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KEA設計師涉盜圖放展場 法院判決IKEA也有事
知名家具公司IKEA桃園分公司林姓設計師,涉嫌重製「時尚F4」成員丁春誠之父、丁三光創立的「丁丁文化藝術公司」發表的塗鴉圖樣,林姓設計師事後否認侵害著作權,IKEA的代理人則辯稱「丁丁藝術」並未享有圖樣的著作權;士林地院認定林女侵害著作財產權,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IKEA則挨罰10萬元;全案還可上訴。林姓設計師在2021年7月間,網路看到丁丁藝術發表的「BREAK THE BARRIER」圖樣後,涉嫌擅自修改、使用,並拿至IKEA的賣場公開展示,丁丁藝術公司許姓負責人(丁春誠母親)報警提告。「丁丁藝術」空間由壁紙大亨丁三光創立,他的兒子丁春誠被稱為時尚F4,該藝廊曾展演出「BREAK THE BARRIER」,丁春誠為展覽策劃人,希望藉由塗鴉藝術,讓大眾了解新世代的觀點,透過塗鴉跨越疫情、種族與文化,以及對藝術的既有認知 。士院認為,「丁丁藝術」公司享有塗鴉圖樣的著作權,林女受雇IKEA擔任設計師,應謹慎處理、使用相關照片,卻未經「丁丁藝術」授權,重製圖樣並只增加部分線條與噴漆,因此認定林女侵害著作權,IKEA則有督導不周之責。士院審酌本案未達成和解,將林女判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IKEA則判罰金10萬元。
詹惟中遭命理師控抄襲挨告 2聲明回擊:捍衛名譽清白
命理師張盛舒於民國89年創辦「科技紫微網」,今(12日)突在臉書貼出公告,指控靈機文化公司推出詹惟中親批的網路產品,都是抄襲他的原創內容,已侵犯著作權,「7月28日開庭時,詹惟中辯稱他也是受害人、對該產品不知情、是靈機盜用詹惟中的照片與名字、抄襲張盛舒原創內容!」對此,詹惟中也回應了。張盛舒表示,「靈機文化公司(又名靈機生活館)推出『詹惟中親批紫微斗數』的流年商品(又名『20xx紫微精批』、『20xx紫微流年』)以及命格詳批商品(又名『紫微斗數排盤』、『紫微斗數人生運勢』、『紫微命格詳批』)等多個網路產品,2018年間被本公司發現以GOOGLE關鍵字方式攀附引用『科技紫微網』及『張盛舒』字樣誤導消費者。」張盛舒指出,「2022年間我們發現前開產品抄襲張盛舒的原創內容,侵害著作權,已依法提出告訴。2023年7月28日開庭時,詹惟中辯稱他也是受害人、對該產品不知情、是靈機盜用詹惟中的照片與名字、抄襲張盛舒原創內容!這回答真是令人震驚,若詹先生的說法為真,那就表示靈機不止是侵犯著作權,而是詐騙集團了!」張盛舒強調,「為了廣大網友的權利,本公司勢必不能保持沉默。科技紫微網緊急呼籲大家,已經購買過靈機『詹惟中親批紫微斗數』上述各種產品的網友,你們可能是最大的受害者。若詹先生的說法為真,你們買到的是靈機東拼西湊出來的假產品!名譽是算命師的第二生命,詹先生應該立刻站出來向他的粉絲及愛用者澄清事實,並組織被騙的網友向靈機求償。」張盛舒重申,「本公司願盡一切的力量來協助大家,因為我們都是受害者!但是,若詹先生的說法不實,事實上是詹先生和靈機共同抄襲並推出產品,那麼,希望檢調機關能追訴犯罪、保障被害人的權利。還請各位注意,本公司提告後,據詹惟中說已經通知靈機文化將詹惟中的名字及照片撤掉,但靈機仍繼續銷售該紫微斗數產品。」對此,詹惟中透過律師發出2點聲明,「本人並不知悉靈機公司盜用本人肖像行銷宣傳,被提告後已經請靈機公司下架,如果科技紫微公司恣意散佈誹謗本人言論,本人必將提告,捍衛本人名譽清白。」命理師張盛舒指控詹惟中涉嫌抄襲。(圖/翻攝自張盛舒臉書)
