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心急!台東里長里民服務過頭竟「毒死」行道樹 慘遭罰42萬
台東吳姓里長長期收到里民投訴,當地路樹亂竄生長造成車禍事件頻繁甚至侵入民宅讓當地居民不堪其擾,吳姓里長因鎮公所處理進度緩慢所以一時心急利用落葉劑造成當地路樹嚴重落葉期盼能讓鎮公所加速腳步,不料卻不小心毒死路樹,遭罰42萬還必須面對相關刑事責任。台東關山鎮路樹近2個月內連續慘遭毒害,發現多棵樹木遭人鑽孔注入不明毒液造成枯萎死亡,警方獲報後調閱周邊監視器展開緝兇,沒想到兇手竟是當地熱心吳姓里長所為。吳姓里長表示,長期收到里民指控路樹生長太過健壯,強而有力肆意生長的樹根造成地面隆起影響里民的用路安全外,也深入民宅影響民眾的住宅空間,雖然第一時間通報鎮公所處理,但鎮公所處理進度緩慢,而每天都有人來找吳姓里長抱怨,里長心急就出此下策。起初吳姓里長只是想利用落葉劑讓路樹大量落葉,索性在行道樹上鑽孔並倒入落葉劑讓樹上的葉子能大量掉落,好讓鎮公所能加緊腳步處理,卻沒想過會因此毒死路樹讓樹枯死,吳姓里長悔不當初,後續還需面臨民事及刑事雙責任,民事包括8顆路樹價值及恢復所需之費用共計42萬元,里長全數繳納至於刑事部分仍待後續相關事證、監視器畫面等釐清後由地檢署偵辦。關山鎮長彭成豐強調,行道樹若有毀損公共設施的情況,呼籲民眾告知在地所屬機關移除、移植,千萬不要自行處理,不但要負擔高額民事賠償金外,恐還有最重5年有期徒刑的刑事責任。
他騎單車橫越三亞偷住別墅爽喝高級酒 「重機女神」接警通知傻了:那是我家...
近日大陸海南省的三亞破獲了一起侵入民宅盜竊案,一名男子從海口騎單車300公里到三亞,住進了無人的別墅中,喝光房內的茅台酒與裡面的食物,直到打掃人員進入後才發現,別墅中跑進陌生男子,而這間別墅也是有「重機女神」稱號的網紅痞幼的家。痞幼家在海南的別墅遭闖空門。(圖/翻攝自微博)據三亞警方指出,6月8日一名朱姓男子從海口騎行共享單車到三亞,行經某小區時發現有棟別墅無人居住,於是翻牆入室居住了下來,期間他更將屋內高級的6瓶茅台酒喝光,直至24日下午被來打掃家政人員發現,報警將其抓獲。而「重機女神」痞幼就在社群網站上分享此事,更透露這間別墅就是她們家的房子,她也提醒若大家在南方買了不會常住的房子,一定要安裝好監控設備,「你不知道會不會有那種騎自行車300公里去你家喝酒的人」。※《CTWANT》提醒您: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提分手遭男友槍殺⋯15歲少女「生日前5天」慘死 弟目睹還被逼搬運屍體
美國科羅拉多州北部韋爾德郡(Weld County)上月發生一起情殺命案,16歲少年不滿15歲女友提分手,竟在對方生日前5天闖入家中,開槍把人殺了,甚至要求死者弟弟一起搬運屍體。警方表示,卡多納被指控罪嫌包含一級與二級謀殺、侵入民宅、嚴重搶劫與未成年持有槍械等罪。根據《紐約時報》報導,16歲卡多納(ovanni Sirio-Cardona)與15歲莉莉(Lily Silva-Lopez)交往6個月,怎料到當女方提出分手時,居然拿槍威脅,還逼迫對方說愛他。時隔近一個月,卡多納於6月16日居然闖入莉莉的家,開槍把人殺了。莉莉的13歲弟弟驚恐表示,在悲劇發生前幾分鐘,姐姐對著他大喊,要他快點逃命,接著槍聲響起,「我看到姐姐倒在走廊的地上,卡多納拿著一把黑槍,站在姐姐旁邊,血從鼻樑上滴下來。」他透露,自己懇求卡多納饒他一命,於是妥協協助卡多納把姐姐拖到臥室,直到卡多納離開才敢報警。警方調查發現,在命案發生前6天,莉莉曾報案稱卡多納毆打她的臉、手臂;此外,紀錄也顯示,命案前2天卡多納曾跟蹤莉莉被發現。警方表示,卡多納被指控罪嫌包含一級與二級謀殺、侵入民宅、嚴重搶劫與未成年持有槍械等罪,保釋金額為200萬美元(約新台幣6200萬元)。
