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富二代開特斯拉遇攔查 整車「K味」藏不住!友人乖乖自首遭逮
高雄警方日前深夜臨檢攔下1輛特斯拉,駕駛為工程公司富二代林男,他車上載著2名友人,不過受檢時警方發現整車瀰漫刺鼻K味,坐在副駕駛座的蔡男眼見瞞不住,坦承持有毒品,警方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蔡男送辦,也將同車的林男和乘客鄭女帶回派出所驗尿。警方表示,20日深夜11時45分許,員警執行臨檢勤務,攔下林男駕駛之特斯拉,他和同車的2友人才剛在火鍋店聚餐,不過3人神色緊張,且車內濃濃K味,員警進行搜查,在車內後座地板上發現K他命殘渣罐、K他命、毒咖啡包以及K盤等證物。當時副駕駛座的蔡男見事跡敗露,將毒品交給員警自首,警方隨即逮捕蔡男,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偵辦,其餘林男以及鄭女帶返所驗尿,後續將擴大溯源追緝毒品上游。
台中航港局技佐收賄發駕照 坐牢咬出9警!科長不認罪判8個月
台中1名56歲宋姓男子2021年間任職航港局中部航務中心技佐,因受賄替船舶業者偽造核發駕照,挨判刑徒刑9年。但宋男在服刑期間,向檢方咬出替台中港務警察做假駕照,總共9人,其中1名李姓科長堅決不認罪,遭檢方起訴,法院審理後依《貪汙》、《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等罪嫌,分別判宋男3年4月徒刑、李姓科長8月徒刑,其餘8人緩起訴。檢警調查,宋男自1989年起任職於台中港務局,2021年擔任港務局中部航務中心監理科技佐,負責遊艇動力小船的駕照核發、換發及補發。宋男先前因收賄替船舶業者偽造核發駕照而入獄,被判刑9年,他在服刑期間,又咬出曾幫港警製作假駕照,一張收取5000元。根據判決出書指出,涉案的港務警察,分別為台中港警總隊李姓科長,中突堤、北堤、西碼頭派出所之余姓、洪姓、林姓、謝姓、陳姓、吳姓、呂姓警員等9人。審理期間,宋男均認罪,並表示港警透過口耳相傳,得知免試發照內幕,來找他幫忙,自己則向港警收取偽造費2000元。被咬出的9名員警中,8名港警均認罪獲緩起訴處分,但任職台中港警總隊李姓科長堅決否認犯案,強調2人不認識,自己身為警察不會違法云云。不過,法院審理相關證據後,認為李根本不具參加營業用動力小船測驗資格,卻持有該駕照,罪證確鑿。而李員身為警察,卻知法犯法,以《偽造文書》方式取得駕照,犯後又否認犯行,依《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罪》判8月徒刑。另外,宋男因在偵查中自白,並繳回犯罪所得,依法得減刑,依《貪汙罪》、《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故意犯盜用公印文罪》、《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罪》,判處3年4月,褫奪公權6年。