林智堅認論文抄襲!竟自稱受害者:桃園本來是我的 調查員疑遭秋後算帳
調查局調查官余正煌日前提起刑事自訴,控告陷入論文抄襲案的前新竹市長林智堅涉侵害著作權案,如今雙方9日下午達成和解,余正煌也決定撤告,而林智堅則同意依照余正煌指定捐款30萬元給公益團體。對此,主跑政治新聞10多年的媒體人黃揚明今(10日)上午也發文分享林智堅與余正煌的和解過程。黃揚明今日在臉書《黃揚明(剝雞)》發文解開林智堅與余正煌和解過程。他表示。昨天的調解庭是余正煌、林智堅在論文風波後首度面對面,此次會面被視為法庭攻防的最終結局,「在這場台北地院的調解庭中,有約40分鐘無律師在場的互動,是最後能和解的關鍵。」黃揚明指出,「以下為我所瞭解的現場互動部分摘要:首先,林智堅就如過去他去中華大學學倫會那樣,一進法庭就開始向法官「發名片」,也一度試圖找余正煌握手示好,但余予以拒絕。而林智堅再次強調,自己與余見過2次面,卻被余打槍,明明不只2次。」接著在法官引導2人互動後,林智堅起初仍堅稱論文為他的原創,但是余正煌提出楊玲宜等3人的名字,這讓林智堅的表情一度扭曲,不再堅持論文的原創性。但他也拋出去年的說辭,聲稱余正煌的民調資料是他提供的,而余正煌則強調這些民調數據是他的指導教授陳明通提供的,而非直接從林智堅那獲得。黃揚明補充,余正煌原本與律師商討了2項和解條件:一是在民進黨中央黨部舉行記者會公開道歉並登報道歉,因為林智堅在中央黨部舉行的記者會上指控余正煌抄襲他;二則是賠償200萬元並捐給MeToo性騷擾受害者。「不過,林智堅說,他沒辦法接受公開道歉,因為他有壓力,但可以在調解庭中對余道歉。」黃揚明進一步表示,捐款的部分林智堅也無力負擔,因為去年7月之後他就失業,等於沒有收入,因此才會有最後的共同聲明道歉、捐公益團體30萬元,「而余正煌願意接受和解的主因,是林智堅身段很軟,不斷強調自己希望能盡快結束這個案子,不要再討論過去。」黃揚明也強調,比較有趣的是,林智堅不斷強調自己在整起事件是受害者,因為本來桃園市是他的,但後來沒了,「而法官此時卻點出余正煌被『冷凍』,余正煌也強調自己不但被調內勤、考績打乙等外,最近還被監察院調查。而林智堅只淡淡地回應,現在我沒有能力幫你什麼。」黃揚明補充,監察院調查的,是之前調查局政風室多年前已經結案的黑函攻擊案件,「此時突然被重新調查,令人不禁懷疑是秋後算帳。」文末,黃揚明也提到,昨天沒有任何一家媒體拍攝到余正煌的真面目,某家媒體拍到的余正煌不是真正的余正煌,而是一位律師喬裝的,「真正的余正煌變裝穿著律師袍離開法院,再一次讓自己留下了神秘面紗。」
陳明通稱林智堅論文為冤案 民眾黨:這個國家沒救了
前新竹市長林智堅因涉侵害著作權遭調查官余正煌自訴,日前林智堅在台大國發所的指導教授、國安局長陳明通在國會喊冤表示,林智堅論文案確定是冤案。對此,民眾黨團立法院副總召賴香伶今(13)日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國家沒救了」,質疑陳明通隔空指揮辦案,陳明通應自請離職並申請調查。陳明通日前在出席朝野協商時強調,「林智堅的論文案確定是一個冤案」,再度引發外界熱議。民眾黨團今天上午批,「國家沒救了」,陳明通身為指導教授應負起責任,應自請離職並申請調查。