榨乾投資客1/建商老董給「員工價」 男豪買6戶想撈一筆錢房兩失
台北市1名年輕的投資客小中(化名,34歲)透過熟人引薦,再加上建商老闆給出罕見的6折員工價,於是一口氣花了3420萬買下6間房子,豈料,半年後卻發現房子被建商和元大銀行女行員聯手一屋兩賣,過戶到他人名下,就連在銀行專戶裡的3千多萬也消失不見,這個晴天霹靂讓他差點活不下去。「我以為買下這6戶預售屋,日後一定穩賺不賠。」經營軟體產業身兼投資客的小中說,2016年6月初,他在朋友穿針引線下,前往「佳達建設公司」推出的預售屋建案「十二章」看房,由於是熟人介紹,建商潘榮璋(59歲)還給他罕見的六折「內部員工價」。這樣的好康讓小中相當心動,一口氣買下6間,其中坪數最小27坪,最大56坪。不過,「員工價」唯一條件,就是必須一周內付清全部房款3420萬元,小中於是依約匯款到元大銀行的「佳達開發建設公司」專戶,雙方並在106年6月8日完成買賣契約。小中所購買的建案「十二章」位在石牌捷運站附近,門口有老樹和地藏王小廟,風水問題曾引起熱議。(圖/周志龍攝)沒想到買房半年後,小中突然收到「建商可能倒閉」的消息,他立刻詢問當初設定銀行專戶的元大銀行,這才發現戶頭裡的錢全沒了,連他原本買的6間房子,也莫名的全數被過戶到別人一位「高小姐」名下。元大銀行表示,本件經法院判決,前孫姓行員並沒因此案得到任何利益。且本件信託案為土建融「不動產開發信託」,也就是預售屋的建案融資,並非成屋買賣的「買賣價金信託」。土建融「不動產開發信託」的契約當事人為佳達建設公司;元大銀行依土建融信託契約,必須按照佳達公司指示辦理。因為此時僅有預售屋,尚無成屋,充其量僅是「債權」,也無法辦理所有權登記。至於投訴人所稱的高小姐,均不是元大的信託契約當事人,與元大亦無權利義務關係。本刊另致電建商潘榮璋電話未接,留訊息詢問回應,但至截稿前仍未獲回覆。針對小中的情形,律師王志超表示,該建案今年3月遭法拍,但是小中6月才拿到法院判決建商假造「轉讓權益契約書」。其實,法拍前,小中可以申請「假扣押」,法拍後會依債權分配,多少拿回一些投資金。另外預售屋常發生問題,甚至建商蓋一半中途落跑、倒閉等狀況,如民眾要自保,購買前可以與建商協議,請其找有相當資產的連帶保證人一同簽約,好讓買預售屋多一層保障。
榨乾投資客4/詐財建商2018年破產 董座遭求償兩手一攤:錢都花完了!
投資客小中花3千多萬買下6間預售屋,以為可以賺進好幾桶金,沒想到卻被建商將房子一屋二買,銀行裡的3千多萬元甚至也被提領一空,小中事後追問建商,3千多萬花去哪,對方卻回他全都花完了,更令小中傻眼的是,建商早在2018年宣布破產,而且今年3月該預售屋還被法拍,苦主小中連一毛錢都沒分到。本刊調查,「佳達開發建設公司」在2007年成立,一度設址在內湖區商辦大樓內,似乎頗具規模,但公司負責人潘榮璋卻因資金多處缺口,在2018年2月宣告破產。潘榮璋名下的另家「佳達工場」,同樣在2018年遭命令解散。小中表示「我問他(潘榮璋)我的錢到底在哪,他兩手一攤就說付工程款全花完了」。這樣的擺爛態度讓小中無法接受。所幸司法還了小中一個公道,關於「轉讓權益契約書」1案,法官在今年6月依《偽造文書罪》判潘榮璋5年2個月徒刑。「佳達開發建設公司」2007年成立,公司一度設址在內湖區商辦大樓,但負責人潘榮璋在2018年宣告破產。(圖/翻攝畫面)除了房子遭轉賣,銀行專戶裡的3420萬元遭提領一空,小中更被建商騙得團團轉;原來小中匯款的帳戶是元大銀行「佳達開發建設公司」專戶,其實是建商蓋房向銀行貸款融資的土建融「不動產開發信託」專戶,根本不是他認為的「履約信託」專戶。元大銀行表示,本件信託案為土建融「不動產開發信託」,也就是預售屋的建案融資,並非成屋買賣的「買賣價金信託」。土建融「不動產開發信託」的契約當事人為佳達建設公司;元大銀行依土建融信託契約,必須按照佳達公司指示辦理。因為此時僅有預售屋,尚無成屋,充其量僅是「債權」,也無法辦理所有權登記。本刊另致電建商潘榮璋電話未接,留訊息詢問回應,但至截稿前仍未獲回覆。針對小中的情形,律師王志超表示,該建案今年3月遭法拍,但是小中6月才拿到法院判決建商假造「轉讓權益契約書」。其實,法拍前,小中可以申請「假扣押」,法拍後會依債權分配,多少拿回一些投資金。另外預售屋常發生問題,甚至建商蓋一半中途落跑、倒閉等狀況,如民眾要自保,購買前可以與建商協議,請其找有相當資產的連帶保證人一同簽約,好讓買預售屋多一層保障。
CTWANT 社會傳真》一屋二賣!行員遭控合謀建商吞3千萬
北市房地產投資客小中(化名)在朋友介紹下,以「內部員工價」一口氣砸下3千多萬元,向「佳達開發建設公司」買下捷運石牌站附近預售建案「十二章」其中6戶,豈料半年後全遭轉賣。小中懷疑,一名前元大銀行孫姓女行員似與建商合謀,因此怒控建商與銀行,建商今年6月已遭法院判刑,只是仍要不回3千多萬元,而孫姓女行員事後火速離職,跑到大陸發展!據悉,小中與建商談妥交易時,誤以為雙方約定匯款的元大銀行戶頭,是可保障履約的專戶,實際上卻是建設公司開立的「土建融」(向銀行借款買地蓋樓)的「不動產開發信託專戶」,遭銀行以「契約當事人為建設公司」為由,拒對小中負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