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愛妻就失聯…他「補辦婚宴前夕」查出心寒真相 秒離婚
男子阿國(化名)與妻子小萱(化名)去年3月登記結婚,2人任職於同1間公司,登記後2人也約好在同年9月補辦婚宴。但婚宴前阿國發現,妻子常在他加班時無法聯絡上,便請友人暗中查訪,赫然發現妻子與他的下屬阿華(化名)多次出入汽車旅館,2人還一起出遊,事後阿國質問妻子此事,妻子則坦承外遇,阿國當場氣炸,憤怒向阿華提告求償80萬元。根據判決書記載,阿國發現妻子跟自己下屬阿華疑似外遇,2人經常相約出遊,還入住汽車旅館幽會,猶如熱戀男女,去年9月婚宴前,他得知妻子與阿華在桃園某家汽車旅館開房間,還疑似發生性關係,趕緊到場與2人對質,但阿華卻在退房後,留下小萱1個人在房內,這讓阿國相當氣憤,與小萱溝通後,小萱坦承與阿華有發生婚外情,而且對方也知道她是阿國的配偶。阿國表示,妻子與阿華的通姦行為,已經逾越社會通念所能忍受的程度,造成他對婚姻關係不安、懷疑,甚至導致他與妻子離婚,阿國認為阿華為逞一己之私欲,明知小萱已有配偶,仍執意對他的家庭蠻橫破壞,而且雙方離婚後,阿國還要一一通知、聯絡親友取消婚宴,讓他內心相當痛苦,最終只能透過醫師協助治療,以減緩痛楚。對此阿華辯稱,小萱對他謊稱已經與阿國分手,導致他誤以為小萱單身,殊不知她與阿國早已結婚登記,阿華強調,阿國已向小萱請求慰撫金36萬元,所受到的精神上損害已獲部分填補,而且小萱也已給付30萬元,清償2人因侵害阿國配偶權所生債務,認為阿國請求80萬元高額精神慰撫金顯然過高。根據法官審理,阿華與小萱共同侵害配偶權的侵權行為,阿國請求賠償以45萬元為適當,小萱已賠償阿國30萬元,依規定,阿華就小萱清償的30萬元範圍內,同免其責任,因此阿國請求阿華賠償的金額,應以尚未獲償的15萬元為限度。全案可上訴。
風流教授「瞞婚騙砲」…被抓包還煽動妻告小三 情婦心寒踢爆:他收錢代寫論文
中華醫事科大一名鍾姓副教授遭踢爆,不僅婚內出軌、騙砲、欠債,甚至「代寫論文」賺外快,被害人琳達(化名)得知自己淪為小三後氣到提分手,怎料鍾男卻挾怨報復,教唆妻子告她侵害配偶權,她忍無可忍決定公開揭穿鍾男的惡行。被害人琳達向《鏡週刊》控訴,她與鍾男相識時,事先並不知情男方已有家室,直到2人進一步發生關係後,鍾男才向她坦承自己的已婚身分,更惡劣的是,鍾男還恬不知恥地直接告知她,其實他外頭還有另外2個女人,意外發現她不僅成為第三者,且地位竟排行「小五」。琳達透露,2人交往期間,鍾男以各種名目向她借款450萬元,自己也在男方身上砸了不少錢,但鍾男卻相當摳門,就連去開房間都是挑「便宜」的摩鐵,雙方鬧翻後,鍾男還賴帳近200萬元,甚至煽動妻子向她1人提告,小三、小四全都安然無恙,讓她心寒不已。此外,琳達加碼爆料,任職副教授的鍾男私下也幫人代筆非法斂財,他還開設一家論文「代寫」公司,但對外卻聲稱是「論文輔導」企圖掩人耳目,就連某企業知名人士、高雄某名醫的論文都是由鍾男代筆,痛批對方根本就是渣男兼學術界蟑螂。
聯結車司機外遇女房東 她竟嗆正宮:我為他拿3個小孩