民眾黨團立法院總召邱臣遠指出,陳明通過去曾在國會殿堂上說過「陳局長不回答陳教授的問題」,但如今卻狠狠打自己一巴掌,在審預算期間講出這番話非常不適當。林智堅的論文案破壞了學術倫理,更在國內掀起巨大風波,也讓在職專班被汙名化。陳明通身為指導教授應負起責任,而教育部也該盡快盤點當前機制是否出問題。如果再繼續硬拗下去,最緊張的是民進黨的民意代表和立委。而此案已進入訴訟程序,後續會尊重司法審判。而相關人事任命權利雖然是總統職權,但此事件掀起政治及社會上的巨大風波,結果陳明通官位在蔡英文底下仍舊穩如泰山,顯然愧於總統蔡英文積極回應民意的原則,實在是心口不一,說一套做一套。賴香伶表示,「覺得這個國家沒有救了」,一個調查官正因為論文事件深陷巨大壓力,單位不僅沒有給予協助和法律支持,還讓當事人可能背負考績打乙,無疑是荒腔走板的職場關係也是對受害者的不正確做法。賴香伶說,陳明通在國會殿堂說「林智堅論文案是冤案」有隔空指揮辦案之嫌,現在的訴訟標的從抄襲案變成了是否涉著作權,可見這種高明指點是隔空辦案的做法,所以陳明通局長應該自請辭職申請調查。
苗栗太玄宮乩身狠搧巴掌! 被打女澄清:「是被眼鏡刮傷」
苗里頭份太玄宮日前爆出乩身疑似嫌工作人員協助著裝太慢,狠甩女工作人員巴掌,而廖姓宮主也在14日親自北上說明,強調該支影片遭人惡意剪輯,並非全貌,神明當天上身後,是把工作人員「推」開,只是力道較大,造成女子的眼鏡掉落。而遭人推開的宋姓女子也出面澄清,強調「不是巴掌」,而整起事故她也一點都不在意,「是被揮到,也不是被打,為什麼會在意?」頭份太玄宮爆出乩身狠搧女工作人員巴掌事件,廖姓宮主和相關人等也在14日特地北上召開記者會,強調整部影片是遭人惡意剪輯,且當時環境聲音相當吵雜,卻唯獨那一聲「啪」超級清楚,質疑根本就是被人惡意放大。而當天在乩身後面支撐乩身的吳姓男子也表示,當天他在後面協助扶住乩身,在剛降駕的時候乩伸手有前後擺動18次,他就因此被打了12次,但這樣的狀卻根本沒在影片裡面看到,質疑影片根本就不是一鏡到底。被打的宋姓女子則出面釐清整個始末,強調當天在前往新營太子宮時,神尊就有先降駕,要求她當天不能靠近乩身協助著裝,只是礙於當時事態緊急,她一時忘記神尊的囑咐,再加上當時又把衣服穿錯,才會遭到神尊揮開,且如果是在第一時間被打巴掌的話,臉部也應該會有紅腫疼痛等情形,但她完全沒有,只有被眼鏡刮到的瘀青。宋女強調,她被揮開後會在後面摀臉,是因為當時被揮開之後,眼鏡因此斷掉,因而劃傷她的眼睛,加上她的左眼近視度數高達825度,右眼度數則為600度,眼鏡被揮掉後,無法看清路面,才會愣在原地,當天結束後也有前往看醫生,並拿出事發當天的自拍照表示,眼睛的瘀傷和血絲是因為眼鏡斷掉被劃傷所致。廖姓宮主則哽咽表示,他們並不認識這位拍影片的人,且當天也有不斷要求該名男子不要靠近拍攝,但男子仍不聽勸,事發至今他們全部人幾乎都被肉搜,夫妻倆的電話至今都還有隱藏電話的來電,家裡電話更是被打爆、孩子沒辦法上課,直至半夜都還有人不斷打電話進來,「可是我的孩子也要睡覺啊」。而宮主的乩身丈夫也哽咽表示,墨龍太子的個性和他差很多,當下其實並不清楚發生什麼事,身為工作人員大家都想為神明盡心盡力,更努力將台灣的宮廟文化做好,引發這麼大的風波和誤解,真的很抱歉。廖姓宮主也強調,影片被上傳後已經嚴重影響到宮譽,後續也會對上傳影片的拍攝者提告妨害名譽、加重誹謗、侵害著作權、肖像權等事宜。至於事發至今墨龍太子是否有再降駕指示,廖姓宮主則回應,「有,太子說這是給我們的考題。」所以他們才會開記者會出面澄清,並對相關人士進行提告。而事發當時太玄宮的粉專在第一時間被灌爆,並有網友質疑粉專小編刪留言、刪文等一事,廖姓宮主則回應,那是他們的習慣,他們習慣會將和貼文不相干的留言刪除,只是後來留言的數量實在太多,才會要小編「不要刪了」,「這只是我們做事的習慣而已。」
