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AB車意外破獲毒品小蜜蜂 4000公克毒煙油藏後車廂一字排開畫面曝光
新北市三重區12日凌晨AB車案件,32歲陳姓男子駕駛與車牌不符的車輛上路,在重陽路四段被警方攔下,後又於車上遭查獲卡西酮毒煙油,26歲黃姓乘客承認為其所持有,警方更發現黃男明顯心虛、眼神飄忽,申請搜索票後在後車廂發現超過4000公克的毒煙油,懷疑他是「毒品小蜜蜂」,在販售毒品途中被警方逮捕,全案依法偵辦。12日凌晨0時許,三重警分局員警在重陽路四段發現一輛自小客車形跡可疑,其車牌與車籍不符,經查證該車懸掛他車車牌、原車籍逾檢註銷,也就是俗稱的「AB車」,於是立刻上前攔查。而陳姓駕駛與黃姓乘客皆非車主,黃男供稱該車為他所購買的權利車,警方告之2人車子要移置保管,並請他們開啟該車後車廂確認車內物品,陳男及黃男皆不願配合且情緒激動,故立即通報線上警力到場協助。而員警在車上後座座椅發現電子煙油,於是將2人帶回派出所調查,以卡西酮試劑檢驗確認呈陽性反應,黃男見罪證確鑿,只好坦承煙油為其所有,但依然抗拒警方檢查其後車廂,員警驚覺有異,申請搜索票後持續調查。警方持搜索票打開該車後車廂,果然起獲三級毒品彩虹菸包紅色包裝29包(總毛重880公克)、三級毒品彩虹菸17包牛皮紙袋包裝(總毛重555公克)、鴻運當頭包裝彩虹菸67盒(總毛重2499.1公克),毒品薑黃錠7大袋(總毛重405公克),電子磅秤1個,不明菸油31罐(總毛重2895公克)等證物。大量毒品讓員警也看得目瞪口呆,懷疑他是「毒品小蜜蜂」,在販售途中被員警查獲,立刻將他依毒品罪嫌送辦,後續則將持續溯源追查緝毒品來源,根除治安亂源。
大叔衝越南相親…妹子狂拖台錢 他見對象阿姨嗨喊「我要」結局超展開
高雄1名50多歲的周姓男子透過婚友社介紹赴越南相親,見到小他31歲的黎姓女子後甚為滿意,陸續付出82萬餘元,想把黎女娶回台灣,不料女方遲遲不願配合辦理結婚證明,雙方不了了之。溝通過程中,周男意外得知黎女在台灣有位30多歲的阿姨,外型十分亮眼,竟想改娶阿姨,最後也沒成功,氣得怒告婚友社。根據判決書,周男主張,被告與黎女、越南籍媒人共同基於詐欺取財之故意,先佯稱其可媒介他前往越南結婚,致其陷於錯誤,遂於108年5月19日簽立跨國婚姻媒合書面契約,並在媒人陪同下與黎女相親、辦理簡易婚宴,陸續支付82萬餘元,然而黎女卻未配合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他才發現受騙,要求婚友社賠償損失。婚友社辯稱,媒合周男與黎女時,曾向對方表示雙方年齡差距過大,希望他考慮,經原告同意始進行,一切作為皆應原告要求且依約辦理,相關悔婚條約及處裡方式皆亦事先約定並經簽名同意,惟周男對婚姻觀念無正確認知,縱婚友社持續關心輔導,原告仍堅持己見,甚至與黎女發生紛爭導致斷聯,並非婚友社責任。高雄地院查出,婚友社確有偕周男前往越南和黎女相親、辦理簡易婚宴,原告並曾和女方同房,自相親後即不斷以LINE互相聯繫;而於黎女未依約辦理結婚登記時,婚友社旋即搭機前往越南查看,並向原告建議黎女甚為可疑,請他另擇相親對象,嗣於108年7、8月間亦陪同原告再度前往越南相親共2次。法官還發現,周男曾誤傳黎女阿姨照片予黎女,並稱「高雄阿姨,假如沒老公,我要,30幾歲這麼漂亮」等訊息,導致女方被惹怒,而原告抵達越南後雖與黎女同房,然因其不同意「摸摸」等細故,2人又發生爭吵,且婚友社察覺黎女行徑有異時,即多次勸告周男勿匯款,客觀上難認有詐欺犯意,判處婚友社免賠。
超兇!前JKF女郎揮拳襲警嗆「社會低層」 遭判拘役30日
