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陳志賢」記者的文章列表

遭詐團盜用帳號 前移民署長慘被送辦「險變詐欺犯」
近年來,詐團利用公益團體捐款帳號測試行騙案件頻傳,不少公益團體負責人因此被警方送辦,造成困擾。內政部移民署前署長莫天虎擔任中華救助總會理事長期間,中華救助總會的公益捐款帳號,卻遭詐騙集團盜用測試行騙,被害人提告後,警方將莫天虎依詐欺罪送辦,台北地檢署查明中華救助總會帳號遭詐團盜用,莫罪嫌不足,今不起訴莫。據指出,今年間,被害人被詐團詐欺,詐團指示被害人匯款中華救助總會帳號,事後被害人向新竹縣警局新湖分局報案後,全案移送北檢調查,檢方調查後,認為詐團詐欺犯行與中華救助總會無關,是詐團盜用中華救助總會捐款帳號,該會理事長莫天虎罪嫌不足,將莫天虎不起訴。

超思進口蛋「5疑點」 前特偵組檢察官:疑農業部圖利私人
超思公司進口巴西雞蛋,過程疑雲重重,前最高檢察署特偵組檢察官、律師鄭深元在臉書PO文「超思沒問題?你相信?」,整理分析超思公司立、進口過程的5大疑點。鄭深元指出,缺蛋與covid-19疫情期間缺疫苗情況不同,不是緊急狀況,政府採購仍需依法為之。但超思一案,原來政府可以隨便地將政府採購交給一家莫名其妙的公司,而超思無任何成本,卻至少坐享3800萬元利益,農業部是否涉及圖利私人,盼望檢調可以偵辦還人民一個真相。鄭深元指出,報載超思公司在今年蛋荒時期,受農委會(現農業部)委託進口生蛋8814萬顆,價金高達4.7億多元外(巴西端離岸出口價格3.4億元,差額為1.3億元),占了進口總量60%,遠超過其餘專業蛋商數十倍之譜。而超思資本額竟然只有50萬元,超思完全不需任何營運成本,就可以賺到3800萬元之手續費,天底下怎會有這麼好康的事。他認為,超思自成立公司、採購進口雞蛋過程至少有5大疑點。1.超思公司設立登記問題重重:依據經濟部公司登記資料,超思登記在高雄市岡山區,資本額只有50萬元,負責人為秦語喬,公司在去年9月5日設立登記。又以公司登記地址(高雄市岡山區岡榮路15巷10號 )查詢,公司是一棟二樓的鄉下透天民宅,並無任何公司營運跡象,恐是虛設行號。又以負責人秦語喬查詢同時擔任負責人之公司,尚有岡山吳記蛋行,但公司資本額僅2萬5000元,且已在2008年停業。報載,秦語喬為超思負責人,僅出資5000元,則其餘出資人是誰、出資多少均有疑義?何以秦女擔任負責人?又其吳記蛋行早已停業16年,顯見秦女早已無營業能力,或因年歲已大,則其何以在去年9月因蛋荒再度「及時」復出參與投標?且二天就拿到巴西之檢驗證明?是否為人頭?不無可疑。2.超思無任何營業實績,竟能承接政府5億元標案,且事關食品安全衛生,對民生有重大利害?政府採購對投標者之公司資本額、營業(進出口)實績,向有嚴格之限制,以確保廠商有履約能力。就一個在政府採購生蛋作業才剛開始之際即突然倉促成立之公司,甚至本來係停業中,過往無任何營業、進出口實績,亦未見有向巴西進口之相關能力,如何能通過政府審核獨得上開標案?且標案金額高達5億多元,且生蛋涉及食品衛生安全、檢疫問題,亦非同小可。何以農業部之相關轉投資公司,如「台農發」(資本額1億6000多萬)僅少量進口,農業部卻將進口之重責60%全部交由超思辦理?且選擇向最遠、嚴重禽流感疫區之巴西進口生蛋的考量為何?又需面臨運送、保存、檢疫、食品衛生安全問題?農業部自己台農發進口生蛋數量甚至不及超思五分之一,則政府委託超思採購,究竟有何用意?實在不難令人懷疑。3.超思無需資金調度能力、經營能力、通路即可坐享其成?農業部部長陳吉仲聲明指出,超思資本額雖僅50萬元,但有強大的資金調度能力。請問強大資金調度能力是哪邊看得出來?政府採購廠商不用提出文件證明,政府就能感應他有強大資金調度能力?