余正煌明正式提告林智堅 律師說話了
前新竹市長林智堅台大碩士論文被認定抄襲學長余正煌論文,余的委任律師張祐齊對當初護航林的匿名學者陳時奮(翁達瑞)提告妨害名譽明(29)日將開庭,張明日也將當庭正式加告林侵害著作權與妨礙名譽。張祐齊日前受訪表示,網路上涉及對余正煌毀謗部分,會提妨礙名譽告訴;論文本身若有侵害著作權部分,也會參考台大認定抄襲說明,考慮對林智堅提告;假設林有對台大提出行政爭訟,或許也會以利害關係人參與訴訟。林智堅論文門爭議延燒期間,自稱旅美教授的深綠臉書帳號「翁達瑞」連發2篇稱論文門「已經破案」文章,指稱余正煌是抄襲者,當時余已委由張祐齊於8月24日提告,當時也已暗示後續還有其他告訴動作。
高虹安沒有侵害著作權 資策會:會以各種形式發布成果
民眾黨新竹市長參選人高虹安今(20)日遭指博士論文涉嫌抄襲資策會研究成果,有侵害資策會著作權的嫌疑;對此,資策會今日下午公開回應,「資策會研發成果會以各種形式對外發布,若需實際應用,才有取得授權的問題」,該聲明並未指高虹安侵害資策會權益。資策會發言人曹元良剛才表示,侵權與否不是由資策會判定,成果發布的形式很多,要看高虹安應用在什麼地方,才會有取得授權的問題。而上述的「實際應用」並不包含學術,他強調:「如果是純學術引用的話,沒有授權問題」。美國辛辛那提大學研究誠信辦公室(學術倫理單位)日前則明確表示「高虹安博士學位論文並無研究不當行為,已驗證過,確認論文無版權問題。」該校更直言:「此指控已反覆操作堅持一年多,政治因素可能是這些指控的動機。」高虹安強調,辛辛那提大學校方自去年已聲明,她並無任何研究不當或版權問題,某些特定人士卻仍堅持不懈地以郵件騷擾美國辛辛那提大學長達一年多,讓該校不堪其擾。她呼籲,有心人士適可而止,不要讓台灣政治抹黑演變成為國際笑柄。關於被影射「高虹安學位論文是將有4名作者、6頁的期刊論文據為己有」一事,高虹安表示,自己是該篇期刊論文的第一作者,為4名作者中貢獻度最高,且自己既為該著作的共同著作人之一,本得依「著作權法」第40條之1第1項後段,利用該著作物;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0年度的民事判決參照明確表示,「本項後段規定其他著作人對前段所訂之行為,於無正當理由時,不得拒絕同意,以杜絕濫用同意權」。針對涉嫌侵害資策會著作權的爆料,高虹安批評,這是不折不扣帶有惡意政治目的抹黑攻擊,資策會是法人研究單位,向來鼓勵同仁以研究計畫成果發表國內外,資策會內部也設立最佳論文獎。她說,在攻讀美國博士學位過程,直屬長官不只同意還鼓勵,其博士論文與資策會研究計畫為不同著作主體,但皆是她具原創性之著作。此外,外傳高虹安取得博士學位後,即離開資策會等傳聞,高虹安批評,「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資策會為台灣資通訊法人研究單位,培育人才為重要使命,國內很多企業重要高階人才也是出自資策會。她對資策會栽培心存感恩,在職期間多年來獲多項個人榮譽獎項,包含前副總統陳建仁頒發國家產創獎創新菁英獎、資策會技術菁英獎、最佳新人獎第一名等,之後轉換跑道至國內指標企業服務,貢獻所學專業,創造更大產業效益,也獲得直屬主管同意及祝福,離職程序一切合法合規。
「台灣第一女優」影片遭上傳免費看 網友喊冤求免責GG了