26歲擁有傲人F奶的前JKF女郎林女,去年12月30日在台北市信義區KTV與安管人員發生衝突,警方獲報後趕抵現場,但林女不但拒絕出示證件、揮拳還怒嗆員警「社會低層」,當場遭壓制逮捕,訊後被依《妨害公務罪》移送法辦,台北地院日前判林女拘役30日。警方表示,去年12月30日凌晨3時許獲報,某KTV發生一起衝突。員警到場了解,林女與友人前往KTV歡唱,因細故與安管人員發生衝突。當員警依規定抄錄資料,但林女不願配合出示證件,還以右手攻擊張姓警員,並怒嗆「你警察頂多五萬塊吧?社會低層!」、「你告我妨害名譽阿!社會低層!」、「You fucking some of the bitch!」、「神經病!」警方當場壓制林女帶返所,訊後依《妨害公務罪》移送法辦;法官認為,林女行為足以貶損公務員執行公權力之形象,遂判她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據了解,林女為前JKF女郎,擁有超兇F罩杯,IG上8.8萬人追蹤,曾跟網紅薔薔及其父親鬧官司上新聞。
澳洲女房仲「忘關壁燈」! 6300萬豪宅整棟燒毀
澳洲雪梨一名房仲在2019年時,準備帶客前往看屋之前,就提前到屋內整理環境,結果她卻因為忘了關燈釀災,將一間價值300萬澳幣(約新台幣6239萬元)的豪宅燒毀,損失慘重。根據澳洲媒體報導,雪梨有位房仲茱莉(Julie Bundock)準備帶客人前往看屋前,就先行到豪宅內將放在陽台上的被子、床單等班到樓下的房間,並堆放在金屬架上,並開啟壁燈。怎知,壁燈為於金屬架上方,結果茱莉離開豪宅時忘了關燈,就在20分鐘後,就讓這間位於雪梨北部的阿瓦隆海灘(Avalon Beach)價值300萬澳幣的豪宅瞬間被火吞噬。這場火災也讓屋主彼得(Peter Alan Bush)瞬間沒了房子,且當時住在裡面的4名房客也損失所有財物。對此所有人都氣得將茱莉告上法院,而這場糾紛從2019年到今年3月,法院才終於作出判決。最高法院法官大衛(David Hammerschlag)裁定,房地產公司必須賠償屋主74萬642澳幣(約新台幣1533萬元),加上意外發生至今增值利息86萬2315澳幣(約新台幣1784萬元),還須賠償4名房客12萬1475澳幣(約新台幣251萬元),供計約173萬澳幣(約新台幣3630萬元)。對此,房地產公司主張,屋主與房客應該也要負起一定責任,因他們並未告知金屬架可能因開燈過熱,甚至導致起火。但是此說法被法官駁回,因為不論是屋主或房客,都無法預見房仲會做出這個舉動,自然沒有理由提前告知。法官還指出,茱莉出庭時「咄咄逼人且不願配合」,並稱她「主動製造火災風險,以及由此而生的損害。這種風險是顯然可預見的,她應該知道這一點。」
大喊「家人對我不好」 蘆洲屁孩拿2把西瓜刀上街遭警壓制
新北市蘆洲區25歲曾姓男子有吸毒惡習,而他17日晚間疑似吸毒後心情不佳,竟拿著2把西瓜刀上街,路人見狀紛紛走避,蘆洲警分局後獲報後立刻將他壓制逮捕,曾男還試圖反抗,大喊「你們不能叫我趴下」,全案被依刑法恐嚇公眾罪嫌移送法辦。17日晚間8時許,曾男拿著2把西瓜刀在蘆洲區信義路292巷與民族路167巷路口閒晃,嚴重造成當地民眾恐慌,路人見狀紛紛走避,並嚇得通報警方,警方獲報後則到場處理。曾男見警方到場還不願配合調查,大喊「你們不能叫我趴下」,並抱怨家人對他不好等,警方見狀則用強勢警力將他壓制逮捕,並依刑法恐嚇公眾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據了解,曾男有吸毒和詐欺等前科,2023年底同樣也有類似情形,當時被強制送醫並以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確切案情則仍須釐清。
中市毒通緝犯駕車撞警後逃逸 靠友接應14天終在桃園落網