台東民宿租屋糾紛竟揭毒犯身分!吸毒還拒捕 警方辣椒水制伏
台東市興安路一段的一間民宿,昨(24)日發生一起租屋糾紛,警方獲報趕到現場,卻意外發現房客竟然是吸毒的毒犯,毒販見警轉身逃跑,警方見狀立即使用辣椒水制止,最終成功將其逮捕到案。據悉,原本是房東前去催繳拖欠的租金,卻在與房客交涉時引發口角爭執,警方獲報趕抵時,察覺情況並不單純,發現房客吸食安非他命,並懷疑房內藏有毒品和吸食器具等物品。毒犯見事情已經敗露,急忙轉身逃跑,警方積極追趕,大聲喝止「不要跑」,在追逐的過程中,毒犯與員警發生肢體衝突,並推擊員警,為了制止毒犯逃跑,員警立即使用辣椒水。就在此時,1位路過的退休員警也加入支援,面對警方的合力攻擊,毒犯無法抵擋,最終警方將其包圍制伏在地,並立刻上手銬;隨後,警方更使用水管沖洗毒犯的上身。一旁的目擊民眾見狀,不禁冷諷道「還要叫救護車!」,對此事件的發展表示嘲諷和不解。警方提醒民眾要警惕身邊的安全,遇到類似情況應當第一時間報警求助,以避免意外發生。
基隆警爆酒店消費賴帳還「嫌小姐醜」 督察科說話了
基隆市某二分局一名員警,近日被指控去酒店消費卻不付錢,還說坐檯小姐醜,經調查後,基隆市警局督察科24日說,沒發現員警賴帳,是錢帶不夠才隔天付,但發現該員至少去了5次酒店,記過2次,列為教育輔導對象。據了解,林員近日去酒店點了下酒菜跟小姐,但他卻嫌服務差,又說小姐很醜,事後更在店內閒晃,又去樓上的其他店消費,酒店業者最後不堪羞辱才跟督察科舉報。對此,督察科說,林員在15日去仁愛區的女陪侍不當場所,他們獲報後展開調查,確認林員多次涉足酒店,10日結帳發現現金不足,隔天就付清,但他違反紀律,記過2次,也會被列為教育輔導對象,維持警紀。基隆第二分局強調,本分局要求員警遵守各項風紀要求,嚴禁涉足不當場所,「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如發現違法會主動查處,維持警紀。
詐欺通緝犯違停車邊遭攔查假冒友人身分 「假身分」竟也遭通緝慘了
高雄鼓山分局龍華所員警,22日深夜在鼓山區文忠路段執行巡邏任務時,發現1輛違規臨時併排停車的小客車,當員警上前盤查時,駕駛36歲郭姓男子,卻以假冒友人身分證號企圖矇騙過關,未料,員警在核對身分時驚見王姓友人也是通緝犯,當場揭穿郭男的詭計,將其逮捕到案。根據警方調查,郭男2023年因詐欺案件被通緝後,為了逃避警方的追查,特意記下王姓友人的身份資料。22日郭男在外送餐點時,因為違規停車被警方攔查,原本以為能夠借用友人的身份躲過一劫,但當員警告知所報身分為通緝犯時,郭男無法再矇騙下去,只好承認自己所報的資料並非真實,並揭露自己的真實身份。警方進一步查明,郭男是高雄地檢及高雄地院發布的詐欺通緝犯,隨即將其逮捕歸案,經過全案警詢後,郭男將根據詐欺通緝罪名被解送歸案,將接受法律的制裁。警方呼籲,民眾如有觸法遭起訴、判刑,或因司法案件收到法院或地檢署傳票,應依照指定時間於期限內到案說明,避免聯繫不上而遭通緝。
拚生機!最老死囚寫信給大法官:可以一句話這麼草率地判死刑?