高雄一名聯結車司機阿驊(化名)外遇租屋處的女房東,同居一事被妻子發現後,小三還嗆「我為他拿了3個小孩」,洪妻對她提告,法院判小三要賠償25萬元。判決書指出,阿驊在1999年跟妻子結婚,他是職業聯結車駕駛,因工作因素常在高雄租屋,2020年妻子去他的租屋處住,發現浴室有女性換洗衣物及內衣褲,行動寬頻申請書的名字還是小三的,但妻子沒追究此事。去年4月,妻子接到小三電話,才知道阿驊長年外遇,小三還要她離開阿驊。小三嗆,「我也拿掉他3個孩子」、「妳看到浴室的衣服那是我的,因為我們在XX住過一陣子。」妻子才發現老公外遇3年,因此對小三提告,求償50萬元。小三辯稱,阿驊謊稱自己單身,她才跟他交往,阿驊跟老婆沒夫妻之實,也沒共同居住,所以她沒侵害配偶權,而阿驊老婆2020年就發現,卻在去年才上訴,時間過太久。法官認為,小三傳簡訊給正宮,「是你老公來追我的,我還告訴他,你有婚姻不可以,他說他跟你一點感情都沒有」等語,可見當時小三知道阿驊是人夫,小三仍與他發展不正當交往關係,顯已逾越正常男女互動分際,判她要賠正宮25萬元。可上訴。
高雄人夫無業3年搞小三 約泡還被測速照到
高雄一名羅姓男子跟施姓妻子結婚多年鬧不合,他趁參加職訓課程時借住另名劉姓女友人家,怎料住出情愫,而羅男跟劉女交往這3年來都無業,又不跟妻子離婚,劉女提分手,羅男竟然把婚外情一事跟妻子說,施女對劉女提告求償78萬元,法官判賠10萬元。判決書指出,羅男2008年跟施女結婚,2022年協議離婚,而羅男在上課認識劉女,在2019年6月去她家和她同居交往,還發生關係,一起去往陽明山泡澡、南部遊玩、祭祖,也有去高雄和台南旅館開房間,直到2人發生金錢糾紛而分手。施女表示,她受極大精神上痛苦,持續看診身心科醫生,所以要向劉女提告求償78萬元。羅男說,他跟劉女去陽明山泡澡,有發生關係,回程還被測速照相照到。劉女辯稱,羅男跟施女婚姻早已破毀,在2019年6月就分居,所以她沒破壞施女婚姻,羅男因考取事務管理人證照前往台北,問她能否介紹工作,順便讓他的女兒及女兒男友一起住土城,還向她借證照費。劉女表示,她基於人情而答應借錢且分租,她沒跟羅男去開房間,而羅男多次說要跟妻子離婚,也稱會還款,她才以男女朋友身分交往,仍要求羅男要離婚,否則不會與他有親密接觸,羅男長達3年未就業,還一直跟她借錢,又並沒清償債務及離婚,所以她跟羅男分手,縱使施女認為她侵害配偶權,但情節輕微,應該只要賠5萬元。法官認為,施女指控羅男跟劉女前往南部祭祖時,有發性行為,但沒有證據可佐證,侵害配偶權益等事實,即屬無據,而無可採,只能證明2人有出遊,而2人也確實同居3年,判施女要賠償10萬。可上訴。
「前北市議員黃郁芬」產後出軌助理:被喜歡是最美好的事 她關臉書避風頭
無黨籍前台北市議員黃郁芬近日被爆出軌謝姓男助理,她產後3個月就外遇,跟謝男去溫泉旅館待4小時,還傳親密訊息,「那天早上真的很開心」、「可以遇見你被你喜歡,就是最美好的事了」,遭前夫發現提告謝男,而法院判謝男要賠40萬,目前黃郁芬也關閉臉書。據了解,「台灣小柴玲」黃郁芬出身太陽花學運,也曾加過民進黨、時代力量,她跟林昶佐幕僚符男交往5年,在2022年3月結婚,同年9月她生下一子,而12月就跟謝男有一腿。如今事情爆發,黃郁芬的臉書也緊急關閉。判決書指出,謝男跟黃郁芬曾共度一晚,黃郁芬拍了多張謝男沉睡中或甦醒的照片,她說,「有時候會很想念那天早上。」謝男說,「那天早上真的很開心」。2人還一起去金山溫泉旅館停留約4小時,黃郁芬也跟前夫坦承,她跟謝男有擁抱、親吻等行為。黃郁芬挺孕肚質詢。(圖/翻攝YouTube台北市議員黃郁芬頻道)2人互傳訊息,「你真的是很會在我毫無準備的時候,讓我好害羞,我們溜出去睡覺好了」、「可以遇見你被你喜歡,就是最美好的事了,我知道我是真的喜歡你」。符姓前夫為此多次前往身心科診所就診並服藥,每次心理諮商費花2500元,徒增經濟上負擔,所以提告謝男求償60萬元。謝男辯稱,他因為跟黃郁芬價值理念與政治想法相近,逐漸產生好感,他跟黃郁芬及其他辦公室員工去宜蘭舉員工旅遊,沒和黃郁芬單獨前往,更無同床共眠,得知黃郁芬喜歡看海,才邀她去新北某觀光農場參觀,在金山地區用餐,由於選舉失利,黃郁芬很難過,他一時心動,便擁抱及親吻黃郁芬,並未有更進一步身體接觸。謝男說,符男發現此事後,黃郁芬也主動說不要私下碰面,2人絕少往來,亦無再為侵犯符男權利之行為。法官認為,符男因被侵害配偶權,精神痛苦,多次前往精神科就診,從診所收據等憑據,堪認他飽受痛苦,而謝男跟黃郁芬從事政治工作,生活及工作環境高度重疊,不當交往對符男影響很大,判謝要賠償40萬元。可上訴。
