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前法官轉律師資格沒了! 黃呈熹幫潤寅滅證洗錢遭除名
司法史上最大超貸案潤寅案,潤寅集團負責人楊文虎、王音之夫婦陸續向12家銀行詐貸470億元,遭最高法院各重判25年、27年徒刑定讞,併科罰金各高達6億元、6億5千萬元,楊、王兩人鋃鐺入獄,由法官轉任的律師黃呈熹,遭檢方指控收費1250萬元,替楊、王兩人滅證和洗錢,2023年11月2日判刑1年10月確定、併科罰金60萬元,黃呈熹同年12月12日到高雄地檢署報到,入監執行後,律師資格慘遭法務部發函除名。法務部指出,根據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112年12月27日律覆文字第1120000153號函,黃呈熹違反《律師法》,經律師懲戒委員會以111年度律懲宇第28號決議應予除名,並經被付懲戒人撤回覆審請求,於112年12月18日確定在案,因此檢送律師懲戒委員會111年度律懲宇第28號決議書影本1份,函送司法院秘書長、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最高檢察署等機關。63年次的黃呈熹今年50歲,輔大法律系畢業、司法官訓練所40期結業,曾任台北、高雄地院法官,曾審理前立委邱毅率眾到高雄地院滋擾案。黃曾接受委任一件士林地院審理的遺產分割案,卻被發現與兩造當事人都有牽連,律師公會認為他違反律師倫理、移送懲戒,遭台灣律師懲戒委員會處罰停止執行職務2個月。潤寅集團是老牌紡織貿易商,從事化纖原料、橡膠、輪胎原料進口,旗下4家公司包括潤寅實業、易京揚實業、潤琦實業與頤兆實業,集團負責人楊文虎、王音之夫婦因財務操作不當、資金周轉不靈,自2008年起,以現金、水果禮盒,收買多家上市公司、廠商幹部,製作假合約、發票等不實交易紀錄,向多家銀行詐貸,掩飾公司財務危機。楊文虎、王音之夫婦2019年6月1日逃亡前一天,女兒楊宇晨拜訪黃呈熹,同年6月3日王音之跨海指示黃呈熹處理公司解散事宜,黃要求潤寅員工連夜打包物品,將100多箱文件送去回收廠銷毀,並找電腦高手將公司電腦重置、銷毀電腦資料,除將10餘台主機藏在常替王音之送水果行賄的「百纖果屋」水果行內,黃也將2台主機藏在自己的律師事務所,致偵辦初期一度陷入瓶頸,還好在北檢承辦檢察官陳映蓁等人抽絲剝繭下,黃的犯行無所遁形。
呂秋遠違背職業倫理確定被記申誡 接離婚案幫太太諮詢又幫夫提告
知名律師呂秋遠傳出二度遭到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記申誡,而兩次原因都相同,認為他違背職業倫理,同時幫兩方近期法律諮詢與訴訟,律師懲戒委員會認為呂違反《律師倫理規範》利益衝突規定情節重大,去年就決定記他申誡,他不服要求覆審,今(21)日傳出19日就決議駁回他的覆審,確定被記第二次申誡。呂秋遠這次被記是因為替一對夫妻進行離婚訴訟,男方家人也對太太提告,認為頭期款男方家人有支付,因此要太太返還借款,當事人太太找上呂秋遠做法律諮詢,沒想到事後發現男方家人一審敗訴後,找上呂秋遠打官司,而男方離婚也是找呂秋遠。男方家人上訴二審逆轉,讓太太必須返還前婆婆及大姑共計106萬元。這讓太太相當不滿,因此到律師公會申訴,律師公會調查後也發現,呂秋遠先接受女子諮詢,卻在後續的返還借款、離婚案件接受歐男及家人的委任,甚至在訴訟過程引用林女諮詢內容,作為對於林女不利的訴訟攻防方法,違反利益衝突事證明確。因此將呂秋遠違反《律師法》、《律師倫理規範》規定,移付懲戒。呂秋遠不服,日前向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請求覆審,但經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討論後,認為呂秋遠請求並無理由,19日決議駁回。而他已經是第二次遭到申誡處分,2015年時就先後接受一對夫妻委任,妨害家庭及性侵官司,丈夫告妻子與名醫妨害家庭,妻子則控告名醫性侵並提民事求償,之後妻子向律師公會申訴,呂遭移付懲戒。律懲會一度決議不懲戒,但經律師公會請求覆審後,2018年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撤銷原先的不懲戒決議,改為記呂秋遠申誡。