8歲童半夜突劇痛!睜眼驚見「被蟒蛇纏繞」 捕蛇人曝意外結局
澳洲昆士蘭日前發生驚悚意外。一名熟睡的8歲男童半夜突然感到身體劇痛,睜眼一看驚見3英尺(約91.5公分)長蟒蛇正噬咬並緊緊纏繞他的手臂。所幸家人通報捕蛇人救援後,男童平安脫困也沒有生命危險。據《每日星報》報導,這條地毯蟒(carpet python)疑似透過連接天花板與房間空調插座之間的通道闖入屋內,並不知何故突然襲擊男童,捕蛇人布朗(Steve Brown)表示,地毯蛇雖然是侵入民宅的常客,但通常只有受威脅時才會攻擊人類。布朗透露,除了受到極大驚嚇,男童送醫後沒有其他大礙,且情緒平復後,「他已經迫不及待到學校跟同學說『很酷的故事』」,而咬人的地毯蟒則異地野放。布朗也強調,在家中遇到蛇類一定要請專業人士處理,否則可能非傷即死。最長可達2公尺的地毯蟒主要分布在澳洲北領地,時常為尋找遮蔽或棲息處而闖進人類建築,可說是澳洲人蛇衝突的熟面孔。而地毯蟒除有多起攻擊人類紀錄外,2020年還發生吞殺家貓事件,2017年則出現皮膚吸收到冰毒工廠裡毒品的蟒蛇,遭送去「勒戒」的奇聞。
姊姊男友寄居家中「當媽免費傭人使喚」 妹妹氣炸:死不走
家裡有「寄生蟲」讓人只想翻白眼!一名女網友抱怨,姊姊的男友把家裡當免費旅館,還三不五時使喚媽媽,現在因為媽媽得了新冠肺炎,導致他也被傳染,這時反而怪罪起媽媽,而且怎麼樣就是不離開,讓她快氣炸了。原PO在臉書《爆怨公社》社團痛訴,姊姊的男友常常到家裡來住,住免費的就算了,還把媽媽當傭人使喚,大小事都只會出一張嘴,現在媽媽確診了,姊姊男友也被傳染,沒想到對方卻怪是媽媽害的,「請他出去還不出去,怎麼處理?」原PO不滿女友哥哥把媽媽當傭人使喚。(示意圖/翻攝自pexels)貼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是我直接當場翻臉幹譙了」、「叫妳姐跟軟男一起搬出去啊」、「是妳姐的問題比較大」、「直接報警啦!還要顧慮啥?」、「臉皮好厚喔」、「侵入民宅,報警處理」、「講話都不客氣了還需要跟他客氣什麼!開轟他啦!」、「媽媽不硬起來,無解」、「叫警察趕出去吧」。對此,原PO解釋,她和姊姊大翻臉,因為對方什麼事都站在男友那邊,沒有理由就瞎挺,「戀愛腦講不聽」,雖然很想採取法律行動,但媽媽又希望姊妹倆不要吵架,讓她十分苦惱。
恐怖男友求復合不成就施暴 狂電女友害摔斷腳爬出門喊救命
49歲陳男想與前女友小美復合,去年7月間拿枕頭套套住她住處外監視器,扳開紗窗侵入談判,小美不理會,他竟拿電擊器多次電擊攻擊她腹部,小美在拉扯間不慎摔倒,腳跟骨發生閉鎖性骨折,忍痛爬到大門大喊救命,經鄰居報警。台中地院依強制罪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陳男與前女友小美分手,在去年2月、3月間就沒往來,陳心有不甘想要復合,同年7月21日中午帶枕頭套、電擊器及膠帶到小美住處,先用枕頭套將大門外監視器整個套住,扳開紗窗侵入,在2樓發現小美,要求商談復合,小美不理會,陳竟拿出電擊器電擊她的腹部。