台中市一名卓姓毒品通緝犯於2月17日凌晨遭警方攔查時,當場駕車衝撞執勤員警害腿斷,隨後便四處逃亡流竄,經警方鎖定其在逃亡期間係由另4名友人接應,便在連忙確認其行蹤後前往桃園查緝,終於在14天後於本月1日時逮獲卓男,並在訊後全案解送至台中地檢署偵辦。霧峰警分局指出,國光所員警是於2月17日凌晨3時許,在巡經至大里區永隆路與大明路口時,而盤查駕駛黑色小客車的卓姓男子,未料其疑似因自知為毒品通緝犯而心虛,竟不願配合攔查且當場衝撞一名邱姓員警,導致員警腿部骨折,至於卓男在聽見警方鳴槍仍是隨即駕車逃逸。然而,轄區警方在案發後遂立即成立專案小組,並在循線追查後發現,卓姓男子的形跡相當狡猾,其先是前往南投國姓一帶尋找友人接應後,再將車輛棄置於彰化芬園,隨後又再度回到南投境內躲藏,接著在日前又搭乘高鐵更換藏匿處至桃園觀音,警方則也在鎖定行蹤後前往查緝。警方指出,卓男在逃逸期間曾更換多樣交通工具,包括租賃車、大眾運輸及計程車等,為的就是試圖阻饒警方追查行蹤,專案小組也在調查中發現,卓男係由另4名同是毒品通緝犯的52歲洪男、46歲許男、46歲陳女及43歲莊女等人輪流接應,以製造多個斷點增加查緝難度。所幸在警方全力緝捕下,最終仍在14天後成功掌握卓男就藏匿在桃園觀音區一處出租住宅中,並在本月1日前往查緝時將犯嫌逮捕到案,同時查獲海洛因14包,總毛重23.2克、安非他命20包,總毛重98.8克、大麻1包,毛重0.2公克、電子磅秤3臺、手機1支等贓證物,而另4名協助逃亡的共犯也全數遭逮釐清。據了解,卓男被逮回所內訊問後,遭警方即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加重妨害公務等罪嫌隨案解案送至台中地檢署偵辦;霧峰警分局則嚴正聲明,呼籲民眾千萬不要挑戰警方打擊犯罪之決心,更勿妄想衝撞及傷害員警,反則無論逃到多遠之處,也必將逮捕到案。。
陽明教養院生腦出血亡家屬控「如在地獄」 照服員涉虐死拒認罪重判9年
台北市陽明教養院永福之家的一名照服員涉傷害極重度身心障礙的女院生,導致她重心不穩撞擊一旁硬物,經搶救16日身亡,這名林姓女照服員依法被起訴,法院開庭時,林女作無罪答辯,27日士林地院宣判,依傷害致死罪,處有期徒刑9年。根據起訴指出,2022年5月12日,林姓照服員要帶陸姓女院生如廁,過程陸姓院生不願配合被林婦腳踢,導致顱內出血,經送醫仍因大腦位移脱疝,當月27日宣告不治,林婦否認施暴,辯護人更以短短4秒,連踹4下與常理不符,否認施暴。不過據檢方勘驗監視器,發現林女在4月27日有連續踹踢陸女頭部附近身體部位,5月12日替陸婦點眼藥水,無故踹踢右膝1下,案發當天林女從陸婦背後抓起褲頭,半提半推將人帶到牆角並以腳踢4下,導致陸婦撞擊一旁硬物後倒地,但林女僅坦承當天有腳踹陸女數下;另外,教保吳姓組長表示,調閱生活區監視畫面,除了林女,無其他照護員曾對陸婦傷害或粗暴照護行為。檢察官為求謹慎,委請台大醫院張姓醫師替陸婦送醫搶救電腦斷層掃描做鑑定,鑑定認「硬腦膜下出血」屬急性期變化,出血是發生7天內,因此排除是4月22日跌倒造成的內出血,依相關證據等,以傷害致死罪起訴。另據死者胞姊表示,胞妹在永福之家居住5年9月,因青光眼失明,平時動作都很小心,絕不相信她會自殘,她把照服員當夥伴,探視胞妹時還會準備每位照服員的餐點,三節禮物也不曾少,卻背地裡施暴,院生的處境如同活在地獄。上月開庭時,林女委任的辯護林姓律師為綽號「憤怒鳥」前北檢檢察官指出,檢方應就犯罪事實負舉證責任,並指出證明方法,在刑事審判的過程中,法院依無罪推定原則,不得預斷被告有罪,被告客觀上無導致被害人傷害、死亡行為,主觀上也無傷害事實,應為無罪判決諭知,最後強調,被告與被害人擁深厚情感,甚至替院生剪短髮、進修。不過陸姓胞姊代理人表示,林女從2022年5月12日從早到晚對被害人施虐,力道大到監視器都清楚錄到聲音,且迄今未道歉、上香求原諒,更指出陸生雖案發時為52歲,但其身心、智能心智未滿18歲,應就《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10條「生命權締約國重申人人享有固有生命權,並應採取所有必要措施, 確保身心障礙者在與其他人平等基礎上確實享有生命權」請求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而死者家屬得知判決表示,林女一直污名化死者,得知判決結果以後,家屬非常感動,感謝司法公正判決,還死者一個清白。
