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1名4歲女童小安(化名)8年前遭毒蟲鄰居許男(61歲)多次性侵還染上性病,許男卻以自己吸毒神智不清為由,否認性侵犯行;由於許男猝死,法院判決許男兒子應賠償60萬元給小安及家人,但許家不但不賠償,連一句道歉都沒有。此案與當年震驚韓國的「趙斗淳性侵幼童案」如出一轍,就連司法也無法替他們討回公道,讓小安家人憤恨難平。震驚韓國社會的趙斗淳性侵案,發生於2008年12月11日,時年56歲的趙斗淳將上學途中的8歲女童拖入廁所殘忍性侵,導致其骨盆骨折、大小腸流出體外,趙以「酒醉神智不清」為由抗辯僅被判12年徒刑,出獄後還巧合地住在女童家附近,引起韓國群情激憤,連署要求政府重新檢討性侵刑度,此案還被改編拍攝成知名電影《素媛》。「整整8年了,自從女兒被那個喪心病狂的愛滋吸毒前科犯性侵,我沒有一天好睡過,每天都在沮喪和氣憤中度過,總是在睡前難以控制的責怪自己,為什麼小孩多次受害,自己卻沒能即時將她從狼口救出。」安爸講起案發經過,瘦弱的肩膀忍不住顫抖。女童多次出現抓下體行為,還因為疼痛哭泣,父親得知女童遭性侵始末後,趕緊報警處理。(圖/讀者提供)本刊調查,2014年5月某天傍晚6時許,當時就讀幼稚園中班、年僅4歲的小安放學後回到家中,祖母在房間內睡覺休息,而乖巧的小安則獨自在客廳玩玩具,此時大門突然傳來陣陣敲門聲,小安跑到玄關查看,原以為迎來的是歸來的父母,豈料光臨的竟是一生的夢魘。小安開門後仰起小腦袋抬頭一看,門口站的不是熟悉的父母臉孔,而是滿臉蒼白、面露壞意的許男,正當小安準備將門關起時,許男直接摀住小安的嘴巴,將小安拖到樓上他的住處,利用身材優勢,不顧小安的反抗,性侵得逞。最後在小安不斷大聲哭鬧下,許男才作罷,將小安衣服穿好送回家,但為了不讓自己的獸行敗露,許男在送小安回到家門時,竟出言恐嚇小安封口,「只要妳敢讓爸媽知道,我就會殺了妳們全家!」小安是直到因下體疼痛發癢而常用手抓撓,被家人發現追問後才說出被性侵害一事。「當時她(小安)不知道發生什麼事,只知道叔叔讓她很痛,要保護好阿嬤、爸媽,所以她不能說。」安爸心疼地說,豈料許男卻利用這點,食髓知味地對小安大逞獸慾。「從5、6月發生第一次,到10月報案的前3、4天是第3次,第2次的日期她自己也記不清。」據了解,性侵犯許姓男子有吸毒前科,還疑似因此感染愛滋病、菜花等性病。(圖/示意畫面、翻攝123RF)「因為許男有在吸毒,其父母並沒有將財產登記在他名下,就算他死了債務由他的兒子繼承,但直到今天,我們卻沒有獲得一句道歉與賠償。」小安父親說。據了解,許男其實家境相當富裕,而許男在案件審理期間去世,法院判決賠償金應由許男兒子賠償,但其兒子卻以名下沒有財產拒賠,豈料安爸近日卻得知,許男兒子繼承了大筆祖母遺產仍不願意賠償,讓他們難以接受。對此,郭佩佩律師表示,若遇到性侵加害人住在自己附近,擔心對方對自己不利,且加害人有持續的跟蹤騷擾行為,可以依今年(111)6月1日上路的跟蹤騷擾防制法規定,尋求警察機關的協助,並視情形聲請保護令。至於女童父母遇到求償無門的問題,若受害人可以提出相關證據,證明加害人有脫產或其他處分財產的行為,即可向法院提出假扣押聲請,且若證據明確,早點提出假扣押聲請,成功率比較高。
