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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丟菸蒂罰單違規時間竟是2年前 疑為檢舉達人刻意「壓線」惡意檢舉

市議員陳清龍今天質詢說,民眾兩年前違規,兩年後才收到罰單,擔心會不會有下一張?(圖/陳世宗攝)

市議員陳清龍今天質詢說,民眾兩年前違規,兩年後才收到罰單,擔心會不會有下一張?(圖/陳世宗攝)

台中市民連續收到2張「亂丟菸蒂」的罰單,細看開罰依據竟是2年前發生的違規行為,被檢舉達人拍照後檢舉;民眾縱使不復記得也只能「啞吧吃黃蓮」吞共2400元罰款;市議員陳清龍今天質詢說,環保局應規範檢舉達人等惡意檢舉行逕。環保局代理局長陳宏益指出,將針對檢舉達人補強規範辦法,若是惡意檢舉甚至2年後才檢舉案件,會設法加以規範。

陳清龍今天在警消環衛業務質詢時說,他接獲民眾陳情,指在今年7月間收到環保局寄發違規通知單,因「亂丟菸蒂」被罰,民眾細看違規日期竟是2年前、2018年7月23日發生的亂丟菸蒂行為,因已時隔2年,雖想不起來,但有照片佐證,民眾只好哀怨繳納罰款損失1200元;

陳清龍指出,同個民眾8月又接獲一張「亂丟菸蒂」罰單,這次又是發生在2年前的違規行為,是2018年7月24日被拍到違規,是前一張罰單被拍到違規的隔天再噴1200元;民眾氣極敗壞擔心是否還會有第3、第4張要為「歷史違規紀錄」負責的罰單。

陳清龍認為,這種2年後「出清存貨」的罰單,他合理懷疑是出自檢舉達人所為,可能是檢舉截止日前出清,甚至刻意「壓線」惡意檢舉;他相信此案絕非個案,但對市民心裡都是一大衝擊,環保局是否可能取消這種惡意檢舉的檢舉獎金遏止;他提醒現在菸害防制法規範嚴格,但開罰並不是目的,應宣導說明加強溝通,讓市民遵守規定。

環保局代理局長陳宏益強調,這確實很不合理,該局將針對檢舉達人補強規範辦法,若是惡意檢舉甚至2年後才檢舉的案件,一定會來設法加以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