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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壓氣體灌進3歲女童肺部致死 生父今遭判1年10個月徒刑

高雄市左營區女童噴槍奪命案,檢方到場調查,圖為案發現場監視器。(圖/報系資料照)

高雄市左營區女童噴槍奪命案,檢方到場調查,圖為案發現場監視器。(圖/報系資料照)

高雄市一名鄺姓男子在今年1月帶女兒前往加油站自助洗車,女兒疑因貪玩,把玩空氣槍噴嘴,遭高壓氣體噴入肺部造成臟器破裂致死,父親鄺男因此遭檢察官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判決結果於24日出爐,鄺男最終被判1年10個月徒刑。

回顧事件發生經過,鄺男於2019年1月20日下午3時許,開車搭載3歲女兒前往高雄市左營區一處加油站自助洗車,並使用空氣噴槍清理車輛內部,鄺男明知女童年僅3歲,且其身為女童父親,對於未成年子女有保護及教養之權利義務,避免女童之生命身體產生重大危害。但卻因疏忽而將空氣噴槍置於當時在副駕駛之女童可觸摸之處,在女童持空氣噴槍朝自己身體及頭部噴氣之際,僅口頭制止,未將該空氣噴槍取走,改置放在女童無法觸摸之處。隨後在女童又將空氣噴槍放入口中並朝自己噴氣時,亦未阻止女童,導致後續憾事發生。

女童的母親在臉書發文,希望有民眾能提供在1月20日下午2點半到3點10分之間,有拍到女兒的行車紀錄器跟監視器畫面,想要了解女兒真正的死因。

警方事後展開追查發現,鄺男跟警方供稱當時自己正在整理車子,女童單獨在車內,第一時間有發現女童在玩噴槍,但是當時也不以為意繼續整理車輛,發現女童臉色不對勁後趕緊將她送醫急救,他也不清楚發生什麼事。

然而檢方在偵辦過程中,對鄺男進行測謊並未通過,檢方認為無法因此認定鄺男有使用噴槍對女童灌氣,故依過失致死罪對他提起公訴,判決結果於24日出爐,鄺男最終遭判1年10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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