屏東縣一名許姓毒蟲(61歲)多次性侵4歲女童小安(化名)得逞,竟以自己神智不清開脫,然而案件仍在法院審理期間,許男在家中猝死,許男兒子繼承了許男債務,原應代為賠償小安家人60萬元,但許子以「剛出社會、沒有資產」拒賠,據了解許子日前繼承了祖母名下的數千萬房產,仍不願代父賠償道歉。本月25日下午3時許,全台因為鋒面降下豪大雨,但對於小安的父親來說,從小安慘遭鄰居許男的毒手後,8年來,一家人心中的雨從來沒停過,講起這些年小安經歷的身心折磨,小安父親的臉上寫滿了委屈和不甘。「女兒常睡到嚇醒而嚎啕大哭,也很怕黑、怕男人,那時的慘狀猶歷歷在目,被許男侵害而傳染的菜花就長在脆弱的肛門口,在榮總做了多次冷凍治療,對當時4、5歲的小孩來說,是多麼的痛不欲生,2個大人都差一點壓不住她的掙扎。」安爸說。據了解,小安一共被許男侵害3次,更染上了許男身上的性病,每次的冷凍治療都讓小安痛得不斷掙扎,在旁負責壓制的小安父母看著寶貝女兒受罪,心中不斷淌血,然而更令人痛心的是,司法卻沒有給他們一個合理的交代。女童遭性侵後留下許多後遺症,除了需定期到醫院治療、追蹤性病之外,還得承受龐大的精神壓力。(圖/翻攝自123RF、ctwant繪圖組合成)本刊調查,許男的父母是屏東大地主,為了不讓許男買毒,因此並未將財產登記在其名下,而是登記在自己與許男兄弟名下,以致許男名下並無資產,法官裁量判處許男僅須賠償60萬元給小安一家,諷刺的是,儘管法官輕判,但至今小安一家人不但沒有得到一句許家人的道歉,也沒有獲得賠償。許男在案發後隔年在家中猝逝,債務改由許男兒子繼承,但許子表示自己剛出社會,名下並無資產、不願意賠償,其實許男父母早已「暗暗留下」一大筆房產要給許男,即使許男亡故,仍轉入許男兒子手中。根據本刊取得的許男兒子財產清單,其名下竟有祖父母留給他坐落屏東市區、萬丹的大筆房產、土地(屏東市斯文段、仁愛里、萬丹鄉萬生段、寶厝段),總坪數高達2412坪,市價高達數千萬元,然而反觀小安一家,8年前發生的慘劇仍歷歷在目,傷痛將伴隨小安一生,而如今卻連一句道歉都沒有,令人不勝唏噓。郭佩佩律師表示,即使性侵加害人已經過世,還是可以持續上訴,討回應有公道。(圖/翻攝畫面)對此,郭佩佩律師表示,若遇到性侵加害人住在自己附近,擔心對方對自己不利,且加害人有持續的跟蹤騷擾行為,可以依今年(111)6月1日上路的跟蹤騷擾防制法規定,尋求警察機關的協助,並視情形聲請保護令。至於女童父母遇到求償無門的問題,若受害人可以提出相關證據,證明加害人有脫產或其他處分財產的行為,即可向法院提出假扣押聲請,且若證據明確,早點提出假扣押聲請,成功率比較高。
近期由於產險業者通知保戶「重複投保者」退件,因此引發喧然大波。北市消保官表示,截至17日下午為止,接獲30起申訴案件,其中以控訴業者拒絕「重複投保者」居多,而身為漩渦中心點的富邦產險也獲得最多投訴。消保官表示會受理安排調解,而擁有富邦金13%股份的台北市政府,北市府財政局也表示已請董事出面向公司了解細節。據了解,近期的保單之亂可以說是成為全民的話題,先是富邦產險通知保戶「重複投保件者」強制退件,接著有部分業者宣布跟進。之後也傳出在政府將隔離政策修改為「0+7」時,有業者跳出來表示不賠償隔離費用,再加上先前傳出的提前續保、不給人反應時間的行為,種種事件讓民眾對保險業的印象差到極點,甚至有民眾質疑政府變相護航財團。根據《蘋果新聞網》報導指出,北市主任消保官楊麗萍表示,截至17日下午為止,北市府消保局已經收到30起防疫保單的申訴案件,其中25起就與重複投保、續保有關,另外5件則是理賠爭議。其中收到最多申訴的,就是富邦產險。楊麗萍表示,由於保單屬於消費行為,因此收到申訴後,還是會邀請兩造雙方進行調解。楊麗萍也說明,金管會也設有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民眾也可以到此尋求協助。對於整起風波,楊麗萍表示,由於保險業的主管機關是金管會底下的保險局,金管會與保險局對於整起事件的解釋,對於調解也十分重要。而對於身處在事件漩渦中心的富邦產險,由於台北市政府擁有富邦13%的股權、擁有3位獨立董事。因此北市府財政局已經請3名獨立董事出面了解狀況,了解整起事件是否有造成市府權益受損,同時也會了解富邦在整起事件中的承保額有多少。
