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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調解離婚官司與子女監護權結果 惡男開車撞死妻子和律師

男子洪當興(中)開車撞死妻子與律師,更一審改判無期徒刑。(圖/報系資料照)

男子洪當興(中)開車撞死妻子與律師,更一審改判無期徒刑。(圖/報系資料照)

男子洪當興與妻子李怡慧前年在台南地方法院調解離婚與子女監護權,洪男離開時開車撞死李女與律師黃政雄,一、二審均依殺人罪判死刑,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後,更一審7日以符合自首要件及考量子女最佳利益、再社會化可能高等理由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黃政雄妻子委任律師許雅芬轉述,上午打電話給黃妻轉知判決結果,對方認為此一判決對她而言是重大傷害,「痛苦到無法言語」,許雅芬強調,看到判決書後,將義務與家屬協議上訴。李怡慧家人的委任律師林媗琪也說,家屬無言又無奈,但說再多,李怡慧也回不來了,將再協助家屬是否請檢察官提起上訴。

更一審認為,被告留在現場並主動報案,為衝動型犯罪,減輕為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