死囚王信福寫信表示,「死刑的案件是不是要很慎重?是否為求其生不可得?為什麼我的案件,法院可以一句話這麼草率地判死刑?」(圖/翻拍司法院官網)法憲法法庭昨進行死刑辯論,攸關37死囚是否可「逃死」,引發全國關注;涉殺警案的「最老死囚」王信福透過律師寫信給大法官「希望爭得死刑違憲的判決、求一線生機」,但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簡美慧在法庭上直言「死刑是讓被告為自己犯下的罪刑負責」。72歲王信福因涉槍殺2員警在2011年判死定讞,至今未執行槍決,是目前台灣最老死囚;他在憲法法庭開庭前,寫信給律師向大法官轉達他的心聲「要剝奪一個人的生命,難道不再需要聽其辯解了嗎?」王信福信中指出「明明不是事實的事卻得不到理解,申冤而心有不甘,但願大律師們能在法庭上爭得死刑違憲之訴求」,希望 「求得一線生機,再力爭之餘地,換得洗刷汙名的機會」王信福的律師李念祖表示,法律不許被害人報復,憲法也不該允許政府「以應報之名,行報復之實」,不要將死刑冒充「被害人的賠償」;法官認為該死就判死,量刑時一再使用「人神共憤」、「令人髮指」等字詞,這種缺乏客觀的情緒語言,提供死刑是不理性的證明。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代表、監委高涌誠指出,人權保障在於生命存在,現存的死刑制度以剝奪人民生命為刑罰制裁,侵害基本權的核心及本質,與法治國家保障人權目的及國際人權公約相悖。但代表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發言的律師陳淑貞表示,高達96.7%被害人家屬反對廢除死刑,請憲法法庭不能夠忽視,而且目前死刑制度仍存在,就應該執行死刑,否則犯罪被害人的人權要如何獲得保障,死刑制度是合憲的,不應廢除。陳淑貞律師在法庭外接受採訪時說,台南殺警案的家屬認為,廢死根本是「沽名釣譽、政治操作」。歐盟自從2003年廢死後,就有人開始在台灣大力主張廢死,但主張廢死比例歷經這麼多年依然沒增高,反對廢死聲浪依然存在,甚至比例還居高不下。王信福不但寫信給大法官、想藉釋憲程序「逃死」外,另監委王美玉、高涌誠今年3月也籲請法務部對王信福案研議提起非常上訴及再審。最高檢察署昨表示,最高檢已於今年3月22日分案,正由檢察官依法研議中。
爆料台北慈濟偷拍遭院方提告 男護理師到案否認拍照:群組下載的
台北慈濟醫院一名29歲黃姓護理師23日在PTT上爆料,稱在開刀房任職半年以來,有護理師在病患因麻醉失去意識後時,用手機拍下生殖器及準備隆乳的胸部,甚至出手搓揉。該護理師遭台北慈濟院方提告並依無故洩漏職務上秘密、散布猥褻照片、妨害秘密及妨害性隱私送辦。黃姓護理師目前已被帶到北檢,問訊時僅說「照片是朋友傳到群組內的」。黃姓資深護理師23日上午11時許,在PTT上爆料,透露自己在台北慈濟開刀房工作,半年來看過太多令人作嘔的事情,除了病患麻醉期間,遭護理師大量圍觀私密部位或胸部,拍照甚至瘋狂搓揉,「這些完全沒有醫德的事情,全都發生在沒人知道的手術室裡」。該名護理師還提到,除了大家手機都有病患的私密照,連孩童的裸體也不放過,為此他感到無比噁心,因此決定在離職之前,說出這些不堪的事實消息曝光後掀起熱烈討論,台北慈濟醫院迅速發布回應,稱醫院恪守病人權利與隱私,澄清該文提及相關醫療處置均非事實,手術室明文嚴禁非醫療用途的拍照行為,目前已啟動調查,追查照片來源與拍攝動機,並正在確認照片是否在本院拍攝;另已立即停止該名同仁相關資訊查閱權限並報請警方協助調查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新店警方23日下午1時許接獲慈濟醫院報案,警方循線通知貼文者黃姓護理師到案,慈濟醫院也委託律師提告黃姓護理師。