王姓男子去年因女兒內急,跑到牛排店借廁所,店家因防疫拒絕,王情緒失控罵店家「爛店」,踢壞電動門。台北地院審理時,王否認踹門,拒絕道歉及賠償修理費3萬元,反指是店家刁難才無法和解,法官痛批王不檢討,依毀損罪重判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去年2月6日晚間9時20分,王男因女兒內急,開車行經景美某連鎖牛排店時,下車借廁所,但店員稱因疫情廁所僅供店內消費顧客使用,王遂購買可樂1瓶,先讓女兒上廁所,但王怒氣未消,帶女兒離去之際,腳踢該店電動門,辱罵「爛店」,造成電動門無法正常開關,店家提告並求償3萬元維修費。北院審理時,王辯稱當時他手上拿手機跟可樂,是抬腳去感應電動門,沒有用踢的,律師則稱,電動門遭王「碰觸」後仍可開關,並無喪失效用,不構成毀損。法官勘驗店家錄影畫面,發現王走進店內購買可樂1瓶,講電話辱罵「幹,爛店」,右手拿起可樂朝店外走去,王抬右腳踢向電動門,王在店門口將可樂往外砸,差點砸到人,王向路人致歉,轉身走回店內,認定王有踢門舉動。法官認為,店家配合疫情措施,不便外借廁所,但在王購買可樂後,便同意入內使用,並非不通人情。王不知感謝店家通融,反而自我膨脹,不僅辱罵還踢壞電動門,痛批王惡劣。法官指出,店家只求王向被他辱罵的櫃台店員及店長道歉,並賠償維修費用3萬元,願意和解,但王不賠償也未致歉,甚至說他找民代和解,店家就是要「弄」他,王不僅不檢討,反指店家故意刁難,在本案監視器清楚拍攝下,仍否認犯罪,顯其法敵對性甚高,不宜輕縱,認為檢察官求刑3月適當,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新冠疫情持續延燒,不少人被迫放無薪假,部分房東體諒租客困難,紛紛降低租金或是暫緩收租,一起共體時艱。不過,一名女房東抱怨,某位房客積欠2個月的房租,最近領到紓困補助1萬元,她便要求先付5500元,不料房客竟燒床單,疑似惡意破壞家具,甚至跑回來找自己借錢,讓她相當傻眼。原PO日前在臉書社團「房東 租客 租屋糾紛求問區」透露,該名房客一直拖欠房租,已經2個月沒付,原本說15日要給,後來又改口等18日「孩童家庭防疫補貼」發下來再給;房東表示,對方當天只拿2000元,但她認為至少要付5500元,結果房客使出苦肉計,說不夠小孩吃飯,後來心不甘情不願才付錢。更令人生氣的是,該名房客不僅燒破床單和椅子,就連彈簧床也凹陷,疑似故意破壞家具。誇張行徑讓房東相當無奈,只好上網徵求意見,「請問這樣的房客我只能一直催他而已嗎?催的心好累,房東也需要用錢啊,加上還破壞傢俱,也不賠償給我們,這樣可以直接告他們嗎?」貼文曝光後,其他網友紛紛留言「我會請他們搬走,並且從押金中扣除被破壞物品的金額」、「遇到不給房租的,不要心軟。我就是心軟,拖了二年,還是法院強制執行」。原PO事後補充,對方在疫情前就欠租,好不容易趕走他們,最近似乎把紓困補貼花完了,竟然跑回來說想借錢,讓她感到非常傻眼。