又資金調度能力莫非是進口生蛋最重要的條件?經對照農業部公告的合約顯示,超思只要取得巴西之報價單,生蛋還沒進口前,即可以向農業部請款,由農業部支付款項給超思,以「代收轉付」的方式處理,完全不需由超思先行代墊款項,甚至將來因匯差原因損失,農業部亦會補足全部匯差,不致使超思受到任何損失。既然合約約定超思無需代墊,為何陳吉仲說超思有強大的資金調度能力?到底在隱藏什麼?再者,進口生蛋,除需具備與巴西蛋商溝通下訂的能力,亦需有語言之專業能力,且應具備一定國際信用,這部分未見農業部展示過超思優異的葡萄牙語溝通之能力及國際信用?且超思從頭到尾無任何人員現身,亦無任何辦公處所,報關進口後,也沒有看到他有將生蛋倉儲、運送前往賣場之運輸、配送能力?這部分,如果是委由台農發辦理,勢必駕輕就熟,但卻由超思坐享收益,是否台農發或其他廠商代辦,利益由超思享受,過程不得而知。若此事屬實,無異是圖利私人,且排除其他合法競爭廠商,若要說其中無鬼,沒人相信。4.超思僅出名,無任何成本,其他一切由農業部代為處理,即可獲利3800萬元之手續費,恐是利益輸送。超思不需墊款,所有款項由農業部依據超思提供巴西方面的報價單即出款,由超思匯往巴西或開立信用狀,且匯損亦由政府補貼,生蛋進口報關、檢疫後的倉儲、運送無需超思負責,幾無任何成本,雞蛋價格差額、關稅、營業稅、管銷 成本等費用均由政府「吸收」,如此超思這麼辛苦,即可獲得3800萬元「收續費」收入,超思什麼都沒做,卻能憑空獲利,而且成本僅50萬元(還不確定是否確有資本額存入公司等違反公司法第9條規定情事),最大責任僅50萬元,超過都不用負責,便宜行事的程度,令人咋舌。5.超思不要出事還好,頂多是利益輸送,一旦出事,就是一筆爛帳。台灣濫用公司登記制度行之有年,一堆公司設立之後並無實際營業,僅開立發票助他人逃漏稅、洗錢,或者避稅、避責,以法人人格規避、切斷各種民刑責任,各種態樣不一而足。之後公司無利可圖之後,財產、出資額去向不明,歇業、停業一堆,之後公司也無正常之清算、反清算制度,股東後續責任無從追究,剩餘財產去向不明,債權人求償無門,正是台灣長久以來公司法制之弊病。而超思,具有上列全部的缺點,其進口生蛋關係食品安全衛生、動物檢疫各方面專業,若發生危害,其所需負之最終責任豈止於資本額50萬元,超過50萬元,股東全無責任。對僅能負擔50萬元責任之公司,農業部竟允許他進口5億多元生蛋,如果有事,如爆發大規模禽流感、動物傳染、沙門氏菌感染致人成殘,50萬元資本額杯水車薪,人民將求償無門?莫非政府能夠負責?而且允許50萬元資本額、公司營業狀況不明之公司承接政府5億多元之食品採購,絕對不符合政府採購相關要求,農業部假緊急之名,置法規、食品衛生安全於無物,可見一般。

闖幼兒園私審4歲童 前檢察官竟控媒體「組織犯罪」結果出爐
曾任花蓮地檢署檢察官的律師林俊佑,2018年6月因不滿幼女在幼兒園遭霸凌,帶刑警闖幼兒園私審幼童,被起訴及懲戒後,認為當時《蘋果日報》報導不實,控告《蘋果日報》香港母公司、社長、總編輯、撰文的花蓮、台北司法記者多人涉嫌違反《組織犯罪條例》、《個資法》及妨害名譽等罪。台北地檢署認為罪嫌不足,8日將蘋果日報母公司、社長等人全部不起訴,但本案已創下律師控告公司法人涉犯《組織犯罪條例》的首起案例。《蘋果日報》由黎智英創立,黎智英因涉犯香 港《國安法》等罪遭關押迄今,《蘋果日報》在台的新聞業務一夕瓦解,只好停止在台的新聞業務。但不料已結束營業的《蘋果日報》過去的一些在台的相關新聞報導,仍導致香港母公司在台挨告《組織犯罪條例》,這可能是目前人在獄中的創辦人黎智英所始料未及的。林俊佑2018年因不滿女兒在校遭霸凌,率警前往幼兒園「私審」幼童遭花蓮地檢署依恐嚇罪起訴,法務部原擬定將他調動至澎湖地檢署遭反彈後,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將他停職處分。