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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愛慕硬來示愛!摸衛生棉確認「月經來了沒」 女員工痛哭:我很髒

施男侵犯下屬。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pixabay)

施男侵犯下屬。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pixabay)

桃園一名施姓男子喜歡下屬小芳(化名),但屢次表明愛意都得不到回覆,因此以工作為由約對方出來,強制性侵得逞;期間為了確認小芳是否真的月經來,還伸手摸了衛生棉。桃園地院審理後認為,施男為了滿足自身性慾,利用自已的主管身份侵犯女方,依法判5年2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小芳與男友原本是同事,後於2018年3月20日交往,最後結婚。小芳哭訴,因為擔心影響到當時還是男友的工作,因此答應赴約,沒想到就被施男壓在沙發上,親吻、擁抱、摸胸等侵犯,對方直到確認真的有衛生棉才停手。

沒想到施男仍不死心,以主管身份約小芳出來。小芳控訴,施男在車上把她壓住,不顧她一直反抗說不要,性侵得逞,後來是因為男友一直打電話,干擾到施男無法繼續勃起,性交行為才結束。事後,小芳哭著對男友說,「我很髒,那你還要我嗎?」全案曝光。

對此施男在法庭上辯稱,沒有濫用職權、沒有犯罪意圖,更沒有強迫威嚇,一直以來就是用追求女朋友的方式去對待小芳,根本不知道她竟事後去跟男友哭訴,若知道小芳有這樣的感受,怎麼可能還會去找第二次、第三次,假設是犯罪,難道不怕對方去跟同事或公司講嗎?他強調,小芳就是瞞著男友與自己出去,卻不敢承認。

法官審理後認為,施男在公司屬位高權重,位在基層的小芳難以拒絕請求或邀約,乃屬當然,為保全自身工作而不願意得罪施男,進而選擇隱忍、配合,亦與常情無違;施男行為已造成小芳飽受憂鬱情緒、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等所苦,且犯後未能如實坦承犯行,也未與女方達成和解,因此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及強制性交罪,分別判2年、3年6個月有期徒刑,合併執行5年2月,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