36歲女律師「開庭經驗30年」…廣告自讚勝率最高 收2懲處下場慘了
高雄36歲許姓女律師去年8月在Google刊登廣告,自稱「勝率最高離婚律師」,並稱其主持的律師事務所「在高雄地區深耕34年」、「律師團隊擁有30多年開庭經驗」,遭檢舉刊登不實廣告推展律師業務。律師懲戒委員會審理後認定許女虛構年資、誇大不實文字推銷已違反《律師法》,決議祭出警告、自費6小時律師倫理規費研習共2懲處。據悉,許女對此主張在自己架設的官方網站、粉絲專頁及委託廣告公司推銷時,均有表明自己與事務所名稱,無跨大或誤導;且民眾輸入關鍵字後再點選其官網、粉專行為時,自己是「被動等待」當事人聯繫,無主動聯繫或拜訪當事人,認為這部分沒違規。至於廣告中出現勝率部分,許女承認知曉《律師法》規定不可告知勝訴或保證勝訴,與奉行《律師倫理規範》,其在一時未盡監督責任,發現「勝率最高離婚律師」後立刻督促廣告公司將該標題下架,絕無再犯可能。懇請委員會考量為初犯,從輕以勸告處分。但律師懲戒委員會認為,許女廣告之文字直接以勝率最高律師、最強律師等誇大不實文字表示勝率及推銷,甚至虛構年資標榜開庭經驗,已違反《律師法》規定律師不得以誇大不實、不正當方法推展業務,以及《律師倫理規範》規定不得誇大不實或引人錯誤方式宣傳推展業務,審酌其事後修改廣告,決議記許女警告、自費6小時律師倫理規費研習懲處。
假律師坑豪宅2/昔通姦除罪化推手 他竟拿裸照逼前女友付千萬分手費
「最知名假律師」周方慰遭控積欠近800萬元社區管理費不付,其離譜行徑不僅於此,他明知自己沒有律師執照,卻違法承攬民事訴訟5年,更以曾格爾新聞威脅前女友,拿裸照逼女方簽下千萬元本票的「分手賠償」,女方在忍無可忍下提出告訴,全案仍在偵辦中。據了解,周方慰自稱是台灣大學法律系畢業,為富邦行銷管理顧問公司、富邦綜合開發及萬國國際開發公司負責人,他曾多次以律師身分接受採訪談論訴訟案。時代廣場大樓遭周方慰求償1500萬元,每戶要分別負擔數千到數萬元,讓10月底的區權會氣氛低迷。(圖/讀者提供)2017年間,太子集團創辦人許勝發因數十億債務而遭法拍,周方慰還曾以債權人律師身分接受媒體採訪,指責許「借了錢就不還」的行為,他還因外遇生子遭郭姓妻子怒告通姦,遭檢方起訴並判刑,周方慰因而提出通姦除罪釋憲聲請,成為通姦除罪化推手,法界對其身分深信不疑,卻被檢調發現他竟是假律師。台北地檢署發現周方慰不具有律師身分,還「收費」承攬民事訴訟長達5年,不法獲利高達188萬元,今年初指揮北市處展開搜查,更發現其離譜行徑不僅於此。檢調發現,去年底他不滿前女友提出分手,竟以裸照威脅女方簽下千萬本票的分手賠償,多次傳訊息恐嚇對方,聲稱要讓女方「成為名人」,還要拜訪對方的父母,「看看他們到底是怎麼教育你的,才會讓你找男人來包養兩年」。周方慰曾以曾格爾的新聞要脅前女友,要求女方簽下千萬元本票,否則「鐵定會比曾格爾新聞更精彩」。(圖/翻攝曾格爾臉書)周方慰更多次拿私密畫面威脅對方,稱女方是「香香的一線鮑」,揚言要將對方的裸照刊登出來,要讓女方在家人、合作夥伴和大眾面前社會性死亡,更洋洋得意表示「鐵定會比曾格爾新聞更精彩」,女方則在忍無可忍下提出告訴,檢方調查後認定周男涉犯《律師法》、《刑法》恐嚇取財未遂罪,將他起訴,全案依法偵辦中。本刊致電富邦行銷管理顧問公司、富邦綜合開發及萬國國際開發公司,想詢問周方慰對相關指控的看法,但公司電話已成空號,而時代廣場管委會也表示沒有周方慰的聯絡電話,因此至截稿前仍未獲得其回應。