小美反抗、掙脫,陳男持續多次電擊,小美在拉扯中摔倒,左側跟骨發生閉鎖性骨折,還忍痛爬出屋外大喊救命,鄰居發現報警,陳男見狀逃逸。小美指控,她在住處2樓,陳男突然以電擊器往她腹部電擊,她奮力掙脫逃到1樓,陳仍持續拉扯及電擊攻擊,她爬出大門喊救命,陳才離開。陳男到案否認強制犯行,辯稱,他要與小美談,但她不理就跑,動用電擊器只為了讓她不要跑,並沒有妨害她自由的意思,因她反抗大聲呼救,他很緊張才離開現場,將電擊器丟排水溝。陳男雖否認犯行,但與小美調解,以賠償12萬元和解,小美撤回侵入民宅及傷害告訴,表示願意原諒。法官以強制罪判陳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
毒蟲深夜潛民宅偷竊遭超勇父子壓制 超扯辯解詞一出全場都笑了
高雄市蕭姓男子平時不務正業、偷竊維生,日前才因涉嫌機車竊盜案被警方查獲,4日凌晨又潛入鼓山區某民宅偷竊,在翻找財物時驚動屋主一家,並被屋主父子壓制在地,警方獲報後立刻趕抵,蕭男卻不承認犯行,還大喊「我是被推進來的」,員警和被害人則哭笑不得,蕭男也被依法偵辦。鼓山警分局鼓山派出所警員官彥甫、曾子嘉於4日凌晨0時許獲報在鼓山區河邊街有宵小侵入民宅,員警到場發現無故侵入他人住宅的男子已經被屋主父子壓制在地,立即上銬、搜身以確保安全。屋主兒子表示,他當時正要入睡,突然聽到樓下倉庫有聲響,懷疑家裡遭宵小入侵,立即與父母悄悄下樓,果然發現倉庫裡被人翻箱倒櫃一片狼藉,四處查看並沒有人在場,懷疑竊嫌就躲在廁所內,合力將廁所門打開。而躲在廁所內的蕭男自知被犯行曝光,還想用得手的2把釣竿奮力一搏、往外衝出,最終被父子倆攔下並壓制在地。員警將蕭男帶返所後再次搜身,意外在他左邊口袋搜出一包白色粉末,經檢測確認係二級毒品安非他命(毛重0.23公克),全案依竊盜及毒品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台中女酒駕拒測摀耳奔逃入屋 丈夫反控:警方拉扯害她摔下樓
台中北屯1名劉姓女子(40歲),11日凌晨開車行經東山路1段時,因轉彎未打方向燈遭警員攔停,員警發現劉女渾身酒氣,要求進行酒測,劉女不但拒測還一路往住家狂奔,過程中不慎摔倒,未料她竟反控警方強闖民宅,其丈夫也稱警方硬拉導致妻子受傷,堅決提告。警方則表示執法有據,尊重劉女提告,全案可受公評。警方表示,劉女11日凌晨2時許,開車載著先生返家,由於彎進巷子未打方向燈,在社區門口被員警要求停車受檢,未料劉女竟加速開進社區停車場,停好車走出來後,警員問她為何不停車,劉女竟聲稱「我有重聽」。過程中,警員聞到劉女身上飄來酒味,詢問是否有喝酒,劉女表示只喝一點點,是坐在副駕的丈夫喝酒,然而劉女試吹酒測檢知器後呈現亮燈反應,被通知進行酒測時,劉女竟摀住耳朵往住家狂奔。員警追在其後一路跟到劉女住家,開出酒測拒測單告發且移置保管劉女車輛、吊扣駕照。其間,為了阻止劉女逃跑發生拉扯,未料劉女因此摔倒,其丈夫揚言提告,控訴警方傷害與侵入民宅。對此,警方表示,執法過程並無違背警察職權行使法第8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因劉女消極不配合酒測且轉身逃跑,警方為完成開單扣牌等處置,才會追入民宅,全案可受公評。