而黃姓護理師在接受警方問訊時非常不配合,僅說照片不是他拍攝,是朋友傳到群組,並且不願證實拍攝現場是否在慈濟醫院開刀房。目前,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指示員警將黃姓護理師帶到北檢,由檢察官親自問訊。
失聯5年移工酒駕遇警遭攔查 光腳逃跑竟闖入鐵警宿舍下場慘
桃園區大林路上一幕驚險追逐戲碼於22日傍晚上演,1名越南籍陳姓移工與友人騎著機車行駛,卻因車身搖晃引起桃園警方的注意,當員警攔查時,陳男假裝合作接受酒測,然而吹氣後被發現酒精濃度超標,竟毫不猶豫地轉身逃竄,竟還意外闖入鐵路警察員工宿舍,最終仍遭警逮捕。據悉,22日傍晚5時50分許,大樹派出所的王靖瀚警員在巡邏途中,發現陳男機車搖擺不定,當上前盤查時便聞到陳男渾身散發酒氣,當場進行酒測檢驗,未料陳男在酒測後心虛突然轉身逃跑,警員見狀迅速追趕,同時呼叫線上警網支援。警方合力壓制成功將陳男逮捕。(圖/翻攝畫面)未料,陳男逃亡中竟誤闖入台鐵警察員工宿舍,引起台鐵警察的陳俊榮及時出現,與地方警力一起將其壓制,面對警方的堅決追捕,陳男力圖逃脫,但最終在台鐵警察的合力下被制服。警方隨後進行酒測,結果顯示陳男的酒精濃度高達0.48毫克,已超過法定標準,進一步調查中,陳男坦承自己已失聯5年,生活在工地打零工,平日常喝含酒精成分的飲料提神,卻不知道這樣的行為已觸法。桃園警方訊後將依陳男涉嫌《公共危險罪移》送桃園檢察署偵辦,同時呼籲,民眾飲用含酒精飲料後切勿駕駛車輛,養成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好習慣,勿因酒精而影響行車安全,釀成大禍害人又害己。
高雄男遭通緝狡猾躲自家 「出門取外送」遭鷹眼警認出落網
高雄1名37歲吳姓男子涉犯《妨害秩序》遭通緝,逃亡期間他躲避警察查緝不敢出門,三餐全靠外送,日前吳男出門拿餐點,湊巧被巡邏警員一眼認出,警方隨即上前逮人,將吳男解送歸案。警方表示,岡山警分局永安分駐所員警於本月13日晚間7時許進行巡邏勤務時,赫然發現通緝犯吳男從住家走出拿外送餐點,由於警方曾多次登門查緝未果,員警一眼認出吳男,立刻上前盤查,將他逮捕歸案。據了解,吳男表示逃亡期間故意減少外出,躲避警方追查,三餐就靠外送餐點解決,未料法網難逃,仍舊栽在警方手裡。
死刑存廢僅需7票!「今辯論」重點一次看
殺人案件之判決所適用之刑法第271條第1項死刑規定,是否牴觸《中華民國憲法》?這個問題將在今(23日)由掌理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案等件、台灣大法官組成的「憲法法庭」展開辯論,最快將在今年7月底做出宣示,另由於15名大法官中有3人選擇迴避,因此若要宣告死刑違憲,僅需7票。誰提出釋憲?本案的聲請人為72歲的台灣最高齡死刑犯王信福,根據數名證人的證詞顯示,他在1990年8月10日,與警察在卡拉OK發生細故,於是將手槍交給陳榮傑,並指著警察說「結掉這兩個」,陳榮傑持槍照辦,導致黃鯤受、吳炳耀2名員警不治死亡。事後陳榮傑已執行死刑,王信福則逃亡至2006年才在返台入境時被捕。