國內新冠肺炎疫情嚴峻,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7)日公布國內新增175例COVID-19本土確定病例,其中台北市有34例。台北市長柯文哲17日在疫情記者會提出台北市清零計畫,指出即起確診者不准住在家裡,不願入住專責防疫旅館者,要簽切結書,如果死亡,不准求償。柯文哲指出,過去北市都沒有使用強硬手段管制,而是用呼籲的方式,請大家配合,也確實有效控制疫情,不過他指出接下來要訴諸比較強硬規定,首先是為避免家戶感染,切斷傳播鏈,確診者一律要入住防疫旅館,就算沒有症狀也一樣,因北市家戶感染佔43%,而家戶感染又可能傳染給外面的人,除非有很強硬的理由,否則一定要入住防疫旅館,若不願者要簽切結書,後續不給任何賠償。第二,柯文哲指出「清零計畫」普篩已不適用,要改為以確診者為中心,畫同心圓,找出可能的人做篩檢,「我幫你出計程車錢,我幫你出快篩費用,但你必須去快篩」,透過精準疫調找出可能被感染的人,只要被匡列的,都有去篩檢的義務,北市府幫你出錢,這樣才能讓台北市快速清零,三級警戒才可能放鬆。
中國杭州一名張姓女子,近日發現自己2020年7月才買下的賓士車遭人刮花,不但車頭引擎蓋有一道極重劃痕,就連左前方的輪胎也無法倖免。張女找管理員調出監視器畫面,才發現兇手竟是一名6歲孩童;張女隨後立即找到孩童家長要求賠償,不料,對方竟耍無賴表示孩子還小,堅持不賠償。根據《網易新聞》報導,透過監視器畫面可看到,該名孩童手中拿著一把疑似相當堅硬的「玩具刀」,走進張女的紅色賓士車後便開始狂砍,造成車頭引擎蓋和車尾皆有十幾道劃痕。張女詢問維修廠商得知車體四面皆須重新烤漆,維修至少約需9600元人民幣(約台幣41732元)。女子賓士被6歲童刮花。(圖/翻攝自網易新聞)張女事後找到孩童家長,因顧慮到犯錯的孩童年僅6歲,遂只向其家長要求2000元(約台幣8694元)的賠償金。豈料,對方家長答應協商金額後卻又反悔遲遲不轉帳,張女詢問後竟遭其嗆,「孩子還小,你(要賠償)腦袋有病吧?」隨後更是態度囂張的不斷狠罵張女,就是不願賠償。張女無奈之下,決定依循法律途徑解決。新聞曝光後,引發大批網友熱議,「現在還有這麼無賴的人,真讓人驚訝」、「這家長一直在罵髒話,能教好小孩嗎」、「孩子是還小,但有家長吧!家長應該要賠錢」、「本來2000元能解決的事情,現在走法律程序,等著傳票和9600元的賠償金吧。」
台北市一對母女昨(1日)前往北投區一間便利商店購物,但卻將店的貨架整個拉出、破壞,讓各種高單價養生補品砸在地上破損,且肇事後完全不賠償還逃離現場。店家氣得拍照PO網,表示已經報警提告。店家在臉書社團《我是北投人 Ⓞ 台北市北投區 Ⓞ》PO文表示,事情發生在昨日下午約5時,這對母女入店後,女兒將貨架破壞成這個樣子,但她的母親不但對店家隱瞞此事,還帶著女兒立即離開現場。(圖/翻攝我是北投人 Ⓞ 台北市北投區 Ⓞ》)店家怒極寫下「在此我奉勸這爸爸媽媽,住在北投石牌附近的這對母女,我已經報警也提供監視器給警方,真心覺得妳當父母的,給了一個非常壞的榜樣,出面跟我們好好談,或許我會撤銷告訴,否則就直接交給警方處理了」。(圖/翻攝我是北投人 Ⓞ 台北市北投區 Ⓞ》)許多網友看了也覺得相當誇張,紛紛大罵這對母女根本是恐龍家長和屁孩,「太扯了吧!怎麼有這樣的父母」、「父母的水準何在,自己的小孩弄壞商店的東西,本來就主動該告知店員」。
高雄前鎮區乙烯外洩事件,事隔13天,高市府今天(25日)召開記者會說明調查結果,經過250個小時排驅、持壓,證實並非第一時間所指的乙烯管線外洩,元凶為原住民故事館地下水汙染,已向環保署爭取到1500萬元經費,後續將啟動整治工程。負責督導該案的副市長林欽榮指出,經環保局、經發局,及所聘請的第三公證團隊、及DNV GL等查證結果,在歷經長達250個小時持壓,3條乙烯管線壓力在每平方公分35公斤,證實「管線是安全的」,報告書初稿將再補充修正後,送交市長陳其邁核批,並置於高市府網站,供民眾了解始末。環保局長張瑞琿表示,有機汙染物滲入原民故事館中空的筏基,裡頭屬於厭氧環境,旁邊有化糞池,有營養源進入,降解生物反應產生乙烯氣體,當地下室馬達抽水,乙烯隨著人孔道竄出,而9月19日關閉抽水馬達後,比對關閉前後的乙烯濃度,確實大幅下降。