「太陽花小柴玲」黃郁芬出軌選舉專員!林昶佐前幕僚怒告下場曝
無黨籍前台北市議員「台灣小柴玲」黃郁芬,前年(2022年)3月與交往5年的林昶佐前幕僚符姓男子結婚,同年更生下孩子。但符男不久後就指控黃在結婚同年年底與謝男有親暱對話、擁抱和親吻等親密行為,2人甚至還曾在溫泉酒店停留4小時。對此,台北地院認為謝男侵害配偶權,判決應賠償40萬元,可上訴。判決書顯示,黃郁芬在婚後及懷孕期間,擔任台北市議會第13屆市議員,而謝姓男子則是她的選舉專員。符男指控,謝男明知道她的家庭狀況,卻在2022年12月27日、29日、31日,與她有多次親密對話,包含「能被你喜歡真的很幸福」、「好想抱你睡喔」、「你真的是很會在我毫無準備的時候,讓我很害羞,不然我們溜出去睡覺好了」、「那天早上真的很開心」等。符男還指控,2人又曾在2022年12月26日到金山區海灣溫泉HOTEL停留約4小時,黃郁芬也向他坦承和謝男有擁抱、親吻等行為,使符男認為不知該如何繼續維持婚姻,更表示謝男與黃郁芬都是政治工作者,生活重疊度高,黃郁芬又是公眾人物,婚姻關係受大眾檢視,2人外也讓他生活陷入尷尬窘迫,承受精神痛苦須到身心科就診,故向謝男提告求償60萬元。謝男則辯稱,自己是黃郁芬的行政助理,因2人價值理念與政治想法相近,逐漸產生好感。他也透露,2022年12月26日他知道黃郁芬喜歡看海,便邀約她到某觀光農場用餐,並在金山地區用餐,結果當時看到黃郁芬因選舉失利心情沮喪,他便一時心動便擁抱和親吻她,但2人並未有進一步身體接觸。此外,2022年底至2023年初被符男發現後,黃郁芬即主動斷開私下聯繫,兩人從此很少往來。法官審理後認為,謝男和黃郁芬相互表達愛意之後,進而產生擁抱及親吻等行為,顯然已逾越朋友社交往來之界線。考慮到黃郁芬和丈夫都從事政治工作,生活及工作環境高度重疊,謝男和黃郁芬不當交往對符男影響甚鉅,因此判謝男需賠償符男40萬元,全案可上訴。
妻徹夜未歸…尪心急報警意外揭「她偷吃外籍移工」 人夫崩潰提告
一名人妻花花(以下皆為化名)2021年12月30日晚間外出後,整個晚上都沒回家,讓丈夫擔心不已,隨後跑到派出所報案。沒想到,人妻隔天早上打電話給老公,承認自己和外籍同事小強共度春宵,氣得他一狀告上法院,南投地院審理後,認定小強和人妻發生性行為,已侵害配偶權,應賠償10萬元。全案確定。根據判決書,人夫主張,他和花花於民國108年間結婚,婚後育有1名未成年子女,詎花花於110年12月30日晚上外出,整夜未歸,自己擔心妻子發生意外,遂至名間派出所報案,不料女方於隔日上午7時許回電,告知其前晚與小強在飯店共度並發生性行為。人夫指控,小強與花花為公司同事,利用工作上機會與其交往,先後於110年11月某日、同年12月11日及12月30日發生3次性行為,其行為顯然逾越正常社交之範圍,非一般社會通念所能容忍,已嚴重干擾2人之家庭生活,足以破壞婚姻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幸福,要求賠償新臺幣50萬元。小強辯稱,他和花花為同事關係,因語言關係,除工廠同事及同鄉外,少與外人接觸,與女方均透過手機LINE翻譯軟體溝通,對方並未表明其婚姻關係存續;又雙方僅相約在外用餐2次,並未發生性行為,懷疑花花夫妻看準他是外籍移工,才藉此事向他索討金錢。南投地院查出,2人婚外情曝光後,人夫曾以通訊軟體LINE揚言提告,後續並相約於宿舍見面商議,被問到是否開始籌錢,小強亦回覆「我會盡力的」等語,足徵上訴人確因與花花有侵害配偶權之行為,而與人夫聯繫及商議應如何賠償之事實,考量雙方收入等情狀,判處小強應賠償10萬元;全案確定。
