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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筱雯從小就跟阿公住一起。(圖/黃耀徵攝)

為奧運斷捨離!黃筱雯有男友「不敢在一起」 就怕訓練分心教練罵

女子拳擊世錦賽金牌黃筱雯原本並不被看好,尤其她在2018年亞運時進入八強決賽時,竟然右腳受傷、大姆指骨折,只拿到第三名銅牌,如今雖然傷癒,但右腳後跟處肌腱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右手也有一些舊傷,所幸黃筱雯毫不氣餒,用她的雙拳打出一片天地,勇奪東京奧運銅牌。根據本刊調查,黃筱雯家境清寒,在她1歲的時候,爸媽就離婚,自小就和阿公、阿嬤住在北市大同區一處10坪大的小房子,但阿公夫妻後來也離婚,她就和阿公住。黃筱雯靠拳擊翻轉人生,不避諱談自己家境清寒。(圖/黃耀徵攝)黃筱雯的阿公回憶說,當時他開計程車,都只能趁著黃筱雯睡覺之後才趕快出去工作賺錢,但黃筱雯老是吵著要和他在一起,所以經常帶著她出去載客,這是一段讓他永遠難忘的快樂記憶,看著黃筱雯長大又如此努力,他感到十分欣慰。黃筱雯的父親3年因吸毒入獄服刑,刑期還有3年,她曾前往探望,也有匯錢給父親作為日常生活之用,而母親則是在她6歲時改嫁,後來也生了2個妹妹,其中1個妹妹也受她的影響開始打拳擊,目前就讀輔大2年級。身高177公分的黃筱雯喜歡逛街,吃科學麵及油炸食品,但這些在她進軍奥運期間可能都必須暫時告別;2019年面對記者詢問是否已有意中人時,她嬌羞的說,「目前有交男朋友,但不常在一起,因為怕教練駡,這個時候不能分心」。在家庭不是很圓滿且家境並不富裕的情況下,黃筱雯仍然憑著她的雙手,以她最擅長的「長拳」打進國際賽,現在她正在打全國運動會,接著是12月打拳協的國內奥運資格選拔,再來則是明年2月的亞太區奥運資格賽,「在可以預見的未來,國人都將親眼見證小雯打進奥運,為自己打出完全不同的新人生。」

(圖/達志/美聯社)

體能巔峰+體型優勢 51公斤級黃筱雯奥運首面女子拳擊金牌在望

東京奥運女子拳擊51公斤級台灣國手黃筱雯,以壓倒性優勢擊敗塞爾維亞好手晉級四強,保底銅牌入袋。根據她的輔仁大學拳擊教練鄭文斌表示,「4日與土耳其選手的準決賽,筱雯同樣具有絕對優勢,過關不難!」他並認為筱雯目前各方面都處於巔峰狀態,奪得金牌的機會超過8成!目前就讀輔仁大學體育系碩士班的黃筱雯,尚未參加最後一關的口試而暫時沒有拿到學位,輔大對她寄予厚望,希望她繼該校郭婞淳奪得女子舉重金牌之後,為輔大再添一面本屆奥運金牌。黃筱雯童年成長之路坎坷,從小父母離異,她跟著開計程車的阿公生活,而阿公因不放心讓筱雯獨自在家,也只能經常帶著筱雯一起外出工作,祖孫兩人相依為命,也因為家庭經濟因素導致筱雯險些放棄拳擊,高中沒畢業就想進社會工作,所幸她的啟蒙教練劉宗泰全力阻止,協助她步入正軌,並靠著多次比賽得到的獎金補貼家用,逐步改善生活。劉宗泰是台北市蘭州國中的體育專任教師,他認為筱雯的身高體型極具優勢,加上她的體能與耐力以及不怯場的本能,簡直就是天生的比賽型拳擊好手,因此他從國中一路照顧筱雯,直至6年前筱雯高中畢業仍帶著奪得青少年世界盃亞軍的筱雯直接找輔大商談,而當時輔大剛成立拳擊隊,總教練鄭文斌在得知筱雯家境狀況後也予以協助,不僅向校方申請給予4年學雜費全免且代為尋得民間企業贊助,讓筱雯得以順利開展她的拳擊人生。鄭文斌強調,筱雯最難能可貴的地方,是她絕對服從劉宗泰教練的拳技指導與生活管理,「6年來,筱雯毫不懈怠地完成所有的訓練,對正處貪玩年紀的女孩來說,這是很難的事情。」「我深信筱雯絕對有實力奪得本屆奥運金牌,也相信她一定做得到。」