高市環保局長張瑞琿說明,因地下水汙染,造成乙烯外洩。(圖/中國時報柯宗緯攝)針對先匡定未來整治範圍,故事館周遭、南邊原住民公園,會立即啟動汙染範圍,並公告劃定該區地下水受汙染使用限制及相關限制事項,未來擬採取化學氧化或現在生物整治等工法改善,不過實際工法將依後續調查評估決定。經發局長廖泰翔指出,雖然經調查鄰近工業管線查無洩漏,後續將以最高標準進行管線復氣審查。林欽榮強調,何時恢復供氣,必須依據《高雄市既有工業管線管理維護辦法》第13條,進行管線安全評估,確保安全無疑下,就能重啟。然而,乙烯事件第一時間,市府將矛頭指向華運及3條乙烯管線,調查結果出爐,無疑是自打臉,是否將賠償業者損失?高市法制局認為,依法有據,業者是善盡企業社會責任,且在業者同意下配合調查,沒有賠不賠償的問題。
高雄一名許姓男子學歷只有國中畢業,自稱懂得催眠術,實際上卻下藥迷昏一名成年女子,性侵她並錄下影片。許男食髓知味,威脅要將影片傳給女子的家人,逼女子事後還與他發生數次性關係,女子最後受不了而報警,檢警發現許男不只偷拍一名女子,橋頭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強制猥褻罪累犯,判他應執行10年8個月有期徒刑。判決書指出,許男平日經營網拍,趁女子和家人間相處發生問題時,建議可使用催眠術解決。去年2月4日晚間,女子在許男住處接受假催眠,在服下許男提供的水、藥丸後,逐漸全身無力、昏沉欲睡。女子表示是在服下許男提供的水和藥丸後,才開始昏沉欲睡。(示意圖/Pixabay)許男見女子已無力抗拒,就脫掉她的衣服並強制猥褻得逞,而且還偷偷使用手機錄下自己犯案的過程。同月8日,許男將影片傳給女子,恐嚇她如果不陪自己上床,就會將影片傳給她的家人。女子心生畏懼,在14日深夜、18日和19日分別就範;不過她受不了許男惡行,最終選擇報警。警方持法院搜索票到許男住處,發現他的電腦、手機不只女子一人的私密影片,還偷拍另一名未成年少女的口交影片,之後威脅少女拍攝裸露影片、照片給他,並在洗澡時開直播讓他欣賞。許男在2014年就已因偽造文書被判應執行10月有期徒刑,在2015年易科罰金執行完畢,但5年內再犯6罪,均為累犯。橋頭地院法官認為許男強制猥褻女子,侵害她的性自主權並使她身心嚴重受創,不和解又不賠償;另許男又和未成年女子發生性行為,雖然想和解但遭到拒絕,依強制猥褻罪累犯、強制性交罪累犯、拍攝少年為性交行為之影片罪累犯、脅迫使少年被拍攝猥褻行為之照片、電子訊號罪累犯,判許男應執行10年8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家長將孩子送到幼稚園都是希望老師能幫忙好好安撫,而不是體罰或傷害孩子,但大陸一間幼稚園近日就出現體罰事件,有名幼稚園女童因為持續哭鬧,被老師拿布蓋住頭部,還被狂搧耳光、猛力搖晃懲罰,不料,恰巧被女童父親看到監視器畫面,父親一怒之下衝進教室反擊,猛踹該名老師臀部,抓起對方頭髮並大力甩巴掌。網友看到影片表示「應該吊銷老師執照」。綜合陸媒報導,事發地點是湖南省婁底市一間幼稚園,一名女童20日因為情緒不穩大聲哭鬧,女老師制止無效,便用布蓋住女童頭部,之後搧她耳光、猛力搖晃懲罰。後來疑似怒氣未消,還拿出一根白色長棍打女童,恰巧此時女童父親正在監視器前看著孩子的上課情況,一看到女兒被體罰,一氣之下衝進教室要替女兒報仇。女兒(紅圈處)還被老師拿長棍揮打,父親衝動之下便失控反擊。(圖/翻攝自微博)女童父親一進教室就踢了老師的臀部,更扯住對方頭髮,開始甩老師巴掌並出拳用力毆打頭部,其他家長見狀嚇得趕緊拉開2人,女童父親火大質問老師為何不當體罰。