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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春變真愛!19歲男戀上33歲賣淫女 見警上門竟挺身「護花」

示意圖,非本案當事人。(圖/ 報系資料照)

示意圖,非本案當事人。(圖/ 報系資料照)

俗話說歡場無真愛,但還是有人會為了賣淫女子而暈船,最後連自己也遭警方逮捕!新北市一名19歲陳姓男子在網路上尋找性交易對象,認識了33歲的泰籍女子妮妮,花了錢、上了床後竟認為自己覓得真愛。不過,警方也在網路上看到妮妮的賣淫訊息,直接上門將他們兩人都逮捕歸案。

據《ETtoday》報導,陳男3月時找到妮妮,約在新北市中和區進行性交易,妮妮雖然已經33歲,但外表看起來就像是20多歲的少女,讓陳男忘了自己只是恩客,不停的花錢和她上床。過了不久,陳男變升格為妮妮的「男友」,可以在她中和區的租屋處過夜,更加開心。

不過,警方也在網路上看到了妮妮的賣淫廣告,循線找到她的租屋處,直接上門抓人;妮妮看到員警之後嚇得不停大喊:「Help!(救我)」,剛好陳男也在房裡,立馬衝出來護花,否認妮妮是賣淫女子,不停強調兩人是情侶關係。

員警在房內找到保險套、潤滑油等相關證物,將兩人帶回警局偵訊,妮妮坦承自己以每小時3000元的價格接客,並解釋實在是因為家裡經濟太差,才會來台賣淫;陳男也只好坦承自己有與妮妮性交易,最後兩人都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被送辦,而且妮妮還會被遣返回泰國,如果她真的是陳男的真愛,那麼兩人只好在國外繼續交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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