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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警狂追學弟護理師妻「開房運動」犯大忌!資深前輩曝「警界不成文規定」

(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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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警察局一名已婚黃姓員警認識了學弟的護理師妻子並發展出婚外情,被學弟發現後提告,遭依妨害家庭罪起訴,但因通姦除罪化,基隆地院判該案免訴,兩人不用負刑事責任。不過有資深員警透露,警界有條「不成文規定」,發生婚外情絕不能找同僚妻子,因為雙方都有槍枝,若是發生衝突,後果不設想,黃員此舉是「犯了大忌」。

基隆市警察局一名30多歲黃姓員警,於2019年11月至診所看診時認識了一名顏值不錯的護理師,在聊天時發現是警察學弟的老婆,但他竟不顧自己已婚,持續對護理師展開追求,2人因此發展出婚外情。後來學弟察覺妻子言行有異,便花了40萬元聘徵信社跟監,發現妻子與警察學長有一腿,還查到2人曾於2019年12月至基隆某旅社開房間。

當時徵信社通知警察學弟以及轄區警方至旅社房間外抓姦,但房內2人遲遲不願開門,直到學弟打電話給老婆告訴她「我在門外」,2人才衣著完整將房門打開,不過現場沒有查獲通姦事證,是護理師返家後因慚愧才主動承認當天和黃員發生關係,學弟才憤而提告。

經基隆地檢署查證,雖然當天沒查獲通姦事證,不過護理師坦承2人發生過性行為,可證兩人通姦,因此以妨害家庭罪起訴;不過今年5月底,大法官宣告通姦除罪化,因此基隆地院判該案免訴,兩人不用負刑事責任。

不過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有資深警員透露其實警界有條不成文的規定,就是發生婚外情,對象絕對不能是同僚的妻子,因為雙方皆有槍枝,若發生衝突後果不堪設想,直言黃員犯了大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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