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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歲勇警拔管無私大愛器捐 侯友宜:以楊庭豪為榮

楊姓員警家屬決定拔管器捐遺愛人間,新北市長侯友宜表示,至上最深敬意。(攝影/王永泰)

楊姓員警家屬決定拔管器捐遺愛人間,新北市長侯友宜表示,至上最深敬意。(攝影/王永泰)

新北市樹林分局樹林派出所21歲員警楊庭豪遭一名17歲無照張姓少年騎車撞擊,楊員在搶救後雖恢復生命跡象,但昨晚宣告腦死,今(4)日下午將拔管捐出器官遺愛人間,至少10人受惠;同為警察出身的新北市長侯友宜表示,對楊庭豪英勇殉職,至上最深的敬意,並以楊庭豪為榮。侯友宜說,警察局同仁告訴他,楊庭豪的父母決定讓孩子不再痛苦,忍痛捐出庭豪的器官,遺愛人間。他說,這對父母而言是多麼錐心刺骨的決定,讓他對楊爸爸和楊媽媽只有無限的歉意,真的對不起,「孩子交給國家,我們卻沒有把庭豪照顧好。」

侯友宜表示,楊庭豪去年畢業,來到新北市樹林區才到任10個月,21歲年輕的生命,涉世未深,比他的孩子年紀都還小,面對這樣的不幸,令人傷心與不捨。他哀痛表示,「楊庭豪英勇殉職,在此對庭豪至上最深的敬意,以你為榮。」

國民黨立委葉毓蘭則表示,她將在立法院提案修法,希望比照酒駕修法的精神,提高無照駕駛致人於死的刑責,也要對未成年人的無照駕駛肇事致人死傷,追究家長與車輛所有人的責任,楊庭豪不能白白犧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