載有5名柔道國手的藍色休旅車嚴重受損,翻覆在道路旁,顯見撞擊力道十分猛烈。(圖/翻攝自臉書台東臉書災害通報)

台11線休旅車翻覆1死5傷 車內6人5為柔道國手

東海岸台11線東河鄉加母子灣路段今(15)日凌晨2點多發生一起重大車禍!一輛南下休旅車行駛途中翻覆,車內有6名青年1死5傷,其中有5人是左訓中心的柔道國手,車禍發生原因不明,疑撞擊邊坡翻覆重創,刻由警方調查中。警方表示,該輛藍色休旅車係於今天凌晨2點在台東縣境台11線東河鄉加母子灣路段發生車禍事故,車內6人都住台東,其中5人為柔道國手,均在高雄左營接受集訓,不料凌晨從台東返回高雄左營途中發生事故。警方指出,警消據報趕赴車禍現場時發現,肇事休旅車已完全變形,現場一名女子已無生命跡象,疑遭受猛烈撞擊後自車內飛出車外,再落地重創,經送醫搶救無效已宣告死亡,另5名傷者則在車禍後自行爬出車外,僅受輕傷目前在醫院接受檢查治療中。

陳伯謙性侵高女後殘忍勒殺,並且分屍13塊裝成7袋棄屍,社會大眾都認為死不足惜。(圖/翻攝自臉書)

華山殺人魔1/愛女付費學射箭慘遭性侵分屍 兇手判死是家屬唯一心願

2018年6月發生震驚全國的台北市華山草原分屍命案,擔任射箭教練的兇手陳伯謙一審宣判死刑,但二審卻逆轉逃死改判無期徒刑,全案現由最高法院發回高院更審中,日前台北地院民事庭也判決陳伯謙應賠償1401萬,但死者父親高爸爸告訴本刊,陳伯謙早將名下財產移轉,而且不知移轉給誰,即使法院作出賠償判決,但想要順利取得這筆賠償金仍十分困難。高爸爸目前也提告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應對管理華山草原不當而造成愛女喪生負責,幾乎三天兩頭就和律師碰面研究,但目的並不在於獲得金錢上的賠償,他強調「任何求償金額拿得到,我們會做為公益使用」,事實上高爸爸唯一的心願就是陳伯謙被判處死刑並早日定讞。對於二審改判陳伯謙無期徒刑的理由是「符合自首要件」,高爸爸對此予以駁斥,他說,2018年5月19日女兒在臉書上認識陳伯謙,同月29日兩人首次見面,女兒還付了500元向陳伯謙學習射箭,31日那天女兒一身輕便打扮說要到華山園區,沒想到離家後自此與家人永隔。高爸爸和親友成立line「123木頭人」群組針對陳伯謙進行全面監控,並因而協助警方破案。(高爸爸提供)高爸爸回憶說,女兒失蹤後即曾找陳伯謙詢問消息,當時陳伯謙說女兒跟著新竹山區一個宗教團體走了,於是高爸爸帶著民間搜救人員及搜救犬足足搜山2次,終於確定女兒不在新竹山區,但這也讓當過警察的高爸爸開始懷疑陳伯謙涉案,於是再找親友協助鎖定華山「野居草堂」進行外部監控。高爸爸告訴記者,幾個親友用line建立「123木頭人」群組相互聯繫,不久即發現陳伯謙行跡確實可疑,而警方密集出現在華山草原查訪也帶給陳伯謙不小的壓力,終於在6月17日晚上9點多,突然出現2輛小貨車,看見陳伯謙將屋內的東西往車上搬,高爸爸等人認為情況有異,「陳伯謙想跑」的念頭一閃而過,於是立即通知警方趕到現場攔阻並將陳伯謙帶回派出所。高爸爸說,「陳伯謙在派出所待到18日凌晨才被警方突破心防供出部份案情且避重就輕閃爍其詞,怎會是自首?」「陳伯謙當時已經想要逃離現場,是被警方逮到的,根本不符合自首要件。」對於二審改判無期徒刑的理由無法接受。高爸爸唯一心願就是陳伯謙早日判處死刑定讞以慰愛女在天之靈。(圖/報系資料照)