另監察院2018年9月彈劾林俊佑,2019年職務法庭判決林免除檢察官職務,轉任檢察官以外的公務人員職務,林因此轉任律師。林俊佑認為,當年《蘋果日報》報導他涉及的案件,內容誇大不實,導致他的個資曝光,並進而造成他被懲處的結果,憤而控告《蘋果日報》香港母公司、社長、總編輯、撰文的花蓮、台北司法記者多人涉嫌違反《組織犯罪條例》、《個資法》及妨害名譽等罪。北檢受理偵辦後,認為林俊佑提告《蘋果日報》的諸多犯罪事實,均罪嫌不足,且無積極事證證明犯罪,因此今將《蘋果日報》香港母公司及相關人士全部不起訴處分。

再興小學爆掏空案 董座10年A走4000萬 校長20萬交保
(06:00更新)台北市私立再興小學爆出掏空案,校方董事長張光正涉嫌侵占4000萬元,包含張光正、校長楊珩以及行政人員等9人,昨(6日)皆被相關單位約談。經過北檢複訊,校長以20萬元交保,張光正則還在接受複訊中。北市知名「貴族小學」私立再興小學董事長張光正等人,遭檢舉要求學生家長以現金及支票支付「雙語教育」等多項費用,卻在支付相關開銷後,將餘款存入人頭帳戶,侵占入己,10年共計侵占4000多萬元,涉犯公益侵占、洗錢等罪。台北地檢署6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兵分12路搜索,約談張光正、再興小學校長楊珩及經辦主管、會計共9人到案,調查局訊後將張光正等人移送北檢複訊。據了解,調查局是接獲校內知情「吹哨者」檢舉,指私立再興小學張光正等人,涉嫌於2013年至2023年間,在再興小學「雙語教學」等多項教學費用,長期要求學生家長以現金及支票繳費。張光正等人在支付教學相關開銷後,將餘款先存入人頭帳戶,再以洗錢方式轉至張所控制的帳戶後,予以侵占,估計張光正10年來侵占金額超過4000多萬元。檢調認為,張光正涉犯《刑法》公益侵占罪,以及《洗錢防制法》洗錢罪,檢調6日執行搜索12處,訊問被告張男共9人。再興小學是由女教育家朱秀榮博士創辦的學校。1949年12月,朱秀榮隨國民黨政府來台,先創辦再興幼稚園,1953年再成立小學部,也就是現在的台北市私立再興小學。再興小學因有不少知名商界聞人子女就讀,而被稱為「貴族小學」。再興小學昨表示,該案已進入司法程序,校方皆已配合提供資料以釐清案情,目前校務營運基金充足,校務運作正常,學生受教權益不受任何影響,敬請家長放心,也謝謝各界關心。北市教育局指出,將組專案小組調查,學校若違法,最高可處150萬元。

上櫃旅遊公司「寶得利」詐領觀光局144萬旅遊補助 董事長夫婦遭起訴
跨足觀光餐飲業、以經營「陸客一條龍」業務聞名的上櫃公司寶得利股份有限公司,其關係企業「中國情旅遊集團」遭檢舉於2020年利用旗下專營陸客來台自由行的旅行社名義,以不實資料或憑證,詐領交通部觀光局輔導旅行業推廣安心旅遊補助144萬4600元;台北地檢署4日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起訴寶得利董事長張竹煌、張妻陳瑞芳及主管、員工5人。檢調獲報,2020年交通部觀光局輔導旅行業推廣安心旅遊補助,旅行社如有成團,每團可獲交通部補助3萬元至7萬元,每家旅行社最多可申請35團,寶得利旗下公司利用不實資料及憑證向觀光局詐領補助。檢調懷疑,寶得利公司利用旗下闗係企業中華情旅行社、世通旅行社等多家旅行社,並擁有遊覽車之機會,明知並無實際出團,卻指示員工以不實資料及憑證,以重複出團或浮報接待旅行團數目手法詐領補助,總計造假27團。事後交通部觀光局審查相關補助款項後,發現有異常,且集中在寶得利旗下的旅行社,懷疑寶得利董事長張竹煌等人涉嫌詐欺、偽造文書, 函請北檢偵辦,北檢發交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清查,今年3月展開偵查行動。