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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總裁爆性侵14歲養女!逼看「戀童A片」當性奴囚4年 調查出爐大逆轉

李星星自爆遭養父鮑毓明長期性侵。(圖/翻攝自微博)

李星星自爆遭養父鮑毓明長期性侵。(圖/翻攝自微博)

大陸女子李星星(化名)今年4月在網路上自爆,她在14歲時被山東煙台傑瑞集團副總裁鮑毓明收為養女,不料對方卻是變態戀童癖,4年間多次對她性侵,還逼迫自己觀看相關題材的色情片。事件曝光後,當局火速介入調查,檢調單位查出,鮑男雖和女子發生關係,但並未涉及性侵情節,且該女第一次和男方相遇時,其實早已年滿18歲。

據了解,李星星指控,由於她從小運勢不順遂,母親聽說認養父、養母能沖災氣,於是便透過管道將自己送給鮑毓明當養女,誰知男方竟性侵當時僅14歲的她,之後還將其帶往北京住處軟禁,近4年間多次遭到侵犯,就連生理期都無法倖免,甚至被鮑男強迫觀看戀童影片,每天都像生活在地獄。

案件引發大陸網友譁然,儘管鮑毓明否認性侵,強調2人是男女朋友關係,並未違背對方意願發生性行為等,但仍遭山東煙台傑瑞集團開除。另一方面,山東省煙台市公安局、大陸最高人民檢察院也火速展開調查,並派出聯合督導組前往山東,督導該案辦理工作,今(17日)調查報告出爐,結局卻出現大逆轉。

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出,李星星的戶籍登記在安徽省太和縣,從小跟著爺爺、奶奶生活,直到2015年才隨著父母到南京市居住;值得注意的是,女子戶籍上的出生日期為2001年8月,實際上卻是1997年10月出生,換句話說,當她於2015年10月和鮑毓明首度見面時,其實已經是年滿18歲的成年人。

調查報告指出,鮑男和女方其實是男女朋友關係。(圖/翻攝自微博)
調查報告指出,鮑男和女方其實是男女朋友關係。(圖/翻攝自微博)

調查報告提到,李星星及家人為了改善生活條件,曾多次在網路上尋求「收養」,並夥同父親提供虛假的出生證明,將出生日期更改為2001年,之後她看到鮑男發布的收養訊息,隨即主動與對方聯繫,並以「收養」為名義開始交往,但雙方並未辦理合法的收養程序,因此2人的養父女關係不存在。

至於性侵指控,聯合督導組深入追查發現,鮑男和李星星之交往關係存續期間,沒有證據顯示他曾違背對方意志,採用暴力、脅迫或其他強制手段要求女方發生關係,且女方行動自由,除了和家人、朋友皆保持聯絡,還曾和其他男性交往,加上她當時年滿18歲,也不屬於受法律特殊保護之未成年人。

最高人民檢察院強調,鮑毓明「自認」李星星是未成年人,仍以收養名義和對方交往並發生關係,嚴重違背社會倫理道德和公序良俗,應當受到社會譴責,但現有證據無法證明他曾性侵女方,因此不構成強姦罪;惟鮑男在調查中被查出涉嫌違反律師執業管理有關法規,目前已移交司法行政部門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