年僅30歲的死者不幸喪生陳伯謙之手,她托夢並附身女子順利回家,讓家屬感到安慰。(圖/翻攝自臉書)

華山殺人魔2/陌生女子被托夢靈異附身 回家叩謝親恩哭訴「對不起」

2018年6月,轟動全國的華山草原分屍命案宣布破案當天,受害高女的家屬輾轉接到一名女子傳來訊息指,「我是來分享死者想要試著傳達讓身邊家人朋友知道的事情,雖然有些雜訊可能讓訊息部分內容失真,但我盡力了。」由於語焉不詳,但內容似乎是在女兒死後透過「陌生人」傳達給家人的一些訊息,讓高家一家人感慨萬千。而這樣的靈異事件之後又再度發生,另有一名女子被死者「附身」跑至高家並當場對著高父、高母撲地泣訴「對不起,讓爸爸媽媽擔心了。」高爸爸告訴記者,6月18日破案那天有一名女子輾轉傳來訊息說,女兒托夢給她,但一直語無倫次,大意是「她現在沒事,謝謝30年來陪伴她的父母和妹妹,以及認識以及不認識卻熱心找她的人,她感受到大家的關心,不要太為她難過,她經歷的痛苦很短暫。」該女子說死者一直用三字經辱罵那個變態(指兇手陳伯謙),還說「後事幫她辦簡單一點,不用太複雜,不用請太多人來,幫她埋在古蹟附近就好。死者也提出2個要求,一是請大家好好過生活,另外就是她現在不知道要去哪,希望幫她指引一下路。」高爸爸說, 2018年6月20日晚上11點多,有一位媽媽社團的朋友打電話到家裡,轉述說「約30分鐘左右有人要來找我們,要家屬都在樓下等候,當時全家還帶著非常哀傷的情緒,以為只是其他的親友要來探望我們。」高女被殺害後分屍丟棄在陽明山的偏僻山區,警方費盡辛苦才尋回拼湊完整遺體。(圖/警方提供)等到約定時間,一輛汽車停靠路旁,先下來一位女士示意家屬拉開乘客座車門,打開車門那一霎那,一位年齡與受害亡女年紀差不多的年輕女子,一直痛哭流涕,哭喊著「爸爸、媽媽對不起」,旁邊另外有一位年輕女子在旁安慰著她,高家夫婦扶著痛哭流涕女子下車,這名女子馬上又撲倒在地,哭喊著「爸爸、媽媽對不起、讓你們擔心了、我要回家、我要回家。」高爸爸回憶當時的情景說,痛哭流涕的女子進入家裡後,「她仍然一直哭喊著爸爸、媽媽對不起,安撫她一陣子之後情緒有緩和許多,接著她說她要喝水,但是並不是這位女子要喝水,而是要倒一杯水放在亡女床邊桌子上。」高爸爸表示,該名女子說,晚上被死者附身托夢,無法入睡、工作,「輾轉第3天才找到我們,將亡女靈魂帶回家裡才得以安寧,這位女子的媽媽也覺得很不可思議。」

殺人魔陳伯謙搭建的野居草堂是違法建築,市府雖曾會勘卻視若無睹,放任當地成為犯罪溫床,造成高女慘遭性侵分屍。(圖/報系資料照)

