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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局收攤3/東家否認離職證明 勞資爭議紀錄可申辦失業金

桃園市勞動局針對美的適藥局勞資爭議,強調已積極協助勞工爭取權益中。(圖/謝東明攝)

桃園市勞動局針對美的適藥局勞資爭議,強調已積極協助勞工爭取權益中。(圖/謝東明攝)

桃園美的適連鎖藥局疑因無預警歇業,經營權易主,導致至少八名員工權益受損。一名王姓員工表示,拿非自願離職書到中壢就業中心,申辦失業補助時,竟然因前東家不認帳,就業中心就希望他們先撤件,連失業補助也領不到。她心中質疑,為什麼合法文件,可以因前東家口頭否認,就失去效用呢?

桃園市府勞動局人員也說,勞工遇到權益受損時,只要有勞資爭議事件,就可以透過市府依勞資爭議處理法調解;如果因雙方根本無法達成共識,或雖經調解成立,但雇主未依調解結果履行者,勞工都可因此提起民事訴訟或聲請強制執行。

以勞工提起民事訴訟為例,除了可向勞動部申請訴訟扶助,也可循訴訟程序救濟,向勞動局申請訴訟補助,一般來說每一審級,可補助七萬五千元左右,協助勞工爭取權益。

另外,至於勞保高薪低報一事,建議勞工可向勞動檢查處與勞保局檢舉,如果查證屬實,涉及違反勞工保險條例,不僅勞工可依勞基法規定,以雇主違法損害勞工權益為由,不經預告終止勞動關係,而且還可以請求雇主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並請求資遣費。而違法投保單位,涉及將投保薪資金額以多報少,依規定,可以罰少繳金額的四倍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