醫師娘交3男友還產子 綠帽夫氣炸通通告!「小王們」不用賠原因曝
一名醫師娘與丈夫離婚後,丈夫才驚覺從4年前起前妻連續與3名男子交往,還與生下一子,丈夫不甘心被戴3頂綠帽還幫養小孩氣炸提告,向妻子與3名小王索賠。台北地院判決醫師娘應賠償60萬元;3名男子則因為不清楚女方已婚,或無法證明有交往情形,均不必賠償。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該名醫師娘與丈夫於2018年11月協議離婚,但丈夫卻發現,妻子隱瞞已婚,於同年3月間與1名男子在診所過夜,同時間妻子也與另名男子交往,丈夫質問後,男方也承認此事。醫師指出,他們夫婦自2018年4月後就沒有上床,妻子與他離婚後隔年4月就與第3名男性產下一子,他誤認小孩是他的種,因此曾扶養5個月,綜合以上種種,他決定向妻子求償扶養費、精神慰撫金,共211萬多元;向3名男子分別求償100萬元、25萬元、25萬元。對此,新婚丈夫表示,妻子和醫師早已分居、多次談論離婚,當初兩人交往時,自己並不知道對方已婚;且離婚時,醫師簽下離婚協議書,對懷孕5個月、腹部已隆起的妻子表明放棄一切未提及之請求權,故醫師不得向妻子要求返還扶養費。法官查出,與醫師娘交往的3名男子,有人不知道醫師娘已婚,有的是丈夫無法證明雙方曾經交往或有不當往來,因此認定均無賠償責任;但醫師娘在雙方婚姻存續期間與他人發生性關係而產下一子,確實侵害配偶權,經過檢視雙方離婚協議書,並無記載丈夫要拋棄侵害配偶權的請求權的文字,判醫師娘應賠償丈夫60萬元。
教授尪罹癌才知他「偷吃女博士10年」 元配提告1原因遭法官駁回
台北一名大學教授2020年因癌症晚期住院後,家人驚覺他與另名女博士同居10年,且已立好遺囑將遺產贈與女博士,氣得與教授結婚32年的元配提告。士林地院審理後,依請求權已超出時效,駁回元配訴訟。判決書指出,教授與妻子結婚32年並育有1子,但教授多年來以專注研究為由,獨自住在學校宿舍。元配2021年收到教授「要離婚」電郵,詢問小姑才得知丈夫外遇多年,且跟另名女博士同居長達10年。此外,教授罹癌後曾向妹妹表明要給女博士名分,2020年還將名下不動產持分轉移登記給女博士。元配因此主張,女博士在丈夫因病住院期間未告知家人其情況,擅自將老公送至台北榮總就醫,處理醫療費、信用卡費、房租,且提領丈夫名下郵局存款,還聲稱老公願每月支付她10萬,導致自己配偶權受侵害,求償100萬。女博士辯稱,教授與元配已分居逾20年,感情早已破裂,兩人2007年認識、2012年同居,但始終沒發生性關係,自認沒侵害配偶權,又教授已經去世,元配如今才提訴訟,已無法修復婚姻且求償金額過高。法院勘驗元配2023年寄給女博士父母信函,確認其在信中提及2020年7月得知丈夫婚外情,且時間長達10年,以及稱女博士自老公同年7月住院起,即開始吵著要名分、要求給她生活保障,因此認定元配2020年知悉婚外情,卻於2023年5月提起訴訟,已逾2年時效期間,故駁回訴訟。
飯店經理意外過世「290萬保險金被領」 台北人妻一查傻了:和小三同居22年