檢方訊後諭令張竹煌以10萬元、張妻陳瑞芳20萬元交保。張竹煌女兒為寶得利集團總裁張雅琍,被稱為「購物站天后」,檢調懷疑張女因涉嫌結合股市炒手,在2017年到2019年間,分2波炒作自家股票,分別獲利上千萬元,涉嫌《證交法》操縱股價等罪嫌,檢調今年1月約談張女到案,訊後諭令張女80萬交保。全案仍在偵辦中。寶得利前身是從事印刷電路板製造的「祥裕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10月經營權移轉,2013年更名為「寶得利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項目為鑽石、台灣玉石及珊瑚飾品等產品買賣,主要銷售旅行社接待國外來台之觀光團體旅客,專營「陸客一條龍」業務。

馬籍女大生遭勒死 補償金額出爐
發生於去年10月震驚社會的馬來西亞籍蔡姓女大生命案,蔡女父母申請犯罪被害補償,士林地檢署上月底開會審議,認為蔡女父母原期待女兒學成返學共享天倫,女兒卻慘遭勒殺,造成蔡女父母無法彌補的巨大傷痛,決定補償蔡家全額遺屬補償金180萬元。本案為《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7月施行後,第1件外籍被害人家屬獲領遺屬補償金案例。至於凶手陳柏諺迄今仍否認殺人,辯稱只是加工自殺,他上月向法官聲請交保,或以每周到派出所報到2次方式,換取停止羈押,讓他可以在外籌錢賠償蔡女父母,但士林地院合議庭認為,陳嫌殺人罪嫌重大,且對於案情供述反覆、避重就輕,有繼續羈押必要,裁定自今天(9月1日)起延押2月,這是陳嫌在一審審理期間第4度遭延押。士檢起訴指出,陳嫌去年4月29日透過IG認識蔡女,得知蔡女想要自創品牌,10月13日凌晨用「一卡通MONEY」贊助蔡女9萬9999元,但他反悔想拿回這筆錢,當日上午10時來到蔡女住處,要求蔡女還錢遭拒,陳嫌萌生殺意,勒死蔡女。陳嫌殺人後返回新北市租屋處尋短,經陳嫌父母報警送醫,陳嫌在救護車上說「我殺了人」,警方在蔡女租屋處發現蔡女屍體,全案曝光,士林地檢署去年依殺人罪起訴陳嫌,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士院合議庭8月22日訊問陳嫌,認定陳嫌涉殺人罪嫌重大,且陳嫌指稱案發後即回到其住處欲輕生,確有規避審判及後續刑罰執行情形,足認有逃亡之虞,裁定自9月1日起延長羈押2月。蔡女父母日前在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士林分會的協助下,向士林地檢署申請犯罪被害補償,士林地檢署上月底開會審議後,認為蔡女確因犯罪行為造成死亡結果,決定補償蔡女父母全額遺屬補償金180萬元。此外,蔡女父母另已向士林地院提起民事求償。本案是第3起馬來西亞籍女子在台慘遭殺害的命案,前2案均發生於2020年,分別是鍾姓女大生遭擄殺命案、鄧姓女子慘遭鄰居勒死分屍6塊成「人彘」案,2021年橋頭地檢署、台北地檢署已分別依《犯保法》舊法,補償被害人父母各約200萬、162萬多元。但因2案凶手梁育誌並無資力、林國平畏罪輕生,導致檢方難以追討代墊的補償金,因此這2筆共逾 360萬元的被害人遺屬補償金均由「全民埋單」。

高虹安詐助理費涉貪 男友李忠庭最終偵查出爐