華山殺人魔3/國賠所得捐公益 受害家屬提告北市府力討公道

震驚全國的華山草原分屍案,受害者家屬一心指望兇手陳伯謙早日判處死刑確定,但因凶案發生與台北市政府對於華山大草原「草堂野居」有管理不當因果關係,因此家屬也對市府提告求償,死者高女的父親告訴本刊,「任何求償金額只要拿得到,我們都會做為公益使用,希望陳伯謙這個殺人魔判死刑!」高爸爸主張,2017年12月26日至2018年6月30日間,一群自稱「野青眾」的民眾向台北市政府借用華山草原,並由陳伯謙在華山大草原違法搭建建物「野居草堂」並開班收費授課。而死者高女於2018年5月間陸續前往草堂參與陳伯謙的收費課程,並於同年6月1日凌晨,於草堂內慘遭陳伯謙強制性交得逞後殺害分屍,這兩者明顯有因果關係,因此提告權責單位的北市府都市更新處及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高爸爸共計向市府求償1500餘萬元,他說,市府明知華山大草原上有包含「野居草堂」在內的很多違章建築物,竟不制止搭建,亦未移請建管單位密切追蹤管制使用情形,而且市府人員也曾數度前往現場會勘,卻默許違法行為繼續存在。高爸爸痛批,市府甚至漠視當地里民多次檢舉,而放任野青眾繼續諸多違法行為,使華山大草原失其場地安全性,成為犯罪溫床。野居草堂足供遮蔽風雨,兇手陳伯謙不但住在此處更在此開班收費授課,市府起初竟飾詞狡辯是棚攤,相關人員已被記過申誡懲處。(圖/高爸爸提供)高爸爸指出,野青眾屢於夜間舉辦多人聚集活動,製造噪音,並有點燃營火、酗酒甚至吸食毒品等行為,更有違法搭建多頂帳篷形成如同露營場地之大規模夜宿,行為明顯已違反法令,市府非但未主動介入管理野青眾多項違法行為,更對當地里民多達30件陳請檢舉案件置若罔聞。由於死者高女報名參加野居草堂開設單次收費500元的射箭技藝課程,開班授課的草堂自應先向教育局申請許可設立,且更應由授課人員檢附弓箭技能證明文件,但市府卻未善加管理,怠忽職守而出現社會治安破口,造成高女在違建的野居草堂中遭強制性交後殺害,並將屍體藏於草堂內3日後再行分屍,因此高爸爸認為因市府管理維護場地過失,造成女兒遭受死亡結果,自有相當因果關係。

馬永玲涉及誠創炒股案今被台北地檢署承辦檢察官諭令4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圖/報系資料照)

誠創董座馬永玲否認犯罪400萬元交保 檢調續查金流

檢調11日偵辦誠創科技炒股案,大舉搜索並約談元大馬志玲么弟、誠創董事長兼總經理馬永玲到案,經晚間移送北檢複訊,馬否認有炒股犯罪行為,並辯稱股票交易都是目前滯留大陸的許國樑負責,由於檢方對馬的說法存疑,訊後諭令以4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檢方表示,如傳喚許國樑未到案,將發布通緝。另據了解,涉嫌提供炒股人頭戶的鄭國良以及出資5千多萬元供許國樑、鄭國良操盤的正泰旅行社負責人洪清陽等人,經檢調出示相關交易事證後,均坦承有買股的行為,但辯稱是單純投資,並無故意炒作誠創股價。檢方訊後分別諭令各以10萬到30萬元交保。由於檢調懷疑正泰旅行社負責人洪清陽的資金可能與馬永玲有關,後續將深入釐清2人間的金流,同時,也將與金管會持續勾稽炒股人頭帳戶間的資金往來,追查馬、許等人的涉案程度。本案源於金管會查出,股市炒手許國樑與提供人頭大戶鄭國良,自2016年3、4月到2017年間,利用2014年就被打入全額交割股的誠創公司準備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及發行可轉換公司債方式向市場募集資金的機會,以19個人所有的31個證券帳戶炒作拉抬誠創公司股價,使誠創公司股價由每股約12元上漲至最高價為每股約24元。案經金管會移送檢調偵辦,檢調懷疑2017年間,誠創公司、大華資產公司負責人馬永玲涉嫌指示誠創公司稽核主管將大華資產公司等持有的誠創公司股票大量賣出,共約5千多張趁高價出售套利,且股票交易相對人明顯集中在許國樑等人證券帳戶,共計超過3千張,涉有操縱股價嫌疑,因此11日發起大規模搜索約談行動。

前台新理財專員周勵宏監守自盜A走客戶2.8億元,成為史上最貪的銀行理專。(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史上最高額銀行理專監守自盜案 周勵宏螞蟻搬象A走客戶2.8億

