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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送員遭養套殺2】每月送外送僅600公里 但他卻要付3099元

許多外送員並非全職,而是利用下班時間賺外快。(圖/黃威彬攝)

許多外送員並非全職,而是利用下班時間賺外快。(圖/黃威彬攝)

在4月中旬傳出有騎乘Gogoro的外送員,遭Gogoro Network開罰7022元,並強制改為「商用合約」,讓許多外送員痛批根本是「養套殺」,且當初賣車的業務也強調,選吃到飽方案去外送最划算。

住宜蘭的王先生指出,在2020年初時他在車行買了YAMAHA EC-05電動機車,採用的是Gogoro的電池服務,當時在買車時,他挑明地說「我買來是要跑外送的」,業務則說,那選電動車最划算,且電池租用方案綁約3年每個月只要899元。

「那時候合約是在交車時才看到,但上面也沒有說不能送外送」王先生氣道,他解釋,我每天要從宜蘭市騎到利澤工業區工作,即使沒有送外送的話,每個月光是里程就高達1400公里。

但想說可以利用假日2天賺外快,每個月跑外送大約600公里,1個月的里程大約會跑2000公里,但每個月只能多賺10000多元左右。

但若依照Gogoro Network的商用方案:

「月繳 $799,享當月 600 公里里程。超過 600 公里至 1,600 公里,以每公里 $1.5 計費。超過 1600 公里,以每公里 $2.0 計費。」

若採用商用方案的話,王先生每個月要付799(商用月租費)+1500(1.5*1000;600-1600公里費用)+800(400*2;1600-2000公里費用)=3099元。

王先生說,現在每台油車幾乎都可以跑到1公升40公里,即使是把油價以最高點35元計算,我每個月的里程數換算油錢也才1750元,「那電動車的優點到底在哪?」他氣憤地質疑。

王先生指出,2020年2月以前的合約並沒有把外送納入商用。(圖/黃威彬攝)
王先生指出,2020年2月以前的合約並沒有把外送納入商用。(圖/黃威彬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