夏姓男子將「台灣第一女優」吳夢夢AV影片上傳Line群組,讓人免費看,遭吳夢夢提告侵害著作權,夏男當庭喊冤,認為其他地檢署都是不起訴處分,希望免責。高雄地院則認定,AV影片雖然是情色內容,但仍具最低「原創性」,依違反《著作權法》判拘役40天,可易科罰金,還可上訴。不過另名涉案的胡姓網友,檢方則認為無法證明LINE帳號與他有關,最後偵結不起訴。吳夢夢案在成人影片網路平台SWAG發布「到粉絲家提供慰撫5分鐘不射精即可無套為性行為之挑戰」的色情影片,網友須付費才能線上觀看,不料影片遭散布轉傳到各大LINE群組,吳夢夢怒告多位網友侵權。被告之一的夏男把影片分享到成員有138人的LINE群組「社會資源」內,遭截圖提告。高雄地院法官認為,我國自2002年1月1日起正式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因著作權具有國際性,政府長期宣導保護著作權,本案影片雖拍攝男女性交,但拍攝手法、情節設計,均表現作者的個性或獨特性,具有最低程度之創意創作性要件,符合一般視聽著作應具有的原創性要件。因此依《著作權法》判拘40天,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另外,新北地檢署也將另6名侵權的男網友起訴,聲請簡易判決,最後有5男遭判拘役40天,可上訴。還有4名男子也同樣上傳吳夢夢的影片,最後因和解、撤告獲不起訴。
林義傑「包攬訴訟」批遭查水表 陳沂開嗆:這就著作權蟑螂
台灣知名超馬選手林義傑8日遭台北地檢署約談搜索到案,指出林義傑等人涉嫌意圖營利,均無律師資格卻涉嫌代替影音公司提告,有包攬訴訟的犯意,事件爆出後網紅陳沂也直言,「這就是著作權蟑螂」,更認為對方被抓剛好,對於林義傑認為這是「查水表」,陳沂也表示不要什麼都扯政治迫害。林義傑目前遭檢舉的違法行為,被陳沂直批就是著作權蟑螂。(圖/翻攝自林義傑、陳沂臉書)林義傑所開設的真相智財顧問公司,8日遭檢警搜索調查,檢方複訊後林義傑20萬元交保、許姓負責人則以10萬交保。但林義傑則認為政府是在「查水表」,和他批評時事以及他擔任國民黨文傳會義務副主委有關。但網紅陳沂一看完這個案子,就馬上在社群平台上貼出新聞抨擊,認為「這就是著作權蟑螂」,「林義傑一直說他是被政府查水表,但他涉及的案情是,去買國外不知名的影視作品著作權,做成BT種子引誘網友下載,然後再説網友侵害著作權藉以要求和解金。被抓剛好而已,不要什麼都扯政治迫害啦!」。懂法律的陳沂一看新聞內容就表示,這就是著作權蟑螂。(圖/翻攝自陳沂臉書)而林義傑本人則在社群平台上發文寫出,「我沒有違法,某些媒體報導的內容有諸多不實,絕對沒有所謂的『放載點』,也沒有所謂的『釣魚』,更沒有所謂的『獲利千萬』,BT影片下載的種子,只要用GOOGLE大神搜尋,就會跑出一大堆,這是眾所周知的事情,我不清楚記者大哥的消息來源從何而來,為何會接收到錯誤的訊息?目前所有事證都在北檢,偵查如果可以被公開,我一定經得起查證與檢驗。」。
獨家/星二代辣模女友穿「翻玩T」 遭控業配盜版