台北一間飯店的經理在2年前死亡,投保美金8.5萬和新台幣25萬(總共約290萬新台幣)被人領取,妻子調查後發現,領保險金的人是老公的女同事,在外同居22年,這才驚覺2人有不正當關係,氣得她提告,經過審理法院判決出爐。根據判決書,該名經理在1980年結婚,育有1個兒子,家庭關係幸福美滿。任職於飯店的他,稱工作需要在外租屋,因此便與妻子自2000年開始分居,直到2022年10月因為急性心肌梗塞身亡,家屬要請領保險金時,發現受益人寫的是老公女同事的名字,這段不倫戀才曝光。妻子指控老公和女同事同居超過22年。(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妻子指控,女同事明知老公已婚,2人仍然同居交往,破壞婚姻共同生活之圓滿幸福,侵害配偶權,求償200萬元。對此,小三辯稱同居超過22年,人妻早就知道,甚至在男方退休至死亡期間,也未曾同居,足見感情早以寡淡,縱使有侵害配偶權的行為,情節也屬輕微。死者胞姊證稱,她知道弟弟和女同事有交往,過年有帶回家見父母,雖然大家沒有談論過,但姊妹心裡都有數,只是沒有講白。逢年過節,家族習慣是在父母家聚會,但弟弟和妻子不太常一起出現,有來也只是送個禮就離開,不會停留。法院審理認為,人妻對老公在外居住一事態度消極、迴避,感情明顯已十分淡薄,難謂幸福圓滿,所受精神上的痛苦應非甚鉅。不過小三直到男方死前仍同居交往,此部分行為時間上具連續性,且侵害原告之配偶身分權益行為態樣相同,所生損害應自侵權行為終了時才確定,也就是2022年,而人妻在2023年提告未罹於2年請求權時效,因此判小三須賠償10萬元。
老公浪漫手寫情書…告白對象竟是她! 妻崩潰心碎怒告
桃園一名楊姓女子於去年底時,在家中發現1封曹姓丈夫的手寫情書,但丈夫表達愛意的對象不是自己,她便開始懷疑丈夫外遇,接下來果真抓包丈夫出軌另一名張姓女子,對此,丈夫也寫下自白書坦承外遇,氣得楊女對2人提告求償80萬元。日前桃園地院法官審理後,判曹男與張女應連帶賠償15萬元較為適當。楊女在判決書中主張,自己與曹男結婚多年,2023年某天她在家中無意間發現1封丈夫的手寫情書,但表達愛意的對象卻不是自己,因此她開始懷疑曹男外遇,接下來竟也真的被她抓包,丈夫在2023年4月期間曾帶張女回家中同住,2人還曾一同去花蓮、宜蘭住宿旅遊。丈夫為此寫下自白書,楊女認為,種種行為皆侵害到她的配偶權,憤而對2人提告並求償80萬元。對此,曹男則辯稱,他與張女沒有做對不起楊女的事情,當初自己會寫下自白書,是因為受到楊女脅迫,其實並無發生任何侵權行為,至於同去花蓮、宜蘭旅遊一事,曹男強調他與張女是分房居住。而桃園地院法官檢視曹男的自白書,發現內容提到他與張女是在2018年時,開始發生不尋常的關係,「違背家庭對不起我的太太,我知道錯了」,雖然曹男與張女都否認出遊時同房居住,卻未提出任何證據佐證,因此不採信2人的說詞。法官認為,2人明知楊女為曹男之配偶,卻仍以曖昧言語進行對話或互動、往來,以此方式維持親密男女情感關係,顯然已逾越一般社交行為的正常往來,確實已構成共同侵害配偶權利之行為無疑,判決曹男與張女應連帶賠償曹妻15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電子公司老闆過世…她整理遺物揭「尪同居女員工20年」 小三竟是孝媳