竹東4惡少行竊失風偷變搶 痛打獨居8旬阿公「關廁所留血手印」
新竹縣竹東1處民宅昨(12)日凌晨遭4名男子闖入行竊,驚動80歲獨居劉姓屋主,對方不但對老翁拳打腳踢,還將他關進廁所,最後得手數千元離去,幸好鄰居聽到老翁呼救聲後上門查看,發現他癱坐在廁所,牆上留下大片血跡、手印。警方獲報後陸續逮捕到4名嫌犯,其中3人甚至還未成年,全案依《強盜罪》偵辦。網友在臉書《新竹爆料公社》po文,表示住竹東的阿公房子遭到2名陌生人入侵,搶走錢包手機等,還將阿公壓在地上瘋狂毆打,阿公被抓著頭用力撞木頭,全身是血,最後被反鎖在廁所求救無門。網友氣憤表示「真的無法想像這件事就發生在自己阿公身上,小偷你偷錢就算,怎麼可以這樣打80歲老人家打成這樣,根本致人於死地!」引起網友熱議。警方表示,昨凌晨2時許獲報,民眾指出中豐路3段1處透天民宅遭強盜闖入,1名80歲獨居老翁,遭毆打後反鎖廁所。警方到場後,發現老翁滿身是血,緊急將他送醫,老翁經診斷顱內出血需住院觀察。經調閱監視器,4名嫌犯在雨中,潛入社區大樓再利用2樓平台入侵老翁住處行竊,但沒想到失風被發現,老翁前往查看並大聲斥喝,雙方扭打,4名男子將老翁打到頭破血流,把他強行關進廁所,搜刮財物後逃逸。警方循線追查,今天凌晨4時許,發現嫌犯蹤影進行圍捕,所幸熱心民眾見義勇為加入逮人,才將嫌犯撲倒上銬。據了解,整起強盜案4名嫌犯中有2人侵入民宅偷東西、1人負責交通工具、1人把風,沒想到被發現後竟由偷變搶,還打傷年邁屋主,全案將依《強盜罪》嫌偵辦。
重案/逃亡性侵19人…陳進興「當家屬面逞慾」罪惡一生終結 妻淪「情色18招」接客
陳進興落網後,經由DNA比對,證實他在逃亡期間陸續犯下19件以上的性侵案,受害者年齡上至60歲、下僅13歲,還時常當著被害人家屬或男友面前逞慾。1998年12月24日,中華民國最高法院判處陳進興3個死刑確定。陳進興伏法後,其妻張素貞因生活所迫,淪落到風月場所以「18招」接客,令人不勝唏噓。據了解,陳進興在逃亡期間,多次侵入民宅性侵婦女,還時常當著受害者親人面前施暴,犯案後不忘大吃大喝一頓,搶劫看得見的財物,並恐嚇受害者如果報案,一定回來報復,許多女性因而噤聲。據辦案人員透露,實際受害者可能遠超過19人;陳進興個人則坦承,他在逃亡期間至少曾經性侵50人以上。陳進興妻子張素貞。1998年1月23日,板橋地方法院宣判,判決陳進興5個死刑、2個無期徒刑;同年12月24日,最高法院判處陳進興3個死刑確定,依法可立刻執行槍斃,但檢警考量到白案仍有共犯等細節未釐清,且陳進興可能仍涉及其他重大刑案,因此並未立刻執行槍決,直到隔年10月6日,他才在土城看守所槍決伏法。陳進興死後,妻子張素貞求職四處碰壁,只好到風月場所上班,靠著大尺度的「18招」情色表演餬口;而陳的2名子女,受父母之累,在同儕間飽受歧視,後來由一對美國籍夫婦帶到海外收養。至於一度被懷疑是共犯的妻舅張志輝,則於2004年殺害女友,並模仿陳進興投書媒體,2007年遭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外送員送完餐看隔壁門開開 鬼祟溜進去「偷窺2分鐘」…恐涉法被關