對此,2018年的「台灣死刑判決研討會」上有多名律師學者跳出來指稱王信福案存在諸多疑點,且數名證人疑似遭到警方刑訊逼供或誘導訊問,王信福本人也始終堅稱,自己是冤罪。廢死主張廢死團體經常引用聯合國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6條:「締約國不得援引本條,而延緩或阻止死刑之廢除」來加強其主張,日本一橋大學博士、台大刑法教授李茂生2018年在廢死聯盟的演講中認為,比起美國的情況和日本的文化,「我國並沒有嚴重的種族問題,台灣也算安全,我們憑什麼還要維持死刑?」他也直言,冤罪是司法制度的宿命,台灣4年來沒有執行死刑,社會狀況有變差嗎?李茂生也曾強調,死刑是一種非常墮落的制度,為什麼人們會接受殺人者必須死?因為在刀起刀落中,心中產生自虐性的愉悅,這就被稱之為正義,而死刑就是群眾憤怒的結晶,社會若可以超越憤怒,把憤怒情緒昇華,就會產生新的情緒,那就是真愛。反廢死主張法務部曾在2012年委託精湛民調公司調查,發現76.7%受訪者不贊成廢死,即使有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之無期徒刑,仍有56.5%民眾反對廢死,另有高達81.6%的受訪者認為,只要逐漸減少死刑使用即可,不須廢死,顯示反對廢死仍然是台灣主流民意。對此,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警大教授林東茂也認為,3項「刑罰理論」都無法得出廢死的結論:首先是「應報理論」主張人有自由意志,有機會選擇善行,卻選擇惡行,就應當承擔倫理責任;「一般預防理論」,也就是殺雞儆猴,必然強調明確嚴格的刑罰,最能讓社會大眾計算犯罪成本;「特別預防理論」雖然強調行為人受到社會影響,只要加以調整,行為人就不會再犯罪,但也指出對於不能矯正的行為人,只能永久隔絕,這就是死刑。他也質疑,廢死團體每次都以人道主義出發,但難道無期徒刑、長期的監禁或是鉅額罰金,就不是違反人道主義?憲法法庭提出2爭議點死刑是否違憲?死刑除剝奪生命權外,是否另干預其他憲法上權利,如免於酷刑之權利、人性尊嚴等?死刑制度所追求之目的有哪些?是否皆合憲?以死刑作為達成上述目的之手段,造成剝奪人民憲法上權利之效果,是否為我國憲法所許?如果認為死刑違憲,有何足以取代死刑的其他刑事制裁手段?或應有哪些配套措施?若認為死刑制度合憲得適用死刑之犯罪類型:(1)根據我國憲法,其適用之犯罪類型是否有應限縮之處?或僅得適用於哪些犯罪類型?(2)本件各聲請案原因案件確定終局判決所適用之各該刑法罪名,包括刑法第226條之1、第271條第1項、第332條第1項、第348條第1項(中華民國88年4月21日施行:唯一死刑;95年7月1日修正後:死刑或無期徒刑),是否違憲?理由為何?得適用死刑的刑事被告範圍:根據我國憲法,得對之宣告死刑之刑事被告範圍是否應有所限制?刑法第19條就「精神障礙」及「心智缺陷」之行為人,依其「行為時」「辨識能力之程度」,而有「不罰」(第1項)或「得減輕其刑」(第2項)之區別,就死刑之宣告而言,是否違憲?死刑的配套程序:就我國法而言,在審判過程及判決宣告後,應各有哪些配套程序,始符合憲法正當程序之要求?(例如第三審強制辯護、應行言詞辯論、評議一致決、判決確定後之非常救濟及其他程序保障等)就此而言,刑事訴訟法第388條及相關程序規定是否違憲?或現行規定即已合憲而毋須變更或修正?理由各為何?