失聯移工狂躲730天見警臨檢即尿遁 步出網咖廁所秒落網遭遣返
台中市警方在23日晚間前往中區一處24小時網咖臨檢時,於場內查獲一名失聯達730天的越南籍移工,據悉該名男子當時在見到警方上門後,便連忙起身至廁所內欲躲避查緝,未料其鬼祟的行跡已遭員警鎖定,最終仍當場被警方識破身分帶回並依法執行遣返。 台中市第一分局指出,本案係由大誠所員警吳耀宗、廖柏皓執行不定期臨檢時所查獲,兩人於23日晚間9時許就治安死角區域安排臨檢勤務,並在前往中區一間24小時網咖進行查緝任務時,赫見一名穿著深色外套的男子隨即躲進廁所內,疑似企圖要躲避警方攔查。 據了解,警方在察覺該名男子行跡有可疑之處後,便繼續進行原先的臨檢工作,以藉此讓男子誤以為已逃過一劫,隨後才趁著男子步出廁所之際,立馬上前關切並要求其出示證件,然而男子在眼見計謀失敗後,竟當場假裝聽不懂中文欲拖延時間。 警方表示,在經過員警不斷的勸說下,該名男子仍不願配合繳出相關證件查驗,甚至隨意翻找欲敷衍與蒙騙警方其身上無證件,但最終仍遭現場員警抓包其帶有一張健保卡,並在經要求繳出後查出其竟係一名失聯達730天的越南籍黃姓男子,隨後也當場將其逮捕帶回所內訊問,並於訊後依法將黃男移送至台中移民署專勤隊辦理遣返事宜。 第一分局鍾承志局長也藉此呼籲,提醒民眾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而打擊犯罪、維護治安是警察的職責,本分局將秉持嚴正執法精神,以貫徹維護治安的決心,並強力掃蕩不法份子,共創宜居社會環境。
扯!年輕男被警攔8友人急到場「關心」 遞「雪碧」給漱口遭阻還叫囂
台中市一名28歲的許姓男子在今(23)日凌晨駕車外出遭警方攔查時,不但不願配合員警依規定酒測,還找來8名友人到場「關心」,甚至一度想趁機用友人帶來的「雪碧」飲料漱口,警方及時阻止竟還遭許男友人當街叫囂,2人則當場被警方帶回訊問,並針對各自行為依法進行裁處。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指出,該案係由市政所員警於巡邏時所查獲,今(23)日凌晨3時許,值勤員警在巡經西屯區市政北二路、朝富路口時,赫見一輛小客車有行車不穩情形,且在行駛途中還違規跨越雙白線,遂隨即上前示意其停車接受攔查,並在盤查過程中聞到許姓駕駛身上飄出酒味後,要求許男進行酒測。經查,員警要求許男酒測後,其竟找來住在附近飯店的8名友人到場關心,而警方見狀後也不敢大意,隨後也緊急呼叫線上21名警力到場支援,以防止許男等人趁擁有人數優勢時聚眾滋事。警方表示,經員警提供礦泉水給予許男漱口時,現場一名趕來關心的楊姓男子反而拿出「雪碧」飲料給許男漱口用,且聽聞員警見狀喝斥:「不要用汽水」後,竟還當街叫囂反問:「為什麼不可以」,隨後2人當場被警方帶回訊問,其中許男因拒絕酒測,被依法扣車及開出罰單,最高恐被罰18萬元並吊扣駕照3年;至於另名楊姓男子,則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裁罰。
