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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一名蔡姓慣竊入店行竊不成 反涉性侵外籍女看護被判10年定讞

最高法院將涉性侵女看護的蔡姓慣竊判決10年定讞。(圖/報系資料照)

最高法院將涉性侵女看護的蔡姓慣竊判決10年定讞。(圖/報系資料照)

宜蘭一名蔡姓男子4年前清晨潛入一間檜木店行竊不成,發現店內有1名外籍女看護竟持菜刀性侵得逞。最高法院認這名男子手段惡劣而維持原判決,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刑8年8月,另涉多起竊盜罪不可易科罰金部分,合併執行10年,全案定讞。

蔡姓男子在2016年10月15日清晨5時許,摸進宜蘭縣一家檜木店行竊,結果沒有收獲到值錢物品,不過,看到1名外籍女看護在場,竟持菜刀脅迫對方替他口交,女看護不願,蔡就掌摑女方臉部後再性侵得逞。

後來,警方查獲這起竊盜及性侵案件,一審將他加重性侵罪連同多起竊盜案部分判刑12年,二審改判10年,另有可易科罰金部分1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