留訣別筆記…高雄小五女童一早背書包上頂樓墜亡 校方:她人緣很好
高雄市國小5年級女童22日清晨從住家頂樓墜落至1樓身亡,父母接獲消息後悲痛萬分,員警獲報趕抵現場,初步排除外力介入,並在女童書包內找到1本筆記本,裡面竟寫下疑似心情沮喪的字句向父母道別。老師和同學得知消息十分震驚與難過。校方表示,除配合檢警調查,已啟動輔導機制,並將檢討教學過程。據了解,女童與爸媽住在高雄市區豪宅大樓,平常都會自己走路上學。昨日一早女童並無異狀,按照平時的上學時間、背著書包出門,父母也不疑有他。但女童出門後並未照平常習慣、下樓前往學校,而是搭乘電梯到頂樓,從陽台直接墜落至1樓,當場身亡。管理員聽聞巨響,發現有人墜樓,趕緊報警。女童父母接到噩耗,極度悲痛不捨。警方初步調查,現場無打鬥或掙扎痕跡,另在女童書包內找到1本筆記本,裡面留有女童心情鬱悶的相關字句內容,但詳細事發原因仍待警方調查。女童就讀的國小校方表示,女童在校表現正常且人緣很好,所屬班級教師與學生更是傷心不已;女童成績表現並不差,在校屬中等。校方透露,上周全校才剛考完試,全班還舉行同樂會,當時氣氛融洽,對於女童身故的噩耗傳開,師生情緒都很低迷。校方強調,除配合警方調查外,也自我檢討教學過程,目前皆無發現異狀,校方立即啟動輔導機制,也透過校安通報,請教育局學生諮商輔導中心介入,協助師生走出傷痛,減少衝擊。全國各縣市安心專線192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北捷文湖線列車異常「下班時間塞爆」 官方2點緊急回應
北捷列車異常!今(22日)傍晚有民眾反應,從文湖線葫洲站要搭到大湖公園站,卻疑似發生事故,造成列車緩慢行駛,後來幾名員警站在月台上,人潮擠到完全動不了。事後捷運站廣播,是葫洲站至大湖公園站發生列車異常警訊,才會出現緩慢行駛的情況,所幸狀況已經排除,將調整班距減緩壅塞。 ※台北捷運回應:1、18時14分行控中心監控發現文湖線葫洲站往大湖公園站方向一部列車發生轉速計異常警訊,列車自趨安全保護啟動而暫停。行控中心立即派員上車處理,手動駕駛進站,安排約40位旅客換乘後續列車。處理時間約9分鐘,目前營運正常。2、處理期間,行控中心加強廣播及人員引導,並彈性調整列車班距因應,至於列車異常原因,將於送回機廠後詳查。
戴湘儀批政治黑手伸進監院 監委:不會追究侯友宜負責
監察委員高涌誠、林郁容調查1989年間世台會總幹事羅益世回台遭強制驅逐出境案,將約詢新北市長侯友宜市長,外界質疑為「政治追殺」,新北市議員戴湘儀更痛批,民進黨沒有在去年大選學到教訓,少數政府就任在即,仍然選擇明目張膽把政治黑手伸進監察院;監委22日聲明表示,監院接受人民陳情調查當年的政策執行,主要目的是還原真相,事隔已久,並不會追究當事人責任。戴湘儀認為,監察委員應該說明清楚,此案已是35年前之舊案,當時侯友宜並非指揮官,所有行為僅是依相關法律及現場指揮官之命令為之。當時的專案負責人是已故台北市警察局長廖兆祥,現場指揮官是時任北市刑大技正薛啟芳,侯友宜並非主導者,僅為在場員警之一。監察委員卻只約詢侯友宜,真的有助於釐清真相,還當事人公道嗎?戴湘儀批評,監察院身為有監察權的憲法機關,戴湘儀認為已經在民進黨黑手下,完全喪失應有功能,不但打不了老虎,還成為政治鬥爭的東廠。在監察院長陳菊主政下,至少八次買春的陳宗彥不用被彈劾,疫苗採購、雞蛋採購、潛艦爭議,這些牽涉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或事涉國家幾千億資金運用的案件,也通通沒有作為。監委表示,《憲法》第十條規定人民有居住及遷徙自由,是旅居國外人民之返鄉權,縱在威權時期亦不能以國安為由而加以限制,此事經大法官釋字558號解釋在案,亦為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當然。