四海幫「榮譽堂主」深夜酒駕又被毆 酒測值1.01遭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四海幫海雲堂「榮譽堂主」楊清實,28日晚間11點左右,在台北市中山區酒駕又與人發生口角被打傷,隨後再度酒駕離去。中山分局警方獲報後,將楊男攔查,不過楊男不願配合員警,因此警方使用強制力,將他強行拉出車外,並帶回警局,酒測值達1.01毫克的楊男,事後被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現年62歲的楊清實為四海幫海雲堂創堂堂主,卸任多年的他被稱為「榮譽堂主」。28日晚間11點左右,楊清實酒後駕車,途中停在中山區興安街上1處餐廳前借用廁所,卻與現場1名李姓男子爆發口角,並被李男毆打,一旁民眾見狀立馬報警。楊清實在警方到場前就駕車離去,民眾向抵達現場的警方指證他滿身酒氣,警方隨即前往攔查尚在不遠處的楊男。警方向開著賓士車的楊男實施酒測,酒測值達1.01毫克,酒測後楊男就藉故要回車裡拿手機,並拒絕下車,警方只好使用強制力將他拉下車帶回警局。楊男被帶回警局後,臉上的傷引起警方注意,他才透露稍早在興安街被1名男子毆打。警方調閱監視器後,通知打人的李姓男子到案,並將其依傷害罪嫌函送偵辦,至於酒駕的楊男,則被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花蓮休假警酒駕釀禍竟企圖滅證 折記憶卡又說謊夫妻雙雙被移送
花蓮縣1名正處休假期間的翁姓員警在15日晚間酒駕釀禍,其在行經至吉安路三段與福昌路口時不慎撞傷1名李姓工人,且在事發後還企圖滅證,竟將行車紀錄器之記憶卡折斷,更一度謊稱駕駛為妻子陳女,而陳女不僅未否認甚至還配合翁男說詞,然而謊言被戳破後,夫妻倆雙雙被警方依法移送偵辦。吉安分局表示,該名翁員為鳳林分局員警,其在15日晚間駕車行經至吉安路三段與福昌路口一帶,並在左轉後不慎衝撞正在施工的李姓工人,經警方獲報到場對翁男實施酒測後,其酒測值為0.7Mg/L已明顯超出法定標準,但其隨即向警方表示車子不是他開的,並謊稱駕駛人為其妻子陳女。據悉,就在事發不久後,翁男的妻子也出現在現場,同時向警方供稱車子是由她駕駛,並謊稱係因夫妻吵架才會在車禍後先步行離去,不過被撞傷的李姓工人則表示,其在事發當時僅看見翁男1人下車,且無其他人員出現。經查,翁男在現場不只不願配合由警方保管行車紀錄器記憶卡,又不斷要求要由陳女保管外,也拒絕由警方載回所內製作筆錄,堅持要等待親友前來載送,不料最後翁男竟企圖滅證,在等待的過程中逕自將記憶卡折斷毀損。警方在訊問時發現,當天事故發生前的確是由陳女駕駛車輛,不過夫妻在途中曾發生爭執,陳女便將車輛停在一處超商後下車,而此時翁男卻逕自將車輛駛離,隨後發生事故才再度聯絡她到場,然而陳女則是念在夫妻之情才配合翁男謊稱車輛為其所駕駛。吉安分局也說明,翁男在訊問時表示對於案發經過已無法確認,其也坦承肇事時僅有自己在場,且的確有毀損記憶卡之滅證行為,但否認有要求妻子替其頂罪;全案在警方訊後,將翁員以涉嫌公共危險罪,其配偶陳女依涉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頂替等罪嫌移送偵辦。
住宅吵什麼3/建案違法二工 住戶因「這動作」律師勸:告了也不會贏
住宅消保會(住保會)統計2023年受理糾紛調處案,滲漏水相關糾紛占21%,新屋買賣點交爭議占11%,相較68%的裝修糾紛而言占比雖小,但住保會創會理事長吳翃毅發現,這類糾紛案大多一次影響多戶,甚至造成整棟樓或社區的鄰居不和睦,處理起來也是相當棘手。新屋買賣或公設點交的糾紛,住保會雖碰到的調處案例不多,但令吳翃毅印象深刻的是新北淡水的「海洋都心」千人大社區,公設因二次施工(二工)遭檢舉拆除多次,新上任主委為解決公設荒廢問題原打算向建商提告,但到住保會申請律師諮詢,發現大多數住戶都在購屋時簽下了手寫的磋商條款,願意折抵房價同意建商二工,也代表著住戶都知道公設是違法的,因此律師建議,「提告也不會贏,別浪費錢了!」