台法混血辣模鄭又寧(Lea)是已故演員安迪的兒子阿夜的女友,小倆口穩定交往7年,阿夜不時會在社群網站上PO出恩愛照放閃,連帶提高外界對Lea的關注度。不過近日Lea公開為翻玩潮牌MF BY G.C.D.C業配,但她穿上的T-shirt圖樣全是精品名牌LOGO的「致敬款」,被網友質疑業配盜版之嫌。日前Lea在IG曬出一系列身穿MF BY G.C.D.C二創Hermers、balenciaga、PRADA等品牌Logo的T-Shirt,雖然她PO文表明衣服屬於「翻玩」設計,但仍有網友質疑,並在DCARD上PO文寫下「網美業配盜版精品T」,不解定價一件超過2500新台幣的衣服,「打著翻玩的名號就能跟盜版撇清關係嗎?」引發兩派論戰。Lea日前在IG分享精品名牌的翻玩T,引發爭議。(圖/翻攝自Lea IG)不少網友認為翻玩品牌有實體店面,代表「被認可」,但也有人持反對意見直言:「有設櫃不代表沒侵權。」Lea也親上火線澄清,透露自己是經由朋友而認識該牌,加上她喜歡搞怪、惡趣味的東西才會接下業配,「就我認知翻玩與盜版之間本身就一直存在很多模糊界線,非常主觀,況且這個獨立品牌『mfamsterdam』是有註冊的,也有店面,大家也都搜尋得到。」冤喊標題太言過其實,也喊話要大家理性討論。據悉,MF BY G.C.D.C於2015年從荷蘭街頭崛起,品牌主理人黃克誠(Eric Huang)以惡搞與嘲諷為核心,對時尚大牌、世界名畫進行二次創作。但「翻玩」若未經過授權,容易讓消費者誤認為精品之虞、有減損精品廠商商譽風險,恐涉及侵害他人註冊商標。此外,品牌Logo圖形屬於美術著作,改作、重製他人著作屬侵害著作權的行為,若遭品牌追究恐得不償失。身為模特兒的Lea對穿搭頗有心得,在朋友介紹下接下該牌業配。(圖/翻攝自Lea IG)其實早在2020年底,法國時尚名牌LV就曾不滿MF BY G.C.D.C商品涉嫌侵害商標權,跨海提告主理人黃克誠、MF旗艦店顏姓負責人,但他們辯稱「本案商品屬於二次創作,我們的商品有清楚傳達跟LV等品牌沒有關係,所以不需要得LV等品牌的同意。」辯護人也主張MF BYG.C.D.C在潮流圈有一定知名度,「消費者在購買時,是認同該品牌幽默、獨特的街頭精神,與LV、GUCCI等知名品牌所彰顯的奢華品味時尚精神有別,目標客群不同。」但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今年2月以該牌使用LV相似的註冊商標,有混淆誤認消費者之餘,依違反《商標法》將2人起訴。對於分享的翻玩T出現爭議,本刊私訊Lea 求證此事,但至截稿前未能取得回應。MF BY G.C.D.C賣場全是翻玩的服飾。(圖/翻攝自MF BY G.C.D.C蝦皮)
遊戲公司也能當快篩進口商 「因思銳」涉盜圖被起訴
衛福部緊急採購新冠肺炎快篩試劑,多家得標廠商卻被揭發黑紀錄,除了「高登環球生醫」被爆料是小吃店、還涉嫌詐欺,同為快篩試劑得標廠商的「因思銳」公司,則被爆料前身是遊戲代理商、也涉及刑案,台北地檢署偵辦「因思銳」在網路販售商品,盜用家具業者的型錄圖片,今天依違反《著作權法》將因思銳公司及李姓負責人起訴。立委洪孟楷曾指出,因思銳公司前身是代理線上遊戲的公司,卻與衛福部簽約進口100萬劑快篩試劑,因思銳之前曾有倒閉紀錄及涉及多起勞資糾紛。洪孟楷表示,該公司擔任司機的許姓男子,離職後不滿公司沒有給足加班費,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告追討。此外,因思銳還遭檢方偵辦涉嫌盜圖,檢方調查因思銳前年3月至去年1月間,曾在官網PO出家具型錄,事後卻被某家具廠商提告,指控因思銳的家具型錄涉侵犯著作權;因思銳李姓負責人則辯稱,公司當時只有他1個人,沒時間與家具廠商談授權,且他是在幫助其他家具廠商拓展市場,自認沒有侵害到家具廠商的利益。檢方不採信李男辯詞,認定涉嫌侵害著作權,因此予以起訴。