助北韓轉賣4萬噸無煙煤! 律師江國華遭懲戒停職10月
曾改判蘇建和3死囚無罪而聞名的前台灣高等法院法官、律師江國華因協助北韓載送4萬噸無煙煤轉賣越南台商,被判刑1年,緩刑5年確定,律師懲戒委員會依照《律師法》規定,認定江國華因案被判有罪確定,有懲戒必要,決議江國華停止職務10月。依法,江若不服,可向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請求覆審。現年70歲的江國華,為司法官21期結業,曾擔任高等法院法官兼書記官長,他曾擔任高院再審蘇建和3死囚案的合議庭受命法官,首度逆轉改判3人無罪,並當庭釋放,而名噪一時。身兼律崗、黑航律控公司實際負責人的江國華與兒子江衡,被控2017年租用大陸貨輪至北韓南浦港載運價值300多萬美金的無煙煤4萬多噸至越南錦普港外海,佯稱越南煤販售台商,並偽造航行日誌、交易發票等,台北地檢署調查期間曾諭知江國華以100萬元交保,並對江衡聲請羈押禁見。北檢依偽造文書等罪起訴江國華父子及台商3人。2020年,高院依2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判江國華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緩刑5年,並須向公庫支付新台幣100萬元確定。江國華目前仍具有律師資格,依《律師法》規定,律師涉犯最輕本刑1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有罪確定,律師懲戒委員會得命其停止職務。律師懲戒委員會認為,江國華涉及刑事犯罪,有罪確定,違反《律師法》、《律師倫理規範》相關規定,有懲戒之必要,決議將江國華停止執行職務10月。
被騙扁小子詐騙30萬 孫鵬夫婦「開庭未現身」…狄鶯親曝原因
「騙扁小子」黃琪(本名黃照岡)2018年趁藝人孫鵬、狄鶯救愛子孫安佐心切,冒充歌手張清芳前夫宋學仁秘書,誆騙可介紹律師協助官司,成功詐騙30萬。台北地院今傳喚孫鵬夫婦作證,但兩人均未現身,狄鶯稍早也對此作出回應。孫安佐當時因戲稱要槍擊校園,遭美國賓州警方逮捕,並在被羈押200多天後遞解出境。台灣檢方則指控黃琪,當年冒充宋學仁秘書Amanda,誆騙孫鵬夫婦可介紹律師,說服對方同意由郭上維律師擔任兒子的辯護人。檢方指出,孫安佐的提審訴狀由黃琪代寫,再蓋上郭的用印,且從黃琪的另件詐騙案發現黃、郭關係密切,依《律師法》追究兩人刑責。不過,法院昨(13日)開庭,孫鵬夫婦就未到場;郭上維則稱因半夜找不到人幫忙,才請黃琪幫忙交付訴狀。狄鶯對此表示,由於目前人在日本,「法院要我們去當證人,但我們在日本沒辦法去,就是之後再去」,但下一次會配合調查。她也指出,其實自己並沒有被騙錢。
向北院法官背影罵「混蛋」 律師張靜不滿「論文門」案遭起訴
總統蔡英文「論文門」案遭媒體人彭文正提告,彭的委任律師張靜不滿台北地院法官處理方式,在法庭拍桌罵法官「混蛋」,遭北院告發妨害公務等罪,台北地檢署今天依妨害公務等罪起訴張靜。北檢7月27日曾首度傳喚張靜說明。但張在收到北檢傳票後,回應「歡迎檢察官起訴」,他只有在法庭公開審理時,才能釐清「假博士、真混蛋」其中的奧妙。張靜說,北院告發他妨害公務很離譜,因當時法官已諭知退庭,已非執行職務時間,他看著法官的背影說聲「混蛋」,難道說對法官背影「發聲」也犯罪?至於張律另涉違反《律師法》部分,北檢則分「律他案」調查釐清中。另外,台北地院去年12月23日更一審判決,駁回彭所提、確認蔡英文博士論文不存在之訴,判彭敗訴。台北地院去年11月30日開庭審理蔡英文「論文門」案時,律師張靜當庭拍桌痛罵法官「混蛋」、「沒看過這麼混蛋的法官」。台北地院政風室調查後,認為張靜涉犯《刑法》第140條侮辱公務員等罪嫌,向北檢告發,並以張違反《律師法》部分,另函請相關律師公會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