台北市一名電子公司董娘整理廖姓丈夫遺物時,意外發現離家20年的亡夫竟與李姓女員工搞不倫,2人還共築愛巢,氣得提告求償200萬元。李女辯稱,自己和廖男僅是朋友,非基於男女交往之情而同居。法官查出,廖男曾將母親後事交給李女操辦,訃聞亦將其列為「孝媳」,顯見2人關係匪淺,應賠償元配100萬元。根據判決書,原告主張,她和廖男於民國63年4月11日結婚,婚後育有3子女,並共同成立電子公司,惟廖男前於89年間突然搬離住所與被告同住,雖然自己當時知道男方有外遇,但以為2人早已分手,直到整理廖男遺物時,才發現雙方仍持續同居,顯已逾越普通友人之情誼,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要求賠償200萬元。李女辯稱,她雖自85年間於電子公司工作時起,即知悉廖男為有配偶之人,並自90年間起與其同居至死亡為止,然其等僅為朋友關係,非基於男女交往之情而同居,且原告自始即知悉並同意2人同居,已阻卻行為之違法性,難認配偶權遭侵害,又原告之夫妻關係早已名存實亡,縱得請求非財產上之損害,數額亦屬過高。士林地院認為,被告雖抗辯其與廖男非基於男女交往之情而同居,然觀諸2人合影照片,可見雙方互貼臉頰,已逾越一般男女正常社交舉止,況李女自陳廖男曾將母親後事交予其操辦,部分訃聞上亦將其列為孝媳,要說2人無男女交往之情,實屬無稽,依一般社會通念,足以破壞原告婚姻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士林地院考量,精神慰藉金之賠償,其核給之標準,應斟酌實際加害情形與被害者所受影響程度,及雙方之身分、地位、經濟狀況等關係而決定之,審酌兩造之身分、地位、經濟狀況,且被告與廖男同居而嚴重破壞原告婚姻關係之圓滿、安全及幸福等一切情狀,判處李女應賠償元配100萬元為適當;可上訴。
「前元祖少奶奶」安晨妤在家昏倒…獨自赴院打點滴 親吐:被當小三「很委屈」
「前元祖少奶奶」安晨妤離婚3年,最近被捲入與已婚醫師搞不倫,儘管她表示自己絕無介入他人婚姻,但是仍遭正宮出示律師聲明反擊,並像安晨妤依侵害配偶權提告。怎知,安晨妤19日卻傳出壓力過大,日前在家暈倒的消息。安晨妤稍早在臉書發文,表示自己身為企業家母兼父職,凡事必須當自強,「點滴打完,又是戰鬥的一天,莫須有的指控,時間會證明一切」,並說自己最近累壞了,是一個人去醫院就醫,晚點還有會議和公務行程。安晨妤傳出在家昏倒,獨自到醫院打點滴。(圖/翻攝安晨妤nicoan臉書)她直言,女生不要想著要嫁入豪門,「讓自己成為豪門不是更有抵氣?」而她獨自撫養一對兒女,她相信自己有能力為了全心守護他們的幸福而奮鬥。安晨妤也透過經紀公司回覆目前狀況,「無端捲入他人夫妻糾紛覺得很委屈,這幾天承受不住龐大壓力因而在家暈倒,讓她深刻體會唯有照顧好自己身體,未來才能好好守護一雙兒女。」身為「前元祖少奶奶」的安晨妤因嫁給「元祖食品少東」張劭緯而有此稱號,怎知她卻在離婚3年後遭爆料捲入已婚名醫Druce的婚姻,而正宮張書維更表示提告安晨妤侵害配偶權。不過安晨妤也喊冤,指出會認識Druce是因為雙方小孩常玩在一起,結果此說法也遭正宮打臉。
「前元祖少奶奶」安晨妤爆當醫師小三 正宮3聲明:已備妥證據告侵害配偶權
前「元祖少奶奶」安晨妤離婚3年多,近日被爆當已婚醫師小三,隨後發聲明要求正宮張書維道歉,否則訴諸法律,提告到底。對此,正宮張書維今(17日)發3點聲明回擊,已備具相關證據,依法向傅先生與安晨妤提出侵害配偶權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安晨妤強調,絕無介入張書維與傅一新的婚姻,本著廣結善緣與傅一新認識,兩人因小孩常玩在一起成為朋友,並無介入他人家庭之意,本人也從未跟傅一新有單獨約會,兩人見面都有小孩或其他友人同時在場,婚姻關係乃兩人之間的事,任何問題應由夫妻雙方自行解決,本人也曾飽受婚姻第三者之苦,絕無可能重蹈覆轍。