「本院接受人民陳情,針對1989年世台會相關幹部回台卻遭政府強制驅逐出境一事之政策決定與執法過程有無違失進行調查,並無任何政治考量。」監委聲明指出,轉型正義案件中,有被害人指述有公務員不法加害情形,為查明真相於調查過程中約詢當初曾參與該事件之相關人士,乃屬當然,若不予調查才是監察權被政治干預而扭曲。監委表示,本案事隔35年,早已不可能追究個人責任,監察調查僅是要還原當初事件真相,侯友宜既經證據顯示有參與執行強制驅逐出境過程,自然希望其提供寶貴證言做進一步釐清,此一約詢尤與所謂追究侯市長個人責任無關,更不可能是政治追殺。監委強調,本案仍在調查中,依據《監察法》第26條規定,相關人士仍有保密必要,外界亦不宜多作揣測。
高雄三寶「翻覆煞停」引警側目 車飄異味毒蟲身份曝
高雄市鳳山區20歲湯姓男子20日晚間開著愛車行經海洋二路時,反覆煞停又加速而引起巡邏員警側目,警方只好上前查看狀況,卻發現湯男車中異味濃厚,刺鼻的味道也讓警方不禁懷疑,經查才發現車內竟藏有各式毒品,市值初估10萬以上,警方罪證確鑿,當場就將湯男逮捕送辦。事發當時,湯男開著白色休旅車行經海洋二路與南福街口,拉風模樣看似得意帥氣,沒想到整台車卻因不明原因,竟在路口反覆煞停又加速,讓路過員警看傻眼,連忙上前關心湯男狀況。湯男見警上前攔查瘋狂冒冷汗,眼神也開始閃爍迷離,氣喘吁吁的連忙慌亂向警方辯稱在講電話,員警當然也不是省油的燈,早就聞到車上散發的詭異味道,於是也直接詢問張男「要不要直接講」,做法相當霸氣。湯男深知自己罪證確鑿只好無奈攤牌,當場坦承車內有K毒與毒咖啡包,怕警方有更深的揣測,還連忙強調是自用不斷向員警解釋買多比較便宜,最後警方也直接搜查車輛,共搜出毒品咖啡包48包(133.7公克)、哈密瓜錠1包(134.6公克)、三級毒品愷他命11包(21.4公克),估計市價達10萬元以上。最後,全案後續也將湯男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逮捕送辦,同時發現湯男駕照已被註銷,併舉發開罰,警方呼籲,切勿使用毒品,除會傷身害命,亦有可能造成家庭破碎等憾事。
走不出喪妻痛!男車內昏迷 警不顧手傷破窗CPR搶命
北市北投分局石牌派出所員警日前服勤時,遇一名女子急忙至所報案稱其家人欲輕生擔心其安危,請求警方協尋。警方獲報後也發現該輛汽車,立即上前查看,並發現車上駕駛已昏迷,緊急破窗將人救出,不過手掌遭玻璃割傷,對著駕駛CPR直到救護人員到場接手,所幸駕駛送醫後生命跡象穩定,成功挽回尼生命。警方先是獲報,一名女子著急衝進派出所表示,其43歲的哥哥阿哲(化名)因近期喪偶悲傷欲絕,上午才在車內輕生未遂,被送往醫院後就自行駕車離開,至今無法聯繫上,擔心哥哥再度輕生。警方也先詢問阿哲駕駛車輛車號,發現與早上所駕的車號相同,研判可能在相同地點附近自殺,立即趕赴該地點周邊找尋,果然在北投區硯仔港公園附近發現該車。警方到場時,阿哲在車內已呈現昏迷狀態,警方見事態嚴重,也立即以警棍破窗,不顧手掌被玻璃割傷將阿哲拖出車外,並對其實施CPR,直到救護人員到場接手,將其送醫,所幸阿哲送醫後生命徵象恢復穩定。家屬到場後連連向警方表達謝意,肯定員警過程中認真積極的找尋,表示阿哲痛失愛妻後雖然親友們對於他的關心沒有少過,惟阿哲目前仍無法走出伴侶過世的陰霾,所幸警方反應迅速,第一時間發現阿哲所在位置,成功阻止悲劇發生。北投分局呼籲,自殺不能解決問題,民眾可善用社會資源,平時多關心周邊的人,若自身或親友遇到心理問題,可撥打生命專線1995、安心專線1925或尋求專業心理諮商師協助,避免憾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