出門記得們要鎖好!台灣外送風氣盛行,但最近新北是板橋有一名住戶發現,日前有一名外送員接單,送了鴨肉飯到一處公寓,將餐點放至指定位置後,人不趕快離開,還到處觀察附近住戶,發現送餐住處的隔壁住戶,也就是原PO家的家門沒關好。這名外送員,竟鬼鬼祟祟的闖入屋內,拿著手機照明燈,未經住戶許可,到處偷窺張望,走進家門看了大約2分鐘後,才又悄悄離去,整個詭異行徑,全被該住戶家中的監視錄影給紀錄下來。受害住戶事後將畫面公布在「爆料公社」,提到隔壁鄰居於本月19日11時許,透過外送平台叫了鴨肉飯,負責送餐的外送員,大約在點餐後20分鐘,手拿著餐點上樓,看到梯間有掉落的發票,還撿起來直接收進口袋裡;接著他把餐點放在指定的鞋櫃上,依規定拍照留存、完成任務後,這名外送員卻沒有離開,反而往內繼續前進,探索這棟樓的其他住戶,剛好看到原PO家門沒關。外送員送餐行徑詭異,竟私闖民宅,還入侵到處偷窺。(圖/翻攝爆料公社) 監視器畫面拍到,外送員看到有一戶的家門沒關,竟拿著手機照明點亮,直接推開受害住戶的家門,整個人走進去四處張望,還不忘稍稍把大門闔起,以免被發現。這名私闖民宅的外送員,雖然沒有拿取任何東西,但整個人走進別人家中,像在找東西一般四處張望查看,行徑十分詭異。影片曝光後,網友驚呼「好可怕」、「很明顯是侵入民宅了」、「感覺很像要偷東西」、「像在找原味內褲」。但也有人覺得,點餐者應該要自行下樓取餐,不要讓外送員輕易的上樓,以免讓有奇怪意圖的外送員,有了可趁之機,反而讓居家環境多了一分危險。且根據台灣的法律規定,外送員這種未經許可,私闖民宅屋內的行為,恐已涉嫌觸犯《刑法》的侵入住宅罪,最高可處一年有期徒刑。
色男尾隨進屋猥褻辯「鑰匙掉了」 檢依加重強制猥褻罪起訴
高雄25歲蘇姓男子,見23歲女子小柔(化名)清晨獨自騎車返家,四下無人色心大起,騎車尾隨至新崛江租屋處後,強行跟著進屋並進行猥褻,過程中小柔不斷掙扎大叫,且用手抓傷蘇男,蘇男怕事跡敗露慌忙逃離,警方循線逮捕,並依加重強制猥褻罪起訴蘇男。檢警調查,去年2月7日清晨5時許,蘇男見小柔1人獨行,便騎車尾隨在後,待對方回到租屋處時趁其不備,將她推進屋內並強行關上大門,隨後拉扯小柔上衣、搓揉胸部猥褻得逞,小柔不堪受辱奮力掙扎,過程中不斷大喊且抓傷蘇男的臉,嚇得蘇男慌忙逃離。小柔事後向轄區警方報案,並到醫院驗傷。警方循線逮捕蘇男,偵訊時蘇男坦承有推擠,但辯稱是鑰匙卡在女方的包包,他才會跟著進屋,過程中不慎跌倒才誤觸小柔胸部,否認襲胸。檢警調查並觀看附近監視器畫面,認定蘇男不僅尾隨女方回家,且未經同意侵入民宅,加上小柔提供的驗傷報告以及蘇男臉部遭抓傷等證據,認定蘇男進行猥褻,訊後依加重強制猥褻罪起訴蘇男。
王力宏持律師聲明釋疑 李靚蕾再反擊:收錢寫信
王力宏今(13日)發出律師聲明,解釋為何日前帶三名男子前往吾疆,他所屬經紀公司宏聲發表的律師聲明中表示「本所建議我們的客戶王力宏先生,不論任何情況,在無本所律師認可的其他成人陪伴下,他不應該與他的前妻李靚蕾小姐單獨相處。」對此,李靚蕾也做出回應。王力宏的律師聲明中也說到:「她已經將他們的離婚變成一場充滿錯誤、虛構且惡意的抹黑行動對他們造成危害。」而李靚蕾也立刻反擊,po出王力宏長期買網軍的證據。隨後,李靚蕾針對王力宏的律師聲明,給予本刊回應:「我們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中載明:雙方同意吾疆作為我的住所,王先生除了約定的時間,未經我同意不得擅自進入。雙方並約定探視時間,所有王先生以外的探視者必須事前經雙方同意方可前來。」她回應中也指出:「請問 “本所”也有建議王先生違反我們協議中的約定,擅自帶未經同意的人來,甚至隱藏一位我素未謀面,你也從未提及, 刻意隱藏的男子出現嗎?請問“本所”是否也建議王先生無視我明確表達他的行為和要求讓我感到被威脅和有安全顧慮,依然可以強勢的未經同意的情況下,帶著三名男子企圖侵入民宅,造成驚嚇?請問“本所”是不是在根本連客觀事實發生經過都不知道的情況下,就收了錢寫了這封信…」。