安晨妤表示,面對張書維無中生有的指控,要求對方公開道歉,勿將無辜第三者扯入,做為您們雙方夫妻離婚談判的籌碼,若不公開道歉訴諸法律提告到底。對此,正宮張書維今(17日)發3點聲明回擊,與安晨妤互不認識,子女也不認識對方的孩子,遑論有何「常玩在一起」之說,已備具相關證據,依法向傅先生與安晨妤提出侵害配偶權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安晨妤稍早再度回應,「女生當自強,掃到颱風尾!請自己處理好家務事勿波及第三人。所有指控制均非事實,本人不再做無意意義的爭辯,一切是非曲直自由法院公斷。請勿再做媒體炒作,浪費寶貴社會資源。」 《聲明稿全文》本律師受當事人張書維女士委任,就安晨妤女士113年1月16日於其個人臉書公開聲明內容,回應並聲明如下一、安晨妤女士表示其與傅先生因小孩常玩在一起而成為朋友。惟查,事實上張書維女士與安晨妤女士間互不認識,張書維女士之子女也不認識安晨妤女士之孩子,遑論有何「常玩在一起」之說。二、有關安晨妤女士與張書維女士之配偶即傅先生間過從甚密,並有逾越一般社會通念所認正常朋友間交往分際之行為,張書維女士前已備具相關證據,依法向傅先生與安晨妤女士提出侵害配偶權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三、安晨妤女士於其公開之個人臉書指摘張書維女士有對伊無中生有的指控,更要求張書維女士公開道歉。安女士之聲明內容不僅已妨害張書維女士之名譽,也絲毫未見其反思本身行為對於他人之傷害,令人遺憾至甚。侵害配偶權案件既已進入司法程序,請安晨妤女士於訴訟上依法答,毋庸於社群媒體放話耗用社會資源。
女醫不倫男同事懷雙胞胎…10年後再偷情兒同學爸 嗨聊「昨晚角度」下場曝
北部一名外型亮眼的女醫師曾和同院男醫師發展出婚外情,進而懷孕生下雙胞胎,不料10年後又出軌孩子同學的爸爸,2人互傳鹹濕訊息,包括「昨晚真的好爽」、「有個角度很難用言語說,禮拜五用做的再告訴妳」等語,被男方配偶發現後挨告。台北地院審理,認定女醫侵害配偶權,應賠60萬元;可上訴。根據判決書,原告主張,她於民國102年9月30日與丈夫結婚,婚後育有3名未成年子女;被告為長子國小同班同學之家長,與先生因子女學校活動認識。被告明知男方有婚姻關係,竟仍與其交往,並有相當親暱之男女情感及肢體接觸,其等之行為已逾一般朋友之往來,破壞夫妻婚姻圓滿及家庭完整性,要求賠償80萬元。女醫師辯稱,她與人夫僅是普通朋友,原告提出之對話紀錄僅於雙方互相開玩笑,2人從未逾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際,縱認她與男方確有交往,亦係因對方追求所致,故原告之損害應由其丈夫負全部賠償責任,又夫妻倆已達成和解,人夫願意負擔全部家庭生活費及子女扶養費,金額已逾80萬元,2人所負之連帶債務已清償。台北地院勘驗雙方對話紀錄,發現2人曾互傳「我們不就是外遇跟偷情嗎?」、「我們現在是什麼狀態,戀人」、「我不是一般人啊,一般人可能就甘願做你的情婦了」、「昨晚真的好爽,有個角度,很難用言語說,禮拜五用做的再告訴妳」、「你昨天怎麼沒告訴我」等語,足證2人確有超出通常朋友互動之男女感情親密行為。法官審酌,被告明知男方為有配偶之人,竟仍與之為逾越一般男女關係之交往,2人行為已逾社會一般通念下配偶所能容忍之範圍,足以破壞原告與配偶就婚姻共同生活圓滿安全及幸福,及互守誠實義務而建立之感情上確信與歸屬,自係故意不法侵害原告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應賠償60萬元;可上訴。