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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電經理偷吃律師娘:爬妳身上駕駕駕!綠帽夫因「一件事」告不成

(圖/Pixabay)

(圖/Pixabay)

一名葉姓律師的妻子偷吃一名聯電「8F廠」鄭姓經理,直到鄭男妻子主動告知,葉男才知道自己已經戴了很久的綠帽,憤而向法院提告。不過新竹地院審理此案時,發現葉男竟以撤回告訴、「日後不會對鄭男提告」當交換條件,要鄭妻提出關於自己妻子的不利事證,故駁回葉男聲請的假執行及上訴,且判他需負擔訴訟費用。

判決書指出,葉妻於2018年10月在聯電工作時,與鄭姓經理多次上摩鐵開房;10月5月鄭妻透過家中監視器發現老公將葉妻直接帶回家,從而發現他們的姦情,並於隔年1月底傳訊給葉男,告知「你太太與我先生有外遇」,葉男才知道此事。

葉男指控鄭男和自己的妻子交往時間長達1年,而且為了要增加性愛的刺激和快感,竟然特別選在自己辦公室旁的摩鐵;鄭妻提供外遇證據含對話訊息、影像檔截圖,鹹濕對話有「3小時一下就到了」、「是我太久了,還是…」、「我決定今天要爬到你身上駕駕駕了」、「好想你那誘人的肉體」、「駕駕駕…捏屁股」、「很想把你吃掉」、「一早就濕濕的想攻擊金剛鳥」等語。葉男表示自己精神痛苦鉅大,向他們提告並求償90萬元和請求宣告假執行。

(圖/翻攝畫面)
(圖/翻攝畫面)

鄭男則反控葉男為了要對葉妻提告,竟要求自己的妻子提供對葉妻不利的事證,並承諾日後不會對鄭男提出任何民、刑事訴訟的訴追法律責任之請求,而且還願意撤回告訴和起訴狀,證明已經成立和解契約,但葉男違反誠信原則,依舊提出告訴。

新竹地院審理此案,認為鄭男和葉妻的交往已逾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忍之範圍,但葉男既已經和鄭妻達成共識,就不再有理由請求被告損害賠償和假執行,故駁回葉男聲請的假執行及上訴,且判他需負擔訴訟費用;全案尚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