旅行作家拍101煙火照被飯店盜圖 「3年侵權65次」他氣炸提告
在臉書擁有7萬多人追蹤的旅行作家許傑控訴被頗具盛名的五星級飯店萬豪酒店盜圖製作成飯店宣傳照,放送在各大媒體版面上,他指出,2020年拍完跨年101煙火後,上網搜尋其他人的作品時,意外發現2016年跨2017年的101煙火攝影照片竟被萬豪酒店盜用,不過官司纏訟2年至今仍舊沒下文,才決定公開此事。許傑表示,每年他都會拍攝101煙火璀璨綻放的照片,他也曾說過「我會拍攝到101煙火停放的那天為止」,這些堅持並不容易,心痛的是,訓練多年的拍攝技巧、構圖、取景,為了讓每年作品更精進,豈料,卻被萬豪酒店盜圖,不僅去除浮水印,還提供給媒體網站當作宣傳照。許傑2016年跨2017年的101煙火攝影作品,被業者當作飯店宣傳照使用。(圖/許傑提供)許傑透露,他陸陸續續上網蒐證,發現萬豪酒店提供他的101煙火作品給20、30個網站使用,包括電視節目、旅遊網站等,前後共侵權65次,因此提告違反著作人格權及財產權等,開庭時萬豪酒店本來態度良好,事後卻都把責任推給離職員工,儘管離職員工列為被告,也全盤否認,雙方互踢皮球導致案件遲遲沒下文。許傑表示考慮到侵害著作權的嚴重程度、使用時間長達好多年、作為營利用途等因素,另著作人格權部分考慮到浮水印故意被修掉、照片被用來合成假圖等,綜合判斷後求償合理金額,但對方卻只願意賠償最初提案的價格,直言「低到離譜」,甚至「提案」合作入住。許傑說,萬豪酒店的後慮做法太糟糕,今天才決定要爆料此事,他也說案件雖在調查,但期盼使用他人作品時能尊重每個著作權者,對此,萬豪酒店僅以文字簡短回覆,該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因此不方便發表公開意見,謝謝關心。
華藝網詐騙案增300名藝術家提告 檢方追加起訴林株楠等人
「全球華人藝術網」負責人林株楠,被控自2011年起,利用文化部前身文建會名義,詐騙藝術家取得著作授權,檢方曾查出至少90位藝術家被騙簽下「賣身契」,2年前依詐欺罪起訴,檢察官翻閱相關事證,發現還有約400名藝術家被騙,今天再依藝術家意願,追加起訴林男等人涉嫌詐欺300人未遂。根據北檢2019年起訴內容,華藝網在2011年4月間,以響應建國百年慶祝活動為由,在全台各地找藝術家簽名,一起向文建會申請並取得100萬元補助,涉嫌利用「讓世界看見台灣藝術風華與內蘊—台灣百年藝術家電子書建置計畫」,以政府補助名義,吸引藝術家上當。有藝術家把畫作寄放畫廊出售,結果被華藝網提告侵害著作權,藝術家們才發現,當初被騙簽下「終身創作著作權專屬讓與書」,自己連寄賣或展出作品的權利都沒有,歐豪年等多名藝術家到北檢按鈴告發。林株楠和5名業務員遭檢方起訴後,正由台北地院審理中,檢方發現還有約4名藝術家也簽下賣身契,逐一傳喚並告知未來可能遇到的創作權益問題,約300人願意提告,林株楠和業務員因此遭追加起訴。
黃大煒擬密拍「外公」張學良電影 導演爆料遭起訴
知名歌手黃大煒有位聲名顯赫的「外公」,竟是「西安事變」主角之一的少帥張學良!黃大煒原秘密籌畫拍攝張學良的人物電影,最後被導演王志伯曝光,氣得提告,台北地檢署今依妨害秘密罪將王志伯起訴。據了解,黃大煒母親是張學良五弟的女兒,且被張認作乾女兒,他因此慣稱張學良「外公」。檢方調查,黃大煒2年前原打算拍攝張學良的人物電影,王志伯及林姓富二代答應幫忙物色金主,黃因此將電影大綱等資料交給2人。不料,黃大煒後來與王志伯等人發生財務糾紛,王男接受媒體採訪談到此事,爆料黃大煒想拍電影;黃大煒怒控2人妨害秘密及違反《著作權法》等罪。王志伯庭訊時,承認提供1頁電影大綱給記者翻攝及作為報導素材,遭檢方認定涉嫌外洩黃大煒的商業秘密;至於王另被控違反著作權法的部分,因電影大綱有數十頁,王只洩漏其中1頁,未達侵害著作權的程度。林姓富二代未外洩黃大煒的電影大綱,被認定罪證不足,予以不起訴。