新竹市長高虹安遭檢舉在任職立委期間涉嫌詐領立委助理費,台北地檢署依貪汙罪日前依貪汙罪起訴高虹安及助理共5人,但她男友李忠庭涉案部分,檢方認定李男雖在2020年2月至2021年3月間,每月領有2萬餘元至5萬餘元不等的助理費,但因他確有實際從事助理工作,工作內容屬助理範疇,沒有詐領,貪汙罪嫌不足,不起訴李男,並依職權送台灣高檢署再議,台高檢審核後,認為再議無理由,今予以駁回,因此李男獲不起訴確定。新竹市長高虹安去年遭告發擔任立委期間涉嫌詐領助理費,台北地檢署8月14日偵結,認定高女詐領46萬多元,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起訴高女及助理共5人,當時擔任助理的高虹安男友李忠庭因罪嫌不足,獲不起訴處分。依據北檢結案書類起出,李忠庭在2020年2月至2021年1月間同時身兼鴻海、永齡與高虹安辦公室工作,李男在鴻海負責AI大數據研究;不用打卡,在永齡負責健康大數據顧問,亦不用打卡;另據高虹安證稱,李男任職助理期間,主要是在辦公室內接電話、負責安排行程、管理辦公室機器人、安裝電子白板、選民服務、管理LINE和粉專,2021年3月離職。另據高女助理們證稱,李男不常進辦公室,但有幫忙高虹安經營臉書和陪她同走行程,由於立委助理工作內容沒有明文規定,因此檢方難以認定李是人頭助理,既然有從事助理工作,領取助理費並無違法。檢方認為,李忠庭雖於 109 年 2 月至 110 年 3 月間,每月領有2 萬餘元至 5 萬餘元不等之助理酬金,但因其確有實際從事助理工作,且工作內容核屬助理範疇,即難以其另有其他兼職,而認有詐領公費助理費用之犯行,應認其罪嫌不足,予處分不起訴。檢方因李忠庭涉犯《貪汙治罪條例》不起訴,依法須依職權送二審檢察機關再議,因此將李忠庭不起訴部分,送台灣高檢署再議。台灣高檢署審核後,支持北檢不起訴理由,認為北檢職權再議無理由,依法駁回,因此李男獲不起訴處分確定。

遭控「共諜」1363天獲不起訴!港商向心、龔青夫婦洗刷「共諜」汙名
影響2020年總統大選的王立強「假共諜」案,台北地檢署今年5月二度不起訴港商「中國創新投資公司」主席向心、龔青夫婦、臉書粉絲團經營者王強華、蘇錦龍4人,案經台灣高檢署偵查後,17日正式駁回北檢再議,向心、龔青夫婦及蘇錦龍3人終獲不起訴確定,另王強華則因死亡而簽結。其中向心、龔青2人被檢調偵辦長達1363天,終於洗刷2人遭誣陷「共諜」之名。另向心、龔青2人被訴洗錢案部分,台北地院一審判2人無罪,台灣高等法院定於9月6日宣判。目前向心、龔青2人仍遭限制出境迄今。自稱共諜的王立強,2019年11月24日向澳洲媒體爆料說,受向心夫婦指示,在台灣從事情報工作、介入總統大選,幫韓國瑜當選。我國調查局立刻在桃園機場攔截將出境的向心夫婦,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依涉嫌違反《國安法》將夫妻倆改列被告,並限制出境。由於本案發生於2020年總統大選期間,蔡英文總統藉此批評「中國介入台灣選舉意圖非常明顯」,但北檢歷經2年偵查,不但曾向「五眼聯盟」的澳洲提司法互助,卻遭澳方以「不符應提供司法互助之情狀」為由拒絕,也找不到向心、龔青夫妻是共諜的證據,2021年11月12日將向心夫婦、租客蘇劍鋒、林旭、臉書粉絲團經營者王強華、蘇錦龍6人全部不起訴。北檢依職權將全案送台高檢再議,經台高檢審查後,蘇劍鋒、林旭獲不起訴確定、但台高檢認為北檢未釐清台澳之間司法互助事宜,有續行偵查必要,去年1月將向心、龔青、王強華、蘇錦龍4人部分,發回北檢續查。北檢再歷經1年偵查,釐清台澳司法互助事宜,也無查2人涉及共諜的金流,今年5月10日二度不起訴向心、龔青、王強華、蘇錦龍4人。北檢二度送台高檢再議,台高檢經3個月的自為偵查後,確認4人涉犯共諜案罪證不足,北檢再議無理由,17日駁回向心、龔青、蘇錦龍3人再議案,向心3人獲不起訴確定,而王強華因在台高檢調查期間死亡,另予簽結。

涉嫌「證交法」內線交易罪賺45萬 「林口王」姚連地遭起訴後認罪
