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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交所判定「違反權益」 大同7/2起列全額交割股

(圖/報系資料照)

(圖/報系資料照)

大同公司昨(6月30日)股東會後召開記者會,但未能具體說明部分股東所持股份無表決權等相關情事,遭台灣證券交易所認為影響股東權益、違反公司治理股東行動主義,因此自明(2日)起將大同列為變更交易方法,改為全額交割股。

大同昨日在記者會中表示,公司派股東引用《企業併購法》排除市場派過半表決權,但並未具體說明在會中認定部分股東持股無表決權、未發給部分股東表決權票、選舉票之法律依據等相關問題,讓股東權益遭受嚴重影響。

除此之外,證交所還認定大同與公司治理股東行動主義有違,爰公告自109年7月2日起,將其上市有價證券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今日將是大同股票最後一天正常交易,台股開盤後股價如何起伏,全民都在等著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