惡賊闖空門還劫色逼「用嘴連結」 裸睡男以為撞鬼「根本禽獸」
宜蘭一名在冷凍廠工作的吳姓殺魚工,趁著深夜偷偷侵入民宅,結果竟對裸睡的男屋主劫色,強逼「用嘴巴連結」,最後口交性侵得逞。人在家中睡,確慘遭性侵的男屋主驚嚇萬分,一度還以為是遇到鬼,報警後還在臉書發文,以英文寫下可怕的經歷,提醒附近居民注意。判決書指出,有竊盜、侵入民宅等前科的吳姓男子,去年6月某天深夜,偷潛入被害男屋主,位於蘇澳的家中。由於當晚這名男屋主有服用安眠藥助眠,因此呈現熟睡狀態,吳男竟把頭埋進棉被中,對男屋主以口交性侵得逞。後來男屋主睡夢中突然驚醒,當下以為自己撞鬼了,不停掙扎痛毆吳男,吳男掙扎後甩開對方逃出屋外,後來被警方循線逮捕。受害的男屋主,事後把這段被侵害的過程,以英文在臉書上詳述案發經過,痛罵吳男根本是禽獸。吳男落網後,對犯行坦承不諱;且檢警事後採集被害男屋主的內褲檢體化驗,的確有驗出吳男DNA,認為性侵事證明確。合議庭認為,吳男於對方熟睡狀態下,侵入其住宅罪,並乘機對男屋主口交性侵得逞,犯《刑法》侵入住宅、乘機性交罪,犯意各別,行為互殊,應分論併罰。而考量吳男曾有多次侵入住宅竊盜前科,屬於累犯;加上合議庭審酌吳男為滿足私慾,對男屋主做出性交行為,事後雙方未達成和解,最後侵入住宅部分判他4個月,可易科罰金;乘機性交部分判3年2個月,全案還可上訴。
賣淫女被抓3次警所咆哮 巡佐理智線斷裂全因這句話
高雄1名34歲的潘姓女子因從事性交易遭警方查獲3次,她不滿警方屢次逮人,憤而在派出所內咆哮,還趁機朝警方揮拳,事後甚至反控警方「非法侵入民宅」,結果處理員警被潘女此番言語激怒,竟一時情緒失控狂扯潘女頭髮,轄區三民一分局表示,針對員警不當行為,已經將他記過處分,並調整服務地區,另再加強情緒控管教育及精進執法技巧。警方表示,9月30日接獲民眾檢舉,指建國三路一棟大樓出租套房有女子從事「一樓一鳳」性交易,警方當晚前往埋伏,當場查獲34歲的潘姓女子和54歲的洪姓男客,以1500元從事性交易。由於潘女在8月間因賣淫被警方連續查獲2次,警方於是查扣2人用的衛生紙和保險套後,將2人帶回查辦。潘女被警帶回派出所後,因不滿屢次遭警方盯上,認為警方刻意刁難阻止她賣淫,在派出所咆哮,不僅出拳打了警員的頭,更當著承辦的黃姓巡佐面怒摔裝著衛生紙和保險套的證物塑膠袋。孰料,巡佐當下被潘女激怒,趁潘女轉身時一把扯住她的頭髮,身穿高跟鞋的潘女掙脫時頓時跌倒,巡佐因為重心不穩跟著被絆倒,其他警員見狀先將潘女攙扶至休息區,潘女則趁機揮拳傷及員警頭部,後來潘女被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裁處。潘女事後向媒體控訴警方不當對待及違法搜索,案經高雄三民一分局督察組調查,該名巡佐因潘女的不當言語及挑釁行為,被激怒後產生過當的制止帶離動作,將他記過並調整服務地區,分局也強調會再加強警員的情緒控管教育及精進執法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