「海洋都心」共1~3期,是淡海新市鎮造鎮案、總計有5000戶開發量體,CTWANT於2021年就曾接獲其中一區的住戶爆料,「建商以『點交就撥6000萬元美化地下室』為由,促使第一屆管委會在2個月內就點交,連鏡子是破的也過關。前兩屆管委會都是建商人馬掌控,主委都沒住在社區裡。」以及質疑社區存款過少、住戶怎麼選社區委員都選不贏建商等問題。去年2月,「海洋都心」的住戶來向CTWANT記者報喜訊,「在工務局主持下,建商派終於交出印章,去(2022)年底選住戶委員就過半,建商派不願交出印章,現在終於拿回管委會了。」「昨天滿滿的住戶來旁觀,真的很感動。」據了解,目前已是第六屆管委會,正對第一屆以建商為主的管委會提告,但檢查官不起訴,管委會近期已提出再議。而因為二工區域本就違法,即便管委會偷偷裝潢,也難保千人住戶不會有1人去檢舉,二工公設面臨再被拆除的風險極高,因此據悉管委會有意和建商協議爭取復原費,讓該公設空間回到原本申請使照時規劃的避難空間和停車場。新北板橋一處4層樓老公寓因漏水問題,找來里長幫忙做公親抓漏,最後鬧到住保會作調處。(圖/住保會提供)2023年住保會也受理不少滲漏水糾紛,以老舊公寓居多,吳翃毅表示,很多都是裝修改建多次,要抓漏已有困難,且老舊公寓沒有管委會,沒有受漏水之苦的住戶,往往不願配合找漏因;漏水住戶大部分都是先修好才叫鄰居付錢,可想結果鄰居當然不予理會。吳翃毅分享去年印象最深、讓鄰居吵成一片的滲漏水調解案,位於新北板橋一處4層樓傳統公寓,1樓住戶先是發現房間牆壁滲漏水嚴重,板材裝潢連同木地板早已被滲漏水泡爛,於是通知了2樓住戶,表明樓上滲漏水可能性高;2樓鄰居隨即更改浴廁給水管路為明管,但1樓房間依舊潮濕,因此雙方找來水電拆除房間裝潢,並慎重其事找里長做公親要捉漏,結果發現漏水點疑似在3樓及4樓。吳翃毅接著說,但3樓住戶認為里長做公親抓漏不專業,不願買單修繕費用;4樓鄰居則願意花錢動工給水重配管,排水也重配改明管,但是完工1個多月後,1樓房間牆面的滲漏水問題仍未止住,最後一起到住保會調處。1樓住戶認為是公管滲水,樓上所有鄰居應負責賠償及修復,於是開出20多萬元的修復費要2~4樓平分,樓上住戶當然不願意,1樓住戶也揚言會提告。據了解,第一次調處時,鄰居間還互有善意想解決,原本願意湊15萬元給1樓住戶,但1樓屋主態度強勢,再加上向工務局檢舉鄰居違建,引起大家不滿;雖事後1樓屋主也無進一步提告和求償,但鄰居間卻已視同陌路。吳翃毅也提到,其實大多數的里長真的很不想介入滲漏水糾紛,但很多里民還是會找他們,為此,住保會還出過一張梗圖,建議別找里長,可以找住保會處理,「因為他們真的不是萬能事務所!」不只老屋,新屋也常見滲漏水糾紛,而住保會調處的新屋漏水案,大多來自住保會輔導的住保履約驗屋公司。吳翃毅解釋,住保會履約驗屋公司會在發現嚴重瑕疵時主動回報住保會,協助住戶與建商調處,也算是透過驗屋服務,進一步保障消費者權益。其實很多里長真的很不想介入滲漏水糾紛,但很多里民大小事都還是會找他們,因此住保會曾出過一張梗圖,如有漏水爭議建議別找里長,到住保會諮詢調解才是正解。(圖/住保會提供)
萬華立委候選人大鬧投票所 質疑票箱封條「沒有騎縫章」 遭警壓制送辦
2024總統立委選舉投開票日今(13日)登場,各地投票所均湧入人潮,未料台北萬華傳出有立委候選人質疑「投票箱沒有騎縫章」,在投開票所內30公尺大聲喧嘩,還躺地抗議,遭警方強制帶離。據悉,該名李姓區域立委候選人早上10點來到昆明活動中心,見投票箱上封籤封條沒有騎縫章,質疑該投票箱不合法,隨即與選務人員發生衝突。票所主任管理員到場後,請警務人員先將李女帶到後門,避免影響投票秩序。未料,李女雖被強制帶到距離投開票所30公尺外位置,卻仍繼續喧嘩,還躺在地上不願配合,員警只好把她帶回派出所。李女偵訊時一度表示身體不適,無法製作筆錄,並在事後開直播控訴,強調要告警察。而萬華警方則依《選罷法》請示檢察官後將李女送辦。