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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產少東答應接家業!爸媽嗨到送土地 他「幫忙3次秒反悔」法院判免還

(示意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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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一對蕭姓夫婦平時經營海產事業,希望獨子未來能接手生意,便將名下2筆土地過戶給對方。沒想到,兒子短暫回家幫忙後,就無心繼續經營,並遷址台中,氣得爸媽向法院提出撤銷贈與。案經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認為,蕭姓夫妻僅說「接手家業」,並未詳述具體內容,最後判處2人敗訴。

根據判決書,蕭姓夫婦主張,當時夫妻倆希望兒子繼承家業,經對方允諾後,便將名下土地贈與孩子,不料上訴人事後拒絕協助家庭事業,甚至遷址台中,顯已拒絕履行父母贈與之負擔,,因此向法院提出撤銷贈與;蕭子則稱,父母給的土地為單純贈與,並未約定他必須留在東港經營事業,要求法院駁回上訴。

替蕭姓夫婦辦理轉移事務的代書證稱,當初委託人欲將2筆土地贈與兒子時,確實說過對方要回來幫忙事業,所以將土地登記給對方,但贈與當時蕭子並不在場,所以他也不知道兒子是否同意;蕭家女兒則說,上訴人要去澳洲讀書前曾說返台會接手事業,後來就又逕自離開,之後曾3度回家,最後都不了了之。

高雄高分院審酌,蕭姓夫婦所付之負擔內容,僅以「接手家業」籠統稱之,具體究竟擔任何種職務、何種工作等細節均未詳述,加上蕭父自陳自己為了要節稅,在免贈與稅額度下,每年都會陸續把土地過戶給子女,而長女未結婚,且有接家裡事業,所以給比較多等語,判蕭姓夫婦敗訴,獨子免返還土地’;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