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區塊
社會
時事

情侶激戰完裸睡!桃園女大生「下體被侵入」嚇醒 驚見男友爸在後面狂抖

女大生睡覺時遭男友父親性侵。(示意圖/Pixabay)

女大生睡覺時遭男友父親性侵。(示意圖/Pixabay)

桃園1名男大生帶女友小芬(化名)回平鎮住處過夜,2人恩愛過後雙雙裸身睡去;女方睡得正香時,突然感覺下體有異物,醒來一看驚見男友父親正在撫摸自己,甚至把手指伸進陰道指侵,當場嚇得花容失色,卻又不敢叫醒男友,只好用抖腳方式抵抗。案件曝光後,被告否認侵犯兒子女友,但仍遭判刑3年8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小芬於2018年8月間隨男友回平鎮老家過夜,並在房內發生性關係,完事後沒穿衣服就直接就寢,不料她睡到一半,因感覺下體有異物而驚醒,赫見男友爸爸正在身後,嚇得趕緊轉為正躺,並拉高棉被遮掩身體;誰知對方沒有因此罷手,還不斷撫摸她的大腿,直到一旁的兒子突然翻身才走出房間。

見男友父親終於離開,被害人哭著叫醒男友要他鎖門,但不敢告訴對方自己遭性侵,直到和大學同學訴苦、討論後,決定鼓起勇氣驗傷提告。面對性侵指控,被告喊冤稱,他當天喝了很多酒,直到隔天傍晚才酒醒,完全不記得期間發生什麼事;辯護律師則說,小芬僅「感覺」下體有異物,並非親眼目睹性侵過程。

案經桃園地院審理,法官不採信被告說詞,審酌他身為小芬男友之父,理當以長輩之姿照顧兒子女友,卻為滿足一己性慾,趁她在家中過夜時加以性侵,造成對方身心受創,且至今仍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考量其智識程度、經濟狀況、犯案動機、犯後態度等一且情狀後,判處有期徒刑3年8月。全案可上訴。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社會粉絲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