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8條,於投開票所周圍30公尺,喧擾或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經警衛人員制止後仍繼續為之,可以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1.5萬。此外,萬華新和國小今天早上也發生違規插曲,一名董姓女子在票所內拿手機拍攝選票,先遭主任監察員及主任管理員制止,又被警方發現她拍攝的是總統選票,遭依違反《選罷法》送辦。
詭異退房事件!高雄旅館神秘男退房後自言自語 真實身分竟是通緝犯
高雄市前金區某一家旅館,5日下午發生一場戲劇性的場面,原本平靜的七賢二路旅館,竟然成了一場警匪追逐現場,酒店方報案指,一名男子在退房後留連不去,行為怪異且不斷自語,擔心影響其他旅客的安全,急忙報警求助。警方趕到現場後,發現該蔡姓39歲男子不僅表現出異常的舉止,甚至聲稱「不記得」自己是誰,眼神也飄忽不定,表現出異常的神情且不斷喃喃自語,透過住房登記資料,警方赫然發現蔡男真實身分竟是毒品通緝犯,但蔡男不斷堅持不記得自己的身分,並非登記人。過程中蔡男不願配合揭示身分,且一直試圖逃離警方掌控,警方以強制手段成功將蔡男「拖」上警車,事後透過指紋辨識,蔡男的真實身分和通緝犯的身分終於浮出檯面,警訊後將解送至臺北地方法院歸案。警方呼籲,「毒品」影響社會治安甚鉅,輕則傷身害命,重則造成家庭破碎、社會動盪,若發現周遭有人吸食毒品,或向青少年提供或是兜售不明食品,糖果或飲品,立即向警方報案,讓毒品無所遁行。
永和KTV外爆街頭衝突2人狂互毆 警鳴槍制止7人涉案全帶回
新北市永和區一家KTV外今(6)日凌晨爆發互毆衝突,1名楊姓男子和友人歡唱結束後還想續攤,在過程中和勸他回家的盛姓女子發生拉扯,遭到另名陳姓男子認為是在「吃豆腐」,隨後2人大打出手當街互毆,就算警方已到場仍未善罷甘休,警方則只好鳴槍制止,並將現場涉案的7人全數帶回依法偵辦。經查,該起鬥毆案發生在永和福和路上某KTV外,原先是62歲的楊姓男子與另6名友人相約一同歡唱飲酒,席間包含51歲的盛姓女子,以及盛女女兒的24歲陳姓男友等人,怎料一行人卻在飲酒作樂結束後,於今(6)日凌晨4時許要離開時引發衝突。據悉,事發當時,楊男因酒醉而由盛姓女子攙扶他上計程車回家,不過楊男卻突然表示要繼續留在外面續攤,並與盛女發生肢體拉扯,使得24歲的陳姓男子覺得女友母親受到侵犯,認為楊男是趁著酒醉之時「偷吃豆腐」,遂衝上前與楊男發生激烈的肢體衝突。警方獲報趕抵時,發現楊男和陳男仍在街頭互相鬥毆,警方在試圖介入制止時,陳男不僅不願配合,甚至還與其中1名員警發生推擠和拉扯,另名員警見狀後,為了有效防止衝突繼續擴大,隨即當場對空鳴槍以嚇阻滋事的2人,並連忙呼叫支援警力前來。而在警方壓制過程中,陳男的20歲盛姓女友不僅未勸阻2人停止在街頭互毆,甚至還在多次辱罵現場執勤警員,並且與警方發生拉扯,最終警方依法將現場滋事的7名男女帶返所內偵辦。警方表示,雖然楊男和陳男都未向對方提出傷害告訴,但警方仍將依照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互相鬥毆之規定對他們進行裁罰;至於推擠和辱罵員警的陳男、盛女以及另名55歲陳男,則依《妨害公務罪》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其他在場涉案的友人,亦全數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公共場所酗酒滋事不聽禁止」之規定進行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