現年42歲的前台新銀行理財專員周勵宏,自12年前起,為彌補自己投資金融商品虧損,持續以螞蟻搬大象的方式,涉嫌盜用6名VIP客戶存款合計A走2.83億餘元,案經台北地檢署偵結今(12)日依違反《銀行法》職員特殊背信罪、偽造文書、洗錢等罪嫌起訴周勵宏,並向法院具體求刑10年,另提供銀行帳戶給周洗錢的黃俊閎、周承蓁等人同時依洗錢罪嫌起訴。根據檢警調查,原任職台新銀行的理財專員周勵宏自2009年1月間起,長期藉口推銷金融商品,或私下協助客戶投資,以方便業務為由,要求客戶在多張空白出款單用印或簽名,並以每次約百萬元額度透過網銀轉帳他人帳戶,再匯回自己戶頭。後因銀行接獲周負責的企業主客戶反映,指帳戶有約1000萬元不翼而飛,進而查出周負責的另2名大戶,資金也有異常進出,且均非本人提領,台新隨即發出「重大偶發事件」,並立即通報金管會移送檢調處理。北檢偵查發現,周勵宏A走客戶2.83億餘元,犯後不思悔改,沒有設法賠償客戶及銀行損失,還積極規畫脫產、逃亡海外,更飾詞狡辯,犯後態度不佳,因此今天依法起訴並請求法院判處10年以上徒刑。

台北地院審理華山分屍案民事求償訴訟,今判兇手陳伯謙要賠死者父母共1401萬餘元,圖為北院行政庭長黃珮禎說明判決理由。(圖/中國時報黃捷攝)

華山分屍案凶手今被判賠1400萬 財產移轉家屬索賠無門

震驚社會的台北華山分屍案,涉案凶手陳伯謙一審判死刑,二審卻逆轉改判無期徒刑,但上訴至最高法院後已撤銷發回,現由高院更一審中,至於慘遭性侵殺害的死者家屬向法院民事求償1400餘萬元,11日由台北地方法院作成判決裁定陳柏謙需賠償1401萬6374元。儘管民事判決陳伯謙需賠償家屬,但日前家屬的委任律師出庭時即曾表示,陳伯謙疑將不動產轉移,且家屬不知道被移轉給了誰,因此針對陳伯謙提出的假處分已被法院駁回,恐怕很難順利取得賠償金。2018年6月間陳伯謙在台北市華山草原上他所經營的野居草堂內,性侵酒醉昏睡的高姓女子,得逞後竟徒手勒殺高女,再進行分屍,犯行令人髮指。一審台北地院依強制性交而故意殺人罪,判處陳伯謙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但上訴二審後,台灣高等法院則認定陳伯謙是自首,主動供出犯罪經過及棄屍地點,因而改判無期徒刑,但全案經上訴最高法院,去年10月間最高法院撤銷原判決,發回高院更審中。死者家屬領取台北地檢署核准的100萬元犯罪被害補償金後,再向陳伯謙提告求償1400餘萬元,案經北院審理,11日上午法官正式判決陳柏謙應賠償高女父親659萬7561元、高女母親741萬8813元,合計1401萬6374元。全案仍可上訴。

補教名師劉毅被告偽造私文書成立,台北地院判他有期徒刑5月,可緩刑2年。(圖/翻攝劉毅臉書)

補教名師劉毅指示女助理偽造文書 遭判刑5個月可緩刑

補教名師劉毅遭已開除的特別助理李姓女子提告指控,指劉毅下令紀姓女助理偽造李女簽名申請變更補習班設立人,案經台北地院審理今天宣判,法官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判劉毅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可緩刑2年,需向公庫捐款10萬元,而紀姓女助理則無罪。根據檢方調查,劉毅於2010年10月10日聘僱李女擔任特別助理,並要李女負責管理「劉毅英文」旗下的學信、學善、學勤、學智4間補習班,李女同時擔任其中3間補習班的設立人及共同設立人。但劉毅於2018年3月將李女開除,而李女則於4月時委請律師通知劉毅需給付資遣費,並通知劉毅不能再用她的名義擔任補習班設立人,因此劉毅指示紀姓女助理辦理變更。但李女卻發現,劉毅在未經她的同意及授權下,竟自行製作申請書,還指示紀女偽刻李女的印章用印及簽名,向台北市教育局申請變更補習班設立人及共同設立人,因此檢方依法將劉毅與紀女兩人起訴。台北地院今天正式宣判,判劉毅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緩刑2年,但需向公庫捐款10萬元,紀姓女助理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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