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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往7年砸百萬辦婚宴!女友「狂拖1年不登記」真相曝光 準人夫綠炸

(示意圖/pixabay)

(示意圖/pixabay)

男子阿偉(化名)和女友小雨(化名)交往多年,在一起7年後論及婚嫁,還在高雄某知名大飯店舉辦婚宴,加上喜餅、婚紗、蜜月旅行等開銷,一共花超過100萬元。奇怪的是,雙方辦完婚宴後,小雨卻遲遲不肯辦理結婚登記,經追問後竟坦承自己另有同居男友,氣得阿偉一狀告上法院,求償200餘萬元。

根據判決書,阿偉主張,他和小雨自2000年開始交往,愛情長跑7年後決定結婚,雙方於2017年4月間在高雄知名飯店舉辦婚宴,包含喜餅、婚紗、蜜月旅行等開銷,自己一共支出超過百萬元;婚後1年多,男方前往台中工作,小雨則待在北部,期間他多次催促對方抽空辦理結婚登記,然而準人妻卻不斷藉故拖延。

由於小雨從2018年開始態度突然變冷淡,阿偉逐漸心生懷疑,後來經過友人告知,意外得知她竟然在竹北和另名男子同居,讓他簡直難以置信,當下便跳上車連夜北上,前往朋友說的地點探查,果然在該社區大樓的地下室看見女方轎車,事後立即質問小雨真相,這才發現自己一直被蒙在鼓裡,氣得提告求償。

更誇張的是,男方後來還發現,女方身分證上的姓名跟結婚喜帖上的名字不同,連岳父的名字也不一樣,痛批小雨從開始就是假意結婚。針對阿偉指控,女方辯稱,喜帖名字是小名,且自己未來也打算改名,這些男方都知情,而之所以拖延登記,是因為胞妹涉犯侵占案件,並把財產登記在她名下,才會有所顧慮。

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審酌,訂婚、結婚為人生大事,並非兒戲,則訂婚後若非確有不能共營婚姻生活之特殊重大事項發生,雙方自應履行婚約,否則倘無端破壞兩造間情感維繫與互信之基礎,不僅造成相關財物損失,對於遭背棄一方之心靈、情感更屬重大打擊、傷害,因此判處小雨須賠償103萬8318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