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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撤銷地院裁定!立委趙正宇交保要重審

無黨籍立委趙正宇日前獲交保,如今遭高院撤銷。(圖/林士傑攝)

無黨籍立委趙正宇日前獲交保,如今遭高院撤銷。(圖/林士傑攝)

國會爆出立委集體收賄案,經5天4夜馬拉松式司法程序,北院裁定前立委陳唐山、無黨籍立委趙正宇、時力前黨魁徐永明交保,立委蘇震清等8人則裁定羈押禁見。結果出爐後,北檢6日對徐永明、趙正宇等人交保提起抗告;高等法院審理後,今(7日)晚間裁定趙正宇交保案發回北院重審,徐永明的部分駁回。

檢調查出,前太流公司負責人李恆隆去年和新加坡天義公司聯手,企圖從遠東集團手中奪回SOGO經營權,並涉嫌透過白手套郭克銘,以數十萬至上千萬元不等金額行賄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陳唐山和徐永明。而趙正宇及辦公室主任林家騏也涉嫌收受殯葬業者賄款,向營建署官員施壓,藉以變更陽明山國家公園範圍內的土地地目。

事件引發輿論譁然,北檢火速聲押蘇震清等10名被告;經過5天4夜的馬拉松式司法程序,日前裁定陳唐山及趙正宇各以50萬元、100萬元交保,趙正宇辦公室主任林家騏則裁定羈押;至於其餘8名被告,法院4日下午裁定,除了徐永明以80萬元交保,剩下7人全部羈押禁見,一干人等當晚押至台北看守所。

針對趙正宇部分,北院當時表示趙雖收賄涉嫌重大,但其辦公室主任林家騏已遭羈押,縱未羈押趙正宇,對後續偵查之妨害應非鉅大,裁定交保。經北檢提出抗告,高院今日認為,北院未明確說明「無羈押之必要」之判斷理由,且位階較低的辦公室主任被羈押,趙正宇卻能交保,有失輕重,最後裁定發回北院重審。

至於徐永明部分,高院仍認定無羈押必要,駁回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