客委會涉侵權1/轉包網站製作不付錢 廠商怒告客委會主委與台師大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客委會)委託國立台灣師範大學製作「客話學習網」,目前已上線測試接近驗收階段,然而一家軟體設計公司負責人蔡宇順向本刊投訴說,師大委託他建置該網站及APP,不僅只支付不到一半的費用,還另外找人複製他所提出的設計構想,涉嫌侵犯智慧財產權,因此已提告客委會主委楊長鎮及師大校長吳正己涉嫌侵害著作權。蔡宇順是「瓊樓玉宇」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他說,去年5月間一位師大教授向他們夫妻求助,宣稱師大標下客委會的「客話學習網」標案,但轉交任務給下包廠商製作後卻毫無進展,最後發現下包廠商根本沒有能力製作網站與APP,師大就與對方解約,希望借助他們公司在軟體、網站及多媒體製作的專長,完成這項標案。蔡再順說,因為教授直言前手廠商已「騙走」350萬,經費不足,因此原本應該收費新台幣400萬元的設計案,殺價到250萬元成交。「我因為信任師大,所以在沒有簽約的情況下就著手幫忙,沒想到他們會這麼過份。」蔡宇順說,因為這位教授與他妻子認識多年,加上認為師大不僅是知名國立大學,為人師表一定也有適度道德標準,不會說話不算話,因此還沒簽約就開始作業,沒想到了接近完工的時候,工作內容不斷被刁難,最後竟然只能用「雇佣薪水」的方式領到約100萬元,領到的報酬還不到當初約定金額的一半。蔡宇順發現,客委會的「客話學習網」未經授權使用他的圖像素材,已對客委會主委楊長鎮提出侵權告訴。(圖/翻攝自客委會臉書)蔡宇順進一步說,負責網站專案的教授去年10月告訴他,因為預算的問題,不能與公司簽約,必須由設計公司的員工充當師大的外聘員工,用領薪水的方式支付款項,他公司的6、7位員工就輪流以師大聘雇員工的方式領取每個月一萬多元的薪水,但他仔細算了一下,以這種方式,領到今年9月專案結束,最多只能領到140多萬,無法領完說好的250萬,而且師大方面一直以「機密」為由,拒絕提供客委會標案的規格與預訂時程,增加作業困難,因此他在去年12月提出要求,希望師大能變更專案的計劃預算,改採正常的方式簽約付款,並詳列規格,但負責的兩位教授一再以「正在規劃」拖延,直到今年2月「客話學習網」上的APP都已完成,雙方都還未簽約。直到4月27日,蔡宇順要求師大教授提出付款方案,對方簽下文件承諾5月底前會支付一半款項,但他依約提供網站素材及程式原始碼後,師大就一直沒有再付款,近日他察覺公司的繪圖和動畫被嵌入客委會網站內,因此具狀向台北地檢提告師大校長吳正己與兩位教授、客委會主委楊長鎮涉嫌侵權。師大校長室表示,據了解此案當事人提告客委會、師大以及師大教授,校長因為是學校代表人所以成為被告,而此案已進入司法程序,校方不方便評論。客委會表示,此一採購案是由師大以聘用的方式,請蔡先生夫妻製作圖樣素材,也已簽定著作權轉讓書,因此有使用素材的權利,而今年2月到6月間,蔡先生夫妻無法產出內容,也不出面開會,因此師大在7月解僱,不再發放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