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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為愛離婚!3年傻付64萬 「警局副局長」全上繳正宮:我賺的

(圖/翻攝自微博/江蘇新聞)

(圖/翻攝自微博/江蘇新聞)

為了情夫與丈夫離婚,沒想到最後竟被騙財又被騙色。大陸鎮江一名洪姓女子哭訴,前前後後轉了15萬(約新台幣64.2萬元)給許姓男友,結果男方把錢全部上繳給正宮,自己最後落得人財兩失的下場。

根據陸媒《中國江蘇網》報導,洪姓女子到鎮江市公安局新區分局丁卯派出所控訴,2017年在網路上認識許姓男子,雙方相處一段時間後,感情升溫,進而成為男女朋友;由於當時她還是已婚,為了跟許男順理成章在一起,還與前夫離婚。

洪女透露,許姓男子在交往期間多次以車貸、加油等理由討錢,從2017年4月至今,已經匯款超過15萬元(約新台幣64.2萬元)給對方;她哭著說,起初對許男身分有懷疑,但對方穿著警察制服,還稱自己是「鎮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副局長」,自己被沖昏頭也就信了。

警方調查後發現,許男的警察制服是假的,且他早就已有家庭,還向妻子稱有正當工作,收入穩定,但這些「薪水」其實都是從洪女身上騙到的錢,全案依詐騙罪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