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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中風成植物人!妻查財產才知他偷情21年 送小三891萬要不回

(示意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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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姓男子與妻結婚當年就外遇,但妻子一直不知情,直到陳男3年前腦幹出血中風,變成植物人,陳妻申報財產清冊時,才發現丈夫與江女偷情21年,期間陳男匯891萬給江女,她怒向法院提告相姦罪及求償800萬精神撫慰金。新北地院以相姦罪判江女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賠償200萬元。但江女與陳妻都不滿判決金額再上訴,高等法院駁回。

據判決書指出,陳男與妻子1996年11月結婚,竟當年就劈腿江女,不料陳男2017年突然中風,妻子向法院聲請擔任處分老公財產代理人,才得知丈夫不只外遇21年,期間丈夫還匯891萬元給江女。陳妻怒向法院提告,因丈夫中風成植物人,每月需要龐大醫療費用,並要求江女求償800萬精神撫慰金。

法院審理時,從2人書信對話內容發現,陳男稱江女「老婆」、自稱「老公」,且陳男還寫下「在世紀末倒數十小時不到的時刻,從電話那端聽到妳有點羞怯的告訴老公妳會一直愛著我,讓我心中雀躍不已...。」法官認為以上內容涉男女情愛,不僅如此,江女坦承多次與陳男發生過親密行為。

江女在法院審理時表示,她有貸款負債、需要撫養中風的母親,陳男匯給她的891萬元,因她融資操作股票失利,陸續認賠結清交割,目前那筆錢已用光。江女表示自己每月薪水只有3萬元,對於陳妻要求賠償金額過大,認為自己無法負擔。

新北地方法院一審以相姦罪判江女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賠償200萬元;不過雙方都不滿判決金額決定再上訴,高等法院認為,一審賠償200萬元金額適當,駁回上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