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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億富商有私生女...妻兒過繼「50億地產」到名下!他怒告結局超慘

(示意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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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北大直擁價值50億大片土地的吉鴻電子老闆張永豐,於2010年病危住院期間被王姓妻子發現在外有私生女,王姓妻子便陸續將財產過到自己和兒子名下,之後張男控訴妻子未經同意就將財產轉移,經士林地方法院審理,日前判張男敗訴。

張永豐與王妻於1979年間結婚,並於婚後共同經營吉鴻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為紙鈔接收、紙幣辨識器業務,停車場的繳費機器大多都由他們所生產,而章男創業後,奔波國內外各地洽商,並將個人印章、權狀等重要物品交由妻子保管,2人努力打拼下,身家達數十億。

張男控訴,2010年期間他因心臟病病危,住院期間妻子懷疑他在外有私生女,擔心丈夫死後遺產遭瓜分,竟以張男遺產須課高額稅金為由,又稱怕他出去會有意外,不斷遊說張男預立書面,要求簽了委託書才能出國,而張男簽下文件後,妻子未經他同意便拿著文件將財產過到自己和兒子名下。

對此,妻子則表示,丈夫撿回一命後,便不顧「病癒後短期內不要出國」之醫囑而執意要出國洽公打拼,甚至同意將其名下之不動產及股票等財產,全數交由她處理也要出去,而她只是在丈夫同意下,將財產過到自己與小孩名下,兒子也未對爸爸出言不遜、動手推打等行為。

經法官調閱紀錄,發現張男先前就因房產轉移一次對妻子提出告訴,但3次判決都認為張男是合意轉移財產,判他敗訴,而張男所稱兒子對他動粗一事,想藉此撤銷贈與,但又未提出足夠證據,因此判張男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