被稱為「林口王」的上櫃公司「亞昕國際開發」董事長姚連地在2020年11月間,亞昕公布土地處分利多的重大消息期間涉嫌內線交易,合計獲擬制性獲利約45萬元,涉嫌《證交法》內線交易罪。檢察官訊後諭令姚交保100萬元。台北地檢署16日起訴姚連地、林姓出納、陳姓財會副理3人。檢方因姚認罪,願繳回犯罪所得,建請法院從輕量刑,若姚能在審理中繳回全數犯罪所得,則請法院考量是否宣告緩刑。亞昕國際1993年在林口成立,因在林口擁有大批土地,推案精準、品質優越,董事長姚連地被媒體稱為「林口王」。起訴指出,2020年11月25日,亞昕國際開發發布重大訊息,亞昕公司董事會與佳穎精密企業公司簽訂共同投資興建契約,雙方提供各自已取得及負責整合的台北市大安區學府段一小段280、281、281-1~281-18地號等20筆持分土地,共同合作興建房屋。但姚男卻於2020年11月17日至11月26日,多次使用周姓姪子帳戶賣出695張亞昕股票,獲擬制性獲利33萬3600元,同時以黃姓友人帳戶買進262張股票,再於2020年12月16日、22日賣出85張,擬制性獲利12萬9210元。另林姓出納於2020年11月25日,受姚指示買進80張股票,但因股價微跌未賣出,擬制性損失1萬7000元。此外,該公司陳姓副理於2020年11月25日買進4張股票,翌日賣出,實際獲利2400元。檢調今年4月兵分8路搜索,約談姚男等人,檢察官訊後諭令姚交保100萬元。姚在交保後表示,他不懂法律,不知道那幾天不能買股票,他誤觸法網,會將46萬的獲利繳回。

立委爆料鏡電視8大股東賣股不實切結 揚言告發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6月28日強行通過鏡電視上架案,但以「附帶停止條件」要求鏡電視股東簽署「不得轉讓股份」切結書,但立委陳椒華日前依據錄音檔爆料,指控鏡電視8大股東有轉售股權、人頭代持的狀況,陳椒華辦公室表示,將於明(15)日上午到台北地檢署告發鏡電視8大股東不實切結,涉犯《刑法》偽造文書罪。由於鏡電視大股東除前董事長裴偉外,還包括國巨陳泰銘、萬海集團陳致遠等商界「大咖」,引發關注。NCC於2022年1月19日許可鏡電視成立新聞台,要求股東在2027年6月底前不得將股權轉讓他人。但自鏡電視取得執照後,內部風波不斷,傳言多位大股東均已賣股。因此6月28日通過鏡電視上架與董監事變更案時,要求大股東切結不可賣股,作為附帶停止條件。8位鏡電視大股東包括前董事長裴偉、國巨集團董事長陳泰銘、穩懋董事長陳進財、甲山林董事長祝文宇、皇普建設董事長蘇永平、麗綺開發公司負責人朱劭華、萬海航運少東陳致遠以及英業達集團創辦人葉國一等人。陳椒華在7日舉行記者會,質問「NCC瀆職放水鏡電視變更申請,大股東也要非法切結扛刑責嗎?」指控鏡電視先前爆出執照取得、負責人變更等爭議,均顯示有政治黑手介入,鏡電視的前董監事都曾具名向NCC檢舉。陳椒華透露,依據她掌握新的錄音檔,可證明鏡電視8大股東自始就是人頭代持,買方的金流甚至透過裴偉流向陳泰銘、陳致遠、葉國一、陳進財,其中陳泰銘、陳致遠已數度承認賣股,並收到股款,陳泰銘親口對她說,「只要去查金流,一切清清楚楚」。陳椒華譏諷「NCC附款要求根本就是一場笑話」。對此,NCC否認陳椒華所言,強調「絕無此事」,並表示已收到8大股東切結書,董監變更程序完成。鏡電視也表示,所有股東皆恪遵NCC許可處分之附款,全體股東均為本人投資並無股權轉讓、借名或代持等情事。陳椒華辦公室今發出採訪通知,表示將在明天上午9時30分到北檢告發鏡電視大股東不實切結等犯罪行為,涉犯《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請求檢察官追究股東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