見「妻與閨蜜摟抱親嘴」!睡同張床:我太愛妳了 夫心碎燒炭輕生

妻子與閨蜜睡在同張床上。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pixabay)

妻子與閨蜜睡在同張床上。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pixabay)

台北一名劉姓男子與林姓女子結婚一年多,不久發現對方竟與一名黃姓女大生搞婚外情,甚至親眼見到2人摟摟抱抱、親親,讓他相當崩潰,為此還鬧自殺。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林女與黃女確實有逾越一般朋友間的親密行為,因此侵害到劉男配偶權,判須連帶賠償1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劉姓男子主張,自己與林女於2018年2月8日結婚,夫妻相處原本融洽,沒想到自隔年的2月開始,對方開始不回家、與黃女同住,因此發生許多激烈爭吵;後因存款所剩不多,心情鬱悶,他選擇燒炭輕生,最終獲救,但竟被林女趕回老家居住。

劉男聲淚俱下表示,原本想要與林女好好溝通,沒想到撞見林女與黃女一同出門,便偷偷尾隨在後面,結果親眼見到她們在分離時親親抱抱,行為相當曖昧。不僅如此,劉男指出,2019年6月11日跟著外送員進到住處,居然看見她們睡在同張床,這一幕讓他心痛欲絕,決定簽下離婚協議書,隔天至戶政機關登記離婚。

對此被指控是小三的黃女辯稱,林女與劉男離婚的真正理由並非她介入所造成的,2人婚姻間本來就存在許多問題,且自己只不過是與林女聊得來,根本無曖昧情愫,直到林女離婚後,才慢慢喜歡上她的;至於情書問題,只不過是自己單方面的付出,林女從未回應過。

從陳男提出的證據可推斷,林女與黃女約於2019年4月間交往;卡片內容提到,「妳的一切我都看在眼裡,4個月了,也是我們第一個七夕情人節,但後期我們變的不太一樣了;我知道我猜忌、懷疑、慌張也害怕,一堆杞人憂天的想法,可是這都是因為我太愛你了,太怕你離去。」另外,陳男還附上2女十指交扣、親吻摟抱等親密照片。

法官審理後認為,從親密卡片內容可推斷林女與黃女已交往一段時間,且照片也足以證明2人確實有超越一般好友之感情與愛意,並有逾越一般朋友之親密行為,侵犯到劉男的配偶權,因此不採信黃女說法,判林女與黃女須連帶賠償1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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