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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

狂買4600個購物袋「洗發票」惹議!財政部:擬小額消費不給獎

(圖/報系資料照)

(圖/報系資料照)

近日有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料,高雄有一名男子在2個月內,不斷地到超商、大賣場購買1至2元的塑膠袋,每日購買十來個塑膠袋,2個月內一共買下4600個,為的就是藉此來提高發票中獎機率,而他也對中了30張發票。對此,財政部稅賦署30日也做出回應了,指出未來將研議訂定一定金額以下小額消費不予給獎之可行性。

高雄有名男子為提高發票中獎機率,2個月來每天都到超商、大賣場購買10個1至2元的塑膠袋,一共買下4600個,最後也對中了30張發票。財政部官員聞訊後表示,根據現行的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規定,只要消費者有消費事實,營業人就應如實開立發票。而兌獎的規定部分,僅規定金額為零元或負數的發票不得兌獎,並未限制發票金額,因此男子的行為,目前無法可管。

不過財政部稅賦署30日發出新聞稿說明,針對此案,為防杜不法冒(詐)領或套取統一發票中獎獎金,已訂有相關防弊機制,本案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已掌握相關案情並請當事人到該局說明,當事人主張確實有相關交易事實,依統一發票給獎辦法規定暫先給獎,該局將持續關注並蒐集事證,倘有不法情事將依規定追回獎金並移送偵辦刑責。另外,倘若營業人未依規定開立發票,國稅局亦加強針對發票開立異常店家,進行瞭解、輔導,必要時將深入查核。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針對消費者取巧以大量之小額雲端發票套取發票中獎獎金,影響正常消費者權益問題,涉及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相關規定,該署將研議訂定一定金額以下小額消費不予給獎之可行性,以防杜有心人士不法套取中獎獎金,並保障消費者兌獎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