父親表示,女兒當時有點鬧情緒,所以才交給幼稚園老師幫忙哄,但因為擔心,怕還是需要自己哄一下,所以站在監視器前觀察情況,沒想到不到2分鐘,老師就開始體罰女兒,搧耳光、猛力搖晃之類的。老師(左)和女童父親(右)立刻被其他家長拉開。(圖/翻攝自微博)據了解,女老師事後到醫院驗傷,表示不道歉、不賠償、不協商,一定會訴諸法律途徑。幼稚園負責人表示,教育局、派出所相關單位已介入調查,也已先開除老師,承諾一定會處理好整件紛爭。網友看完影片後表示「當老師的人還脾氣這樣火爆,真是不可取」、「先打人竟然還不道歉,老師後台很硬?」、「支持爸爸的作法」、「吊銷教師證照吧,拜託」、「孩子一直哭鬧一直吵,家長何不安撫好再給老師?」、「現在孩子真難帶,哪像我們以前被打根本家常便飯」。
只因女兒30歲還沒嫁人,母親居然拿鐵棍把人打到皮開肉綻。在大陸江蘇常州,一名王姓母親嫌棄女兒花花(化名)遲遲沒嫁人,表現不好又愛頂嘴,因此多次持棍棒、徒手毆打她,目前已經被警方刑事拘留;女兒揚言,不賠償8萬元(約新台幣34.4萬元),一定不撤告。綜合陸媒報導,30歲的花花至今未婚,之前都一個人在外地工作,但表現並沒有特別突出,因此一年前回到家中經營的店幫忙;不過她認為母親重男輕女,只幫哥哥買房子,卻不願意幫她買,因此與母親之間產生矛盾,2人常起口角,「媽媽只疼哥哥。」手都流血。王母認為,這是在教育女兒,非虐待。王姓母親表示,父母幫兒子買房子是合情合理的,也是做父母的責任,但女兒卻覺得大家只護著兒子,之後只要數落女兒幾句,就會遭到回嘴,令人難以忍受,才會情緒失控打人。日前雙方又吵起來,王母請女兒回店收拾,不料又被頂嘴,因此拿起旁邊的鐵棍就往女兒身上打。此次花花不忍了,稱自己長期遭母親虐打,身心皆受到傷害,因此要母親賠償8萬元(約新台幣34.4萬元)才可調解,否則一切免談。王母知道後氣到昏厥,目前已被警方依故意傷害罪進行刑事拘留。
台大醫院急診醫學部宋姓管理師以讓路或關心為藉口,動手摸急診內科服務的女同事的腰、臀部,案經台北地院審理,但宋拒不認罪,也不賠償,法官今依性騷擾罪判他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可上訴。根據了解,宋姓管理師是被檢方指控2次性騷擾案,其中第一次是2018年3月10日時,宋在急診醫學部內科護理站乘被害女護士整理病歷資料時,觸碰她的臀部,但這次宋獲判無罪。此次檢方再指控,宋於2018年4月2日下午3時19分許,見被害人行經急診醫學部內科1、2診電腦桌間的走道,乃迎面走近,當時被害人側身靠向電腦桌,想挪出空間,而宋則刻意靠近,以側身與被害人錯身,同時開口說:「妳不要跌倒喔。」同時伸出右手觸摸被害人左腰部、左臀部,再順勢將手伸向電腦桌,拿起桌上電話撥打,假裝沒事。法院審理時,宋承認與被害人擦身而過,但否認性騷擾,他辯稱當時手上拿著資料要處理急診事務,且主治醫師在身旁,完全是因走道空間太窄,才會發生誤會。被害人則證稱,當時看到宋在病歷櫃旁像在看病歷,突然轉身朝她這邊走過來,摸她左側腰臀;她因為生氣,還罵了髒話,並對宋說:「不要再碰我身體」,當時宋沒講話、也沒道歉。法官勘驗錄影光碟後認為,被害人與宋各自走道兩側進入走道,雙方相遇時,被害人已側身閃避,宋於錯身之際,卻伸出右手擺放在腰部的位置,也靠近被害人左側的腰臀處,不符常情。案發地的性騷擾走道,經檢警測量,寬度約1點5公尺,其他工作人員行經此事遇到同事時,都不需刻意暫停或者相互閃避,顯見走道雖然不寬,宋還是可輕易通